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没有及时进行手术导致死亡 (因为没钱做手术而导致病人死亡)

知乎上曾有一个问题引来各路围观:患者没钱付给医生,医生选择不做手术而导致患者死亡,算见死不救吗?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换一种说法:顾客没有钱给餐厅,餐厅选择不卖饭而导致顾客饿死,算见死不救吗?如果是这个场景,很多人会认为没钱买饭,餐厅不卖饭这很正常啊,有买才有卖。

当然这个举例并不太合适,毕竟治病花费很高,而花 5 毛钱买个馒头就不至于饿死。关键是,治病救人是应该的,怎么能用钱来衡量呢?

医生先做手术,患者慢慢还钱?

还记得之前有篇「某患者欠 32 万医药费两年后全部还清」的新闻在医学界中引起热议,患者欠的医药费竟然全部如实偿还,真的是中国良心患者,但实际上患者欠钱不还的情况更多。

医院43天不给病人做手术导致死亡,医生对患者见死不救需要赔钱吗

据调查的湖北省 35 个县级公立医院的财务收支状况显示,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欠费总额逐年增加,其中以医保欠费最为常见。

医院43天不给病人做手术导致死亡,医生对患者见死不救需要赔钱吗

山东省医疗欠费的状况研究显示,除了医保欠费,「三无」病人欠费也是医疗欠费中比较突出的部分。

医院43天不给病人做手术导致死亡,医生对患者见死不救需要赔钱吗

当患者无力承担手术医药费时,很多情况下确实无法进行手术或下一步治疗,谁能保证患者后续有经济能力补交费用?而且,一直欠费,很多药品、耗材都不能出库,客观上也不允许。

可能有人提出疑问,医院是国家公立单位,财政上都有补贴,做个手术即便赔点钱能如何?

百度百科上对公立医院的解释: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也就是国营医院、国家出钱办的医院,也可以理解成国立。

但医院并不是政府全额拨款单位,而是差额拨款,每个医院拨款金额有差异,绝大多数医院都是自负盈亏的,患者如果欠费不还,欠费都是医院+科室承担,科室承担意味医生和护士承担,医护付出辛苦还要自己垫钱,谁会开心?

而且,做手术不只是参与手术的几个医生,还有手术室的护士、麻醉师、手术药品、手术器械、麻醉恢复室医师等,如果病情复杂需要多学科合作的,还要请其他科室的医生参与手术……

一个医生很多时候要考虑评估很多因素,因为这个时候涉及到的不是个人得失,而是一群人的得失。

难道医生真的见死不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在实际临床中,所有医院及医生也确实是这么做的:患者病情紧急送到医院,医生不会见死不救的,即便一分不交,医院也会为患者开辟绿色通道,救命的治疗和药品都会用,维持生命体征,只要有家属陪同签字,也会先送到手术室抢救。

但对于病情相对稳定的情况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比如癌症,病情相对缓慢,如果做手术可能生存期一些,而不做手术,可能生存期短一些。这个时候费用不够,医生是不安排手术的,后期患者因没有做手术而去世,可以说与医生没有直接关系。

被道德绑架的医生

医生真的是一个很特殊的职业,要求技术高超,道德高尚,两袖清风,服务满意。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生的工作也偏向于公益性。

曾经我问患者:您觉得医生公益性工作还是服务性工作?患者回答:我觉得是公益服务工作。

公益和服务本身就是相反的两个方向,公益是奉献,服务是享受,可以理解为两个陌生人 A 和 B,A 需要自己花钱来满足 B,可能吗?

其实医生和患者是平等的,应该互相尊重,医德固然重要,每个行业都需要相应的职业道德,像「患者没钱,医生不做手术」可以理解为简单的医疗消费行为、医院管理制度。

但很多人站在道德制高点把问题归结为医生「见死不救」的职业道德问题,道德绑架了医生。

在患者的理解中,到医院看病要求的是满意的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他们不会考虑医学发展的局限性、医学治疗的风险性,更不会考虑医院的管理问题、医疗体制问题等,没有获得满意的就诊体验和治疗效果,就会把问题归结为医德问题。

我认为「患者没钱,医生不做手术导致患者死亡」这是一个伪命题,而不是因果关系。

因为这是两个问题:患者没钱做手术、患者没做手术死亡,与医生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