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省招办公布了2016年高考照顾政策项目,照顾政策分为教育部规定的项目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其中教育部保留的加分项目有5项,甘肃省有2项目。其余项目将逐步取消,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相关奖项的考生,今年仍然具有加分资格,之后获得的不再加分。
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今年普通高考,加分分值为5分。
1、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3、在高中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 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在高中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 5、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4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且只适用于应届生。
1、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级A**以上证书的考生;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 3、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 4、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
2015 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
6月25日开始第一次填报志愿
5月26日,《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炉,今年,我省将分两次划定分数线,两次填报志愿。6月25日第一次填报志愿,8月5日第二次填报志愿。并将征集8次志愿。
分两次划定分数线
为降低学生填报志愿难度,2016年起,我省录取分数线分两次划定,两次公布。
第一次:划定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高职(专科)批,中职生本科批(二本以上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三本院校)、中职生高职(专科)批、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 以及民族院校本科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总后,划定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
6月25日首次填报志愿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部分批次投档录取继续实施大平行志愿。志愿填报继续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
实施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H 段)、本科二批(J 段)、本科三批(L 段)和高职(专科)批(O段)设置“A、B、C、D、E、 F”6个平行志愿。
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不实行大平行志愿的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除外。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 至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中职生本科(二本 以上院校)批)。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 (不参加高考)、空中乘务类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等志愿 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后单独设置的页面。
第二次填报:8月5日20:00至7日14:00。
填报批次为: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含体育艺术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计划列在提前批次A段的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 兰州文理学院文理类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和计划列在高职(专科)批次 N 段文理类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 仅限参加了省内空中乘务统考面试的考生填报,采取“1+1”顺 序志愿模式。此类考生在同一批次的不同志愿中可以根据本人成绩填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但不能与其它普通文理类专业交叉混报。
征集8次志愿 本科提前批:
A 段(1 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 段(1 次):征集控制线下 20分(含 20 分)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H 段和 I 段(1 次):院校征集控制线下 20 分以内的考生。H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 (含 40 分,下同);I 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本科二批:J 段和 K 段(2 次): 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 20 分以内的考生。J 段中省内民族院校征集 相应批次控制线下 40 分内的考生;K 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 规定适当降分。本科三批:L 段和 M 段(1 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 30 分以内的 考生。M 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高职(专科)批: O 段和 P 段(2 次):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 线)未被录取的考生。P 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 1 次志愿。
实行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H 段)、本科二批(J 段)、本科三批(L 段)和高职(专科)批(O 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A、B、 C、D、E、F”6 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项。
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 段、B 段)、本科一批(I 段)、本科二批(K 段)、本科三批(M 段)、高职(专科)批(P 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录取时间7月5日开始,8月25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