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对外发布。其中提出,要以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源固废、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与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全文如下:
太原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平近**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平近**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化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构建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战略机遇,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源固废、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有效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体系,健全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市场体系,建立协同高效管理体系,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与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助力“锦绣太原城”盛景目标实现。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钢铁、煤矿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新增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升。通过完善配套固废收运和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50%,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农业固废、生活源固废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整体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达80%,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建立,“无废文化”全面普及,“无废细胞”创建完成,“无废理念”深入人心,“无废城市”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助推太原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
(三)指标体系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建立太原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50个三级指标,其中必选指标25个、可选指标19个、自选指标6个。
(四)实施范围及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管辖区域,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时限为2023—2025年。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固废全过程减量
1.强化源头减量。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三县一市”及主城区煤炭钢铁、焦化、化工、建材等传统高能耗产业向碳基新材料、特种技术材料、新型铝镁合金、化工新材料、绿色材料及装配式建筑等方向延伸。实施焦化、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提档升级。对大型工业企业重污染工艺实施“瘦身”提质和清洁低碳化改造, 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 以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为龙头,促进焦化、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碳材料产业链式循环,建设绿色焦化深加工循环产业集群,拓展“煤—焦—气—醇—机”产业链条。推进焦炉煤气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积极发展“氢能+”产业,建设氢能产业园。以化领焦推进焦化产业提质升级,加快构建以绿色焦化为基础的全循环产业链发展模式。 依托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中北高新区等资源,建设太忻固废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 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无废集团”“无废工厂”相关建设,推进示范工程实施。积极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到2025年,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25%。〔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探索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清洁生产评价认证逐步融合,建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录总库,能源、钢铁、焦化、煤化工、建材、有色、化工等“两高”行业企业原则上全部纳入。积极探索行业、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新模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方法研究。开展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组织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太原区)开展创建和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试点工作,率先在不锈钢、汽车、轮胎、烧结钕铁硼等领域开展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申报。(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以新型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为导向,综合发展砌块、板材、新型墙地砖、装配式建筑等系列产品。鼓励技术优势企业引领和各方参与固废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制定,共同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和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重点科研院所,以煤矸石、粉煤灰等煤基固废为主要研究对象,加大对煤基固废制生态修复材料、固废建材在整体式保温隔热建筑中的应用、高钙灰渣循环高效利用等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积极推广利用尾矿砂(煤矸石)制备纳米晶强化微孔陶瓷、钢渣(磷石膏)等废弃物制备矿山(道路)用环境修复材料等新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新技术,推进示范工程实施。推动有关固废综合利用企业生产扩能,鼓励企业自行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加快建设古交*晋秦**煤矸石烧结砖、山西太原土壤污染治理与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依托太原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固废综合利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科学布局处置设施。持续开展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借鉴西山采煤沉陷区、杜儿坪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经验,推广西山治理土地出让经验,采用“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提升社会资本参与意愿,落实土地复垦、生态治理和环境修复的政策措施,努力解决全市历史堆存工业固废和采矿迹地生态破坏问题。规范处置设施建设,推进西铭矿、麦地掌等煤矿矸石场重新选址ꎻ以园区或产业集群区为中心,鼓励以第三方治理机构为主体,建设集中固废处置场。到2025年,全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新增约1000万吨。(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绿色农业,推进农业固体废物高效利用
1.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生态农业模式,鼓励增施畜禽粪污有机肥,大力实施有机旱作农业示范工程,鼓励创建绿色防控示范县。扩大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范围,推广生物、仿生类农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覆盖率,开展“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机械深施”等多种综合利用模式。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2.完善收运体系建设。在畜禽养殖重点村动物隔离场、畜禽屠宰场、专业化活畜禽交易市场和大型规模饲养场,建立必要的收集暂存点。本着“谁生产、谁回收”“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指导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归集主体合理布局回收点,建立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全市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推动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五化工程”。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规范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重点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雨污分流设施、清粪设施、“三防”功能堆粪场、污水贮存发酵池等设施设备。加快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积极探索推广糠醛渣、醋糟等生物质资源热电联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秸秆资源建设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分类回收,实施生活源固废精细化管理
1.城乡统筹促进源头减量。以县(市、区)、乡镇(街办)为单元整建制推进,持续推广“4+2”垃圾分类运营模式,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处理后的废弃物进行常态化检测,对餐饮垃圾产生主体实施登记,遏制违法收运,实现垃圾分类过程全覆盖。以阳曲全国农村垃圾处理示范县为模板,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到2025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市城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回收利用水平。 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改造升级和垃圾分类废旧资源回收集中设施的布点建设,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 探索厨余垃圾、农贸垃圾、污泥、园林绿化垃圾等废物进行协同处置,加快全生物降解塑料等新型功能材料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大力推动生物降解塑料产业有序发展。 针对泡沫、玻璃、旧衣物等常见低值可回收物,探索提供固定回收和流动回收服务,有效推动低价值垃圾回收循环利用。 提高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附加值,研究制定再生产品推广应用相关政策。(市城乡管理局、市园林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终端处置能力建设。继续高标准建设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大盂产业新城环境卫生综合基地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建设,推进阳曲县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中心建设,推进古交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古交、娄烦垃圾焚烧跨区协同处置工作,实现全市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努力实现乡镇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集中处置。探索推动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市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处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推进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废弃物、污水厂污泥等低值有机废物。将建成区内园林绿化垃圾消纳处理基地统一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阳曲、清徐分别建设2座园林种植土配置中心。重点考虑在有条件的现有公园绿地建设园林绿化垃圾就近处理点,在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及环城高速路沿线布置15—20处处理规模为15万立方米的园林绿化垃圾消纳处理基地。(市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监管模式,推动建筑垃圾再生循环利用
