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的贪污20万元的案例 (2005年贪污公款20多万元)

1979年4月23日,一起贪污案件被独家刊登在《人民日报》上,黑龙江省最大的贪污集团全部落网,主犯名叫王守信。王守信因为贪污金额之巨,被称为当时的 “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犯”。

当时的《黑龙江日报》摄影记者李振盛采访了审判和处决王守信的全过程,并记录下这些历史性的镜头。

处决巨贪

1980年2月8日,宣判大会在松花江边的哈尔滨工人体育馆举行,近5000人的座席早已坐满了各界群众代表,这些人中间有部分人曾在前一阶段的法庭审判中见过王守信其入,更多的人前来参加公判大会,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识一下这位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

92年的贪污20万元的案例,80年代贪污三千多万的案例

王守信被押进设在哈尔滨工人体育馆的公审大会会场

随着审判长的高声宣布:把大贪污犯王守信带上来!

紧接着,体育馆侧廊里响起了铁链撞击地面的叮当声,两名女法警押着脚带重镣、五花大绑的王守信走进场内。按照预定绕场一周的路线,缓缓向审判台前走来。

王守信面对这座大型体育馆里黑压压的数千人,一边用力扭动着被*绑捆**在身后的双臂,一边向上蹦跳着高呼:“我是无罪的!你们才有罪!”“我要为真理而斗争!”

王守信脚上的铁镣在蹦跳时不断撞击着木质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她的这一举动,是人们事先没有料到的,一些法警迅速围拢上去,制止她喊叫。并临时改变了绕场一周的路线,急速将她押到审判台前。

宣判开始,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时,王守信被两名女法警押着站在那里静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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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审判长宣判“判处大贪污犯王守信死刑,立即执行”时,她立刻又蹦跳着高喊:“*产党共**人是不怕死的!我是为真理而死!”“你们都是修正主义分子,我死也不服你们……”这时,会场上出现了一片嘈杂的议论声。3名法警疾步上前制止她,两人在她身后重新把绑绳勒紧,一人在前面用手掐住她的喉咙,不让她喊出声音来。

“为了不让她再喊叫,托住她的下巴向上一推,使下巴脱臼,她便再也不能出声了。”

由于摄影记者李振盛离她很近,所以还能听到她喉咙里断断续续发出一些微弱的听不清楚的呼喊声。

宣判之后,立即把王守信押上了刑车,在摩托车队的警戒押送下沿街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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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们的采访车紧随其后,在车上,李振盛和其他记者议论着王守信刚才呼喊的那些口号,都认为“十分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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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特别冷,由市区到刑场的路又相当远,作为刑车的敞篷大车在寒风中疾驶,我们看到刑车上的法警们把本来围在王守信脖子上的方格头巾给她戴到头上,以抵御刺骨的寒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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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到刑场,打开后箱板,地上放一个方凳,王守信在法警的搀扶下自己踏着方凳下了车。然后在法警押解下拖着沉重的脚镣走向处决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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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大步流星地走向行刑点

法警长命令她面朝一个土坡跪下,最初她还想挣扎不肯跪下,几名法警用力把她往地上一按,她就势跪到地上,没有再挣扎反抗。

一名法警上前将戴在她头上的围巾解开,散披在她的肩上。

此刻刑场上一片寂静,除几名摄影记者外,其他一律退到警戒线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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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法警长发出指令,一个行刑法警从汽车里走下来,持枪走到指定位置。法警长向他发了一颗*弹子**装入枪膛。

法警长举起了发令旗,行刑法警迅速举枪,向着跪在15米开外的王守信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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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盛)“这时我按动了快门,拍摄下准备射击的瞬间。当我卷过胶片正想再拍一张时,法警长用力向下挥动发令旗,枪响了。伴着枪声的震顿,我又按下了快门,拍摄了这个空前绝后的瞬间:王守信的头部被*弹子**穿透,脑浆迸裂的热气与寒冷空气接触,立即形成一股白色的汽雾,身体倾斜着正朝前方倒下去。”

在场的几位摄影记者抢步上前拍摄处决后的场面。

当记者们拍完之后,法警长拔出手枪,观察是否需要再补一枪,由于行刑法警的*弹子**命中要害,王守信已经毙命,不需要再补枪了。

法警们走上来,从尸体上取下*铐手**和脚镣,法医手持检验工具先对犯人脑后中弹部位进行检查,接着又把尸体掀翻过来仰面朝天,对脑门上的出弹孔进行检验,并在入弹孔和出弹孔边分别放上比例尺标记,由法警摄影员拍照片备案。

至此,处决王守信的过程全部结束。

最后,早已等候多时的火葬场的几个身穿白大褂、口戴大口罩、手戴白手套的女青年,以熟练的动作把王守信的尸体装进长长的白色塑料袋里,扎上口,扔上汽车。

汽车冒着白色的尾气,扬长而去。

李振盛:对王守信一案的审判,使黑龙江省再一次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经过在哈尔滨三天的公开审理后,王守信被判处死刑。当时就有很多人认为她罪不致死,只是撞在官方整顿经济领域的枪口上,成为牺牲品而已。1980年2月,王守信被枪决。但是“杀鸡儆猴”的策略早已失效,此后中国贪腐涉案金额不断刷新,如今更是动辄以千百亿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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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案的卷宗至今依然保存完好

一手抓权、一手抓钱

王守信原来只是个农村妇女,家庭贫困,兄弟姊妹多,吃不饱穿不暖。她小学都没毕业,但聪明机灵,能写会算,口齿伶俐。后来她凭借一封介绍信进入县燃料公司工作,在那个年代,这份工作等于是铁饭碗,对比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她已经算是鲤鱼跳龙门了。

王守信工作认真,任劳任怨,又认识字,会算账,所以进入相关领导的视野,被破格提拔到财务科工作,当了一名收款员。后来,又把她提拔为公司的出纳,干了两年后再次升为会计。至此,王守信不断地晋升,成为公司的中层干部,但她并不满足,而是想当经理,做一把手。

*革文**时,王守信抓住机会笼络周围的同事,趁机将公司的领导赶下台,她摇身一变,成为了燃料公司的经理,而后又入了*党**,顺理成章地接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至此,王守信成为了宾县燃料公司的一把手。

升任经理后,王守信大权独揽,真正做到了 一手抓权、一手抓钱 ,再也没有了顾忌。

她起初利用工业用煤的*轨双**价格,从中截取部分货款,损公肥私,中饱私囊,并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专属黑金库。

这些赃款的获得,让王守信的物质生活水平立刻得到提升,她逐渐过上奢靡的生活,大肆挥霍钱财。

当时虽然限制供应量,但只要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还是可以购买到很多的限量物资。由于王守信最开始时贪污赃款的方式极为隐秘,且贪污的赃款数额不是特别巨大,事情一直都没有败露。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守信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她不再满足“小打小闹”,开始着手制定更大的贪腐计划,开始从两方面着手。

其一,为了堵住一些知情人的嘴,确保自己贪腐之事不败露, 王守信利用自己贪污所得赃款,对一些干部进行拉拢腐蚀;

副经理高玉斌就是受到腐蚀的干部之一,他身为王守信的副经理,在接受了王守信的贿赂之后,不仅没有及时举报,反而主动向王守信索要赃款和赃物,堕落进犯罪的深渊。

案发前,高玉斌总共索要和接受王守信贿赂钱款七笔共一千八百元,以及鱼、肉、蛋、酒等折款一百八十三元一角九分。

这笔钱和物资,放在今天自然不算什么,但在物资匮乏的70年代,这笔钱足够满足一个三口之家几年的口粮,这些酒、肉等物资,也都是当时的紧俏商品,每家每户都是限量供应,王守信却能够实现想吃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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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王守信利用赃款拉拢自己的亲属,不仅给他们购置房产,还带他们到各大城市采购商品,肆意挥霍。录音机、 照相机、气枪、鸭绒被、电风扇等贵重物品。她的亲属对她馈赠的赃物欣然接受,没有一人站出来对她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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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王守信善于利用赃款拉拢腐蚀身边的同事和亲属,在她亲手编织的这张“包庇网”下,她贪污的罪行更加不容易被发现。王守信贪污的金额巨大,她凭借赃款满足了自己日常的高规格开销以及疯狂挥霍的欲望,但她贪污的脚步却并未因此停止。

仅仅过了不到一年时间,王守信就开始不甘心只利用煤的*轨双**价格进行贪污。她伺机寻找新的贪污方式,以追求贪污的速度更快、金额更多。

1971年11月,王守信将主意打到了小煤窑的运杂费上,她利用加收运杂费的合法名义,在市场用煤的价格上做文章, 少的时候每吨加价3元,多的时候每吨加价17元4角,加价的多少, 随着王守信的心意在两个价格之间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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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信分别在新甸、白石、县公司三处,各设一个“小金库”, 上级部门以及外界,均对此不知情。知情人则都被王守信腐蚀,收受了她的贿赂,心甘情愿地替她隐瞒罪行。

依靠加价多赚取的款项,王守信不入账也不上缴,全都被王守信存入三个“小金库”,事后再以给省燃料公司送款、给公家买汽车、锅炉等名义,将这些现金全部提取出来,然后放入自己的腰包。

王守信做这件事的时候,已经不是她的个人行为,马占清、孙锡印等人在王守信的指使下,均参与到小煤窑加运杂费的操作当中,事成后再从王守信处分得赃款、赃物,已然形成了犯罪团伙。

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的内部虽然已经被王守信腐化,但她的贪腐行为和铺张浪费的挥霍行为,逐渐被外界发现端倪。彼时的群众警惕性非常高,一些心中充满正义的群众,发现了王守信的贪腐行为时,以张贴大字报的形式对她进行了揭发检举。

1979年4月,面对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查,王守信制定的瞒天过海之计很快宣告破产。她多年来利用职权贪污、行贿的犯罪事实全都被彻查出来。在以王守信为首的贪污集团被破获后,所有参与贪污的人全都在第一时间被查明归案。

在落网的犯罪分子当中,除王守信以外,主要由两部分人员组织。一部分罪犯是王守信的下属,这部分人主要的罪行是收受王守信贿赂,隐瞒王守信犯罪事实,与王守信一起进行贪污。

另一部分罪犯主要是王守信的亲属,包括她的弟弟、妹妹、儿子、儿媳等人在内,全部都参与了犯罪,这部分人的主要罪行是替王守信窝赃,对王守信的贪污犯罪进行了包庇。

70年代末,王守信这个女巨贪,一个人竟然整整贪污了50余万元,而这些钱基本上都是靠增加煤价获取,都是从百姓身上搜刮了血汗钱。于情于法,王守信贪污金额巨大,罪大恶极,国法难容!

当时,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不过二三十元。

1979年9月28日的起诉书

在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档案室里,科长曹轶伟指着两大纸壳箱子告诉记者,这就是王守信案当年的卷宗。轻轻拭去四十年的灰尘,一场法与理、善与恶的较量又映现眼前。

王守信,原系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收款员,“文化大革命”中*反造**起家,任该公司支部书记和经理。她主要靠工业用煤的*轨双**价格截取货款,靠疏漏的财经制度私立秘密黑金库,贪污人民币50余万元。

据黑龙江省检察院松花江分院【79】松检诉字第1号起诉书记载:

王守信贪污案件,经我院依法侦查,现查明王守信等八名被告人已构成犯罪,特向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守信,女,五十八岁,汉族,三年文化,捕前住宾县宾州镇胜利街,系宾县燃料公司经理。

被告马占清……

上述被告人均依法逮捕。

被告人王守信,窃取了宾县燃料公司经理的职权。在职期间,于一九七一年十一月,指使马占清、孙锡印等人以小煤窑加运杂费的合法名义,将市场用煤五万七千五百五十九点六吨非法加价。最低每吨加三元,最高每吨加十七元四角等二十种价格,致使二十四元八角一吨的市场用煤,最高价达四十二元二角。自一九七一年末至一九七八年八月,先后非法加价金额共达七十万零七千一百八十七元九角八分。严重破坏了国家的价格政策,败坏了社会主义国营商业的信誉。

上述款项,除部分上缴外,均不入账、不上缴,分别存入白石、新甸、县公司三处“小金库”。从一九七一年末至一九七八年五月,王守信先后以给公家买汽车、锅炉和给省燃料公司送款等名义,提取现金进行大量贪污。……

王守信用赃款为自己和亲友购置房产、挥霍和拉拢腐蚀干部。王守信一案是群众张贴大字报揭发检举的。她一面订立攻守同盟,一面转移赃款。

在当年物资并不发达的时代,他们如何消费这些不义之财呢?在列举被告人刘志忠罪行一段,起诉书这样表述: 购买鸭绒被、电风扇、录音机、照相机、气枪,随同王守信去北京、广州、上海等地挥霍。

还有一个被告,是构成渎职罪的省燃料公司副经理高玉斌,他当年犯罪行为是:索要和接受王守信 贿赂钱款七笔共一千八百元,以及鱼、肉、蛋、酒等折款一百八十三元一角九分

起诉书共九页,在第九页最后这样写着: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国家财产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的规定精神,对上述被告提请依法予以惩处。

此致

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检察长 高政

检察员 王真 李凤 赵国忠 袁树纯

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来自媒体的记忆

王守信案在当时是全国最大的贪污案,震惊国内。案件判决后,当年重量级新闻媒体,几乎都报道了这起震惊全国的案件。

1979年4月23日的《人民日报》刊登独家新闻: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该省最大的贪污集团案件。

罪犯王守信等人全部落网,被依法逮捕,参与分赃、窝赃、转赃犯罪活动和与此案有牵连的重点人,也都分别进行审查。这个贪污集团自1972年以来,共贪污人民币53万余元,相当于该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两倍。首犯王守信是投机起家的、钻进*党**内的坏分子,原任宾县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王守信乘“文化大革命”混乱之机,靠投机钻营,打击干部群众,“*反造**”上台,当上宾县燃料公司经理。上台后一手抓权,一手抓钱,不择手段地大量鲸吞国家财富,从1971年11月起到1978年6月止,王守信贪污和侵吞物资折价共507702元。其罪行败露后,多次与被告马占清、姜淑芝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并指使马占清灭证转赃,负隅顽抗。破案后已缴获赃款413325元,缴获赃物折价70014元。上述事实证明,被告人王守信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

《检察日报》2011年3月11日也依据“公诉王守信”这张照片,回顾了该案的全过程——

1979年10月18日,松花江地区中级法院在哈尔滨对贪污犯王守信及其同案犯按照法律程序

进行了公审,共有3200多人参加旁听。

公诉人指出,王守信被捕前是黑龙江省宾县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她利用职权不择手段地大量侵吞国家财富,从1971年11月到1978年6月,贪污现金和侵吞物资折款共50余万元。

其罪行败露后,王守信多次与马占清、姜淑芝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并指使马占清毁灭证据、转移赃款。破案后,已缴获赃款413325元,缴获赃物折价70014元。上述事实证明,被告人王守信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

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王守信不得不低头认罪。松花江地区中级法院经过3天公开审理后,依法判处其死刑。依法判处贪污犯马占清有期徒刑十五年;窝赃犯姜淑芝(王守信长媳)有期徒刑七年;窝赃犯刘志忠(王守信次子)有期徒刑五年;窝赃、贪污犯刘志民(王守信长子)有期徒刑四年;窝赃犯王守富(王守信弟)有期徒刑三年;窝赃犯王守琴(王守信妹)管制二年;受贿犯高玉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980年2月8日,王守信一案进入最后判决阶段。宣判大会在松花江边的哈尔滨工人体育馆举行。审判长作出最后宣判后,这位“贪污名人”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从此案件看银行工作的漏洞

王守信等人为什么能在长达七年时间内,贪污国家的巨额资财?除了王守信本人方面的主要原因外,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混乱给贪污盗窃造成了可乘之机,而银行工作中的漏洞也是一个原因。问题揭发后,省分行几次派人作了调查,把当地银行和燃料公司从一九七二年初到一九七八年八月的往来帐目和单据逐笔进行了审查,初步揭露出银行在金融管理上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现金管理不严。七年来,宾县燃料公司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银行也未检查现金使用情况,更不控制支出。燃料公司销售的煤年年增加,送存银行的现金却年年减少,七年来销售收入现金一百八十二万七千元,实际送存银行仅九十六万元,其余八十多万元占现金收入总额百分之四十六未送存银行。银行从未分析过这个公司的现金收入情况,督促企业回笼,反而对燃料公司支付现金,敞口供应,要钱就给。这个公司和乌河公社签订亦工亦农集体装卸工合同,按规定其费用大部分应通过转帐划给公社,但银行全部付给了现金,七年共支出六十七万多元。由于银行放松了现金管理,致使企业保留大量现金。这给王守信一伙的贪污大开方便之门。

二、结算监督不力。银行办理结算要为国家守计划、把口子,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财经纪律。宾县银行对结算凭证不审查、不监督,甚至弄虚作假,掩盖和包庇企业违犯财经纪律。该公司在王守信把持下,大搞请客送礼,拉拢腐蚀干部。据不完全统计,七年来非法吃、送粮食六万七千多斤,油一千三百多斤,各种酒八千多斤,烟三千八百多盒。共挥霍公款六万六千多元。这些款,有七十五笔金额三万四千多元,在凭证上明确地写着买或垫付烟、酒、肉等,银行都如数办了转帐结算。

银行对王守信一伙违背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的也有所发现,曾经向县领导反映过,因为得不到应有支持,就没有坚持原则。一九七六年十二月,燃料公司以付水泥、沙石款为名,从建设银行骗出八万元,通过人民银行划到乌河公社松江大队砖厂帐户,准备套出挪用。几经转划,最后竟将剩余的六万三千元转回县财政科为王守信设的黑帐户。不仅银行照办了,而且乌河银行营业所还背着企业转为信用社的社员存款了。这样实质上就起了掩盖和包庇企业违法的作用。

三、信贷管理