宜黄县公安局关于敦促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的通告

宜黄县公安局

关于敦促注销非法出租、出售、出借银

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断卡”行动部署要求,宜黄县公安局结合全县涉案“两卡”实际情况,特通告如下:

一、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 曾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的人员,要主动前往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及时注销相关银行卡、手机卡,并通过注销的手机号关联所注册的微信、支付宝,发现后要第一时间与腾讯、阿里客服联系,及时停用该微信、支付宝

三、注销后,原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 情节轻微的,可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注销开户的个人(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凡知悉买卖“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情况等信息的公民,应积极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的信息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惩处。

宜黄公安再次提醒和呼吁:请合法使用银行卡、电话卡。已有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或单位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或单位机构,要及时到相关营业网点进行注销账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以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终究受到法律的严惩!

特此通告。

宜黄县公安局

2022年3月1日

本期责编:陶沙

来源:宜黄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