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当年,吕不韦与邯郸几个会跳舞的绝色美女一起同居,知道其中一个好怀孕了。这天,当时还是为秦国做人质的子楚到吕不韦住的地方喝酒,见到了那个已经怀孕的美女,很喜欢,于是起身向吕不韦敬酒,提出要吕不韦把这个美女送给他。

吕开始很生气,可是转念一想,我的生意没了钱也没了,所有的赌注都押在这个子楚身比了,将来就只有靠他发达了。于是,就把这个美女献给了子楚。这个美女掩盖自己怀孕的事情,一直到了足月生产,生下儿子秦始皇。美女也被子楚立为夫人。

根据上述文字的记载,秦始皇的亲生父亲就应该是吕不韦了。
这样一来,谁是秦始皇的亲生父亲便有了两个说法。一曰秦庄王子楚,根据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一曰秦相吕不韦,根据是《史记吕不韦列传》。

治学之人讲究严谨,究竟谁是秦始皇的亲生父亲,要经过严密的考证。老百姓喜欢刺激,秦始皇私生于吕不韦有戏。由于这种事情大多是说不清道不明,所以,后人都愿意相信有戏剧性的结果。
在中国,谁是孩子的父亲非常重要,这关系到祖宗香火,传宗接代,以及男人的尊严。如果这个孩子是国王,那问题就更大了,不仅是祖宗香火,还关系到天下是谁的江山社稷的大问题。

就个人而言,要想一句话把一个人骂倒骂绝了,令其说不清道不明,有口难辩,两个字:野种,既否定了其父母的道德人格,又抹杀了其出生存活的合理性,而且永世不得翻身。
就江山社稷来说,如果秦始皇是吕不韦的私生子,秦始皇姓吕不姓赵,等于是秦*国亡**在先,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灭亡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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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的史料记载,最早始于司马迁的《史记》,也就是我们在前面引述的《吕不韦列传》的文字,司马迁此说依据为何? 至今没有史料佐证。

《史记》之后,北宋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在记载秦始皇身世时,将司马迁《史记,吕不韦列传》有关内容,一字不改原文照抄。由于《史记》和《资治通鉴》是两部影响最为久远的历史著作,因此,秦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的说法,就在许多笃信历史文字的人心里深信不疑了。
然而,私生子之说其实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
七条理由否定私生子理由
1、《战国策》 未载
现存最早记录品不书行踪的历史文献是《战国策》。《战国策》成书早于《史记》,同时又偏好这类私生子的奇闻铁事,但是,《战国策》没有记载此事,也没有一丝可以引起联想的暗示。

2、当事人不敢承认,更不敢泄露
吕不韦和善于舞蹈的美女同居,致使此女怀孕,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她送给了子楚,以至于后来立为夫人,贵为皇后。常理,这种事情当事人是不会到处去说的,更何况被戴绿帽子的是太子,后来又成了秦王,岂不是找死。
如果当事人不说,这种事情又怎么可能被外人知道,最后还被几百年以后的汉代史官记录在案,岂不荒唐?
明朝人汤聘尹在其著作《史稗》中议论此事时说:子楚娶妇人,满月后生了儿子,怎么就知道结婚时就怀有身孕? 就算是有孕,吕不韦怎么敢泄露给别人?如果这样又有谁会知道?

王世贞在其《读书后辨》冲就此事做了三个假设:一是吕不韦编造了这个说法告诉秦始皇,让他知道自己是他亲生父亲,以此长保畜贵;二是吕不韦的门客为吕不韦后来的遭遇鸣不平,故意编造这个谎言来骂秦始皇;三是六国的贵族痛恨秦始皇灭六国统一天下,编造这个谎言,以此说明秦国先于六国而亡。如果不是这样,吕不敢说,太后也不敢说,那么,正常怀孕期满生下的孩子,怎么能知道他不是赢姓骨肉?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王世贞是否定秦始皇姓吕的,但是有学者却引用他的第一个假设:“吕不韦编造了这个说法”来反驳他。吕不韦不是编造了这个说法,而是确有此事。吕为长保富贵,把自己是其生父的秘密告诉秦始皇,因此留下话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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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结论是:吕不敢编造了这个说法,即使确有此事,吕不韦也不敢张扬。为什么?
第一,历来帝王之家无亲情,历史上为争夺王位,父子相弑的事情,不胜枚举。吕不韦想通过骨肉亲情而长保畜贵,不免太幼稚了。
第二,吕不韦曾有与子楚逃离赵国,抛弃秦始皇母子于危难之中的情节,秦始皇因此在赵国受尽苦难因此而痛恨赵国。如果知道吕不韦是其亲生父亲而如此绝情,岂不对其更加痛恨。
第三,秦始皇打懂事起就从周围人的言谈举止中知道,自己是强大秦国的公子,后来又成太子直到即位称王,名正言顺,順理成章。现在,突然有自己的臣子告诉自己,你不姓赢,你得以继承王位是弄虚作假,结果会怎么样? 而这个臣子还说他就是你的亲爹,还没有任何凭据,结果又会怎么样?
毫无疑问,不但不能长保畜贵,立刻就会被斩首灭族。
所以,王世贞的第一个假设是不能成立的。不过王世贞的结论是对的:吕不敢说,太后也不敢说,而婚后满月出生的孩子,怎么能说他不是秦庄王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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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史料明确记载,“至大期时,生子政。
女子从受孕到确认怀孕,至少要两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吕不邦已经确认该女子怀孕,然后把她送给子楚,那么,七个多月之后该女子就要分娩。这样,当事人子楚无论如何不会不起疑心,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和吕不韦亲密相处。
更何况,如果子楚大婚后七个月生子政,文字记载就应该是:早产生子政。而不应该记作“至大期时,生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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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楚登基,吕不韦已无价值,隐忍绿帽子不合情理
有人做出这样的假设:子楚依靠吕不韦的帮助,得以贵为太子,继而登基为王。所以即使子楚知道秦始皇为吕不之子,但因为需要吕不韦的帮助,所以只好隐忍。
此说亦不能成立。如果说子楚在赵国做人质的时候,需要吕不韦的帮助,隐忍下被戴绿帽子的耻辱,尚可以说得通。但是,自从二人逃回秦国,子楚是龙回大海,虎山林。而吕不韦此时已身无分文,利用价值已经不大,子楚断无再忍之道理。
还有一件事更可以作为旁证:子楚登基成为秦庄王之后,东周国君联合诸侯讨伐秦国,这时候,秦庄王子楚不是派能征惯战,又十分可靠的三世老臣蒙骜去讨伐东周君,而是给吕不韦以兵权,让吕不韦带领大军去征讨。试想,如果秦庄王子楚和吕不专之间有*妻夺**异子,被戴绿帽子的深仇大恨,子楚岂敢予吕不韦兵权? 不怕不韦就此反了,乘其刚刚登基立足未稳,自立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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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秦始皇在世时就有私生子传言,当躲不过焚书
如果当事人双方,子楚、吕不韦心知肚明,知道没有此事,子楚夫人与子楚完婚后,十月怀胎,足月生子。这等流言,是当时有人不满子楚通过过继给华阳夫人为养子,从而得立为太子,最后继位登基,因此编派出谣言四处散布,后又被当时的文人墨客记录下来。如果是这样,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曾经焚书坑术士,这等不实之词的典籍野史,也应该被焚烧殆尽,岂能留下这千古的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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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吕不韦列传》记载自相矛盾《使记-吕不韦列传》这段文字记载,与同文后面的记载自相矛盾。
这里记载,“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注意一个“诸”字,吕不韦和些漂亮的,会跳舞的女子同居,从文字上看,有点包娼鬼混的味道。
可是后面又写道:“子楚夫人,赵豪家女也。”就是说,这个漂亮善舞的女子,不是等闲之辈,是赵国豪门的千金。这种人家的女子,嫁给秦国王子,一定会明媒正娶,不可能没有一点规矩。儿子出世,也会有一定的排场。如果七个月生子,当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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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私生子说与楚考烈王事雷同,极似抄袭
秦始皇私生子的传说,令人惊讶地与他同时代的一位诸侯王的故事雷同。
差不多就在秦始皇出生的同时,楚国的一个小孩也出生了,这个小孩名叫熊悍。有趣的是,这个小孩也是楚国的相国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当知道女子怀孕后,相国春申君也是用瞒天过海的手法把这个女人送给了楚考烈王,,这个小孩后来也继承了楚国的王位,是为楚幽王。
“私生子”秦始皇和私生子楚幽王竟然同时为诸侯王多年。幸亏楚幽王死得早,于公元前228年驾崩,不然5年后秦始皇消灭楚国,私生子楚幽王就要成为另一个所谓私生子的阶下囚了。
历史真的能如此的巧合吗?
《史记·吕不韦列传》关于私生子的故事,同春申君与楚考烈王的故事如出辙,抄袭的痕迹太浓。不同的是,春申君之事,后来闹得丢了性命,可以采信。而吕不与秦始皇之说,始终神不知鬼不觉,没有旁证,则不应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