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
对于咱们苏州人来说并不陌生
各大药店、电视台都有他们的身影
许多苏州人爱喝
近日,广州医生因在网上吐槽了“鸿茅药酒是毒药”而被跨省抓捕的新闻,将“鸿茅药酒”推上了风口浪尖,“鸿茅药酒是药酒还是毒药",刷屏了我们的朋友圈。
案件回顾
去年12月19日,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并在标题上指鸿茅药酒是“毒药”。今年1月10日,谭秦东在自家楼下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带走,目前被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
此事引发社会关注。4月15日,凉城警方发布通报称,对谭秦东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系因其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并表示“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16日晚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
鸿茅药酒是药不是酒
已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
责成企业对5年来各地监管部门
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
对社会作出解释
同时组织有关专家
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鸿茅药酒是药酒还是毒药?"
答案已揭晓!
下面就由小本来为大家划一下重点
重点之一:鸿茅药酒是药不是酒
问题:很多人认为鸿茅药酒是保健食品,并不清楚它是一种药品,请介绍一下鸿茅药酒的注册审批情况。
解答:鸿茅药酒为独家品种,现批件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于1992年10月16*批日**准注册,原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该品种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再注册,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重点之二: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
问题:鸿茅药酒是如何成为非处方药的?
解答:我国于1999年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开展非处方药的目录遴选与转换。2004年以前公布的非处方药,是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分批从已上市的标准中遴选产生;2004年之后公布的非处方药,是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由企业对已上市品种提出转换申请,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价后确定转换为非处方药。
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
重点之三:不良反应报告137例
问题:“是药三分毒”,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使用中需要注意什么?监测到哪些不良反应?
解答: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品,因而具有药品的属性,风险与获益并存,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重点之四: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问题:针对公众的质疑和担心,国家药监局采取什么措施?
解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 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重点之五:责成企业
4月16日晚,国家药监局已同时发布通知,要求内蒙古药监局严格广告审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国家药监局要求内蒙古药监局,责成该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请内蒙古药监局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请内蒙古药监局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小编这里想说,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的强音,真是值得点赞!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的督导也是非常有力!
下面,小本为大家梳理之前“鸿茅药酒”的广告违法案例:
在过去 10 年间,据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 25 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 2630 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鸿茅药酒被处罚的记录,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机构的网站上查询到。(以下为部分举例)
2008 年被浙江省药监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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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被海南省药监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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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被云南省药监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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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被上海工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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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被*疆新**库尔勒药监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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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还发现,鸿茅药酒多次的违法记录中,多因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行为。据CTR广告监测数据,2016年,电视广告投放额TOP10的品牌中,鸿茅品牌以150.8亿的广告投放额摘得头筹,广告做的多,但是因虚假广告引起的处罚也多。小本认为,广州医生谭秦东因“鸿茅药酒是毒药”被跨省抓捕,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是此次国家药监局督促内蒙古药监局执法行动的原因之一,但最终原因还是鸿茅药酒不顾消费者利益,滥发虚假广告惹的祸。
最后
小编再次提醒
广大苏州市民们
鸿茅药酒是药不是酒
是药三分毒
赶紧告诉身边的人
不盲目相信保健品
千万不要再上当受骗!
别被虚假广告坑了你!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化龙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