1.落实企业减量化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加大对建筑施工管理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并监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体落实。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和分类管理制度,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纳入文明施工内容。(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城市绿色建造。扎实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开展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工作,引导建立绿色产品市场。重点推广预制率、装配率较高及建筑产业现代化程度高的成套部品和技术,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积极推广新技术,运用新材料。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集科研、制造、示范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综合示范基地。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负责)
3.拓宽资源利用消纳渠道。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再生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在相关道路建设、建筑物建设中加大再生产品利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积极探索建筑垃圾多元化利用系统,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发、应用与集成。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转运、临时处理、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完善建筑垃圾大数据管理平台,提高建筑垃圾填埋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效率。(市城乡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风险防范,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
1.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新建涉危项目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市域范围内暂无法处置的建设项目依法从严审批。按照危险废物产生数量、种类、危害性、利用处置能力、环境敏感性等要素,构建太原市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抽查合格率实现95%和100%。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小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收运体系。将危险废物收运体系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布局,探索建立覆盖全市的危险废物区域协同收运模式,将汽修企业、科研院所、检测实验机构等小型产废单位纳入信息化监管体系,在全市统筹布局建设4—6座服务于小微源、社会源产生单位的多种类危险废物综合性集中收集试点。完善乡村卫生站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工作,形成并推广“村卫生站分类、乡镇集中暂存、县(市)人民医院收集”的医疗废物收运模式,健全医疗废物收运机制。到2025年,实现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或就地处置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城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鼓励产废量较大且具备条件的企业自行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记录,鼓励将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降级梯度使用。在清徐、阳曲及综改示范区布设一批涉废油、电炉除尘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在已有的水泥企业中,选址布设1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加快推进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搬迁改扩建,统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清单。在矿物油桶、废电路板等行业探索开展特定类别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城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信息化建设。积极筹备“太原市危险废物智慧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行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推进危险废物转移“二维码”认证和全过程可视化跟踪监控,并实现与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加快搭建太原市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统一医疗废物管理数据统计口径,实现全市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处置等全过程在线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城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体系建设,提升“无废城市”系统保障能力
1.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健全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源固废、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推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深化固废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区域联防联控等制度创新,提升固废综合管理效能。完善企事业单位提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奖补办法。(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研究,积极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加强企业与重点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培养和引进“无废城市”建设需要的技术与管理人才。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深化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方向积极研发。(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市场保障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融资支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发放绿色债券。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撬动作用,优化结构和运作机制,吸引更多市场化基金,推动固废“三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在政府采购上优先采购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 对“无废城市”重点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依法落实相关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监管保障能力。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依托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搭建“无废城市”智慧管理平台,推动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等各类固废纳入系统,实现跨部门、跨领域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压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延长产生者责任追究链条,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制度。持续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系统。推动区域内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无废文化”,厚植无废社会发展理念
充分挖掘“锦绣太原城”内涵,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低碳日等纪念活动,宣传普及“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举办“无废城市”主题论坛、讲座,拍摄“无废城市”主题宣传片,开展“无废会展”“无废马拉松”等建设试点。依托山西省科技馆、太钢渣山公园等科创平台,通过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多种形式,打造一批“无废城市”科普教育基地。到2025年建设各类“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酒店”“无废商场”“无废小区” 等无废细胞工程 500个以上。(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ꎬ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成立工业固废、农业源固废、生活源固废、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各领域业务工作小组,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无废城市”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立相应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并根据市级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于2023年7月底前制定并印发县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无废城市”考核评估、工作例会、信息报送、检查督办、总结评估、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每季度对各相关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深化与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互动交流,组建由企、学、研、政等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太原市“无废城市”建设专家组,指导太原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三)加大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集中支持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以及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等重点领域。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有关的各级专项资金,各项目管理部门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重点工程纳入优先申报范围。营 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效增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投资吸引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绿色循环利用等领域的投入。
(四)强化考评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把“无废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无废城市”建设主要任务为导向,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把“无废城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重点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分工,分年度制定实施计划。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评估机制,评估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
本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来源:太原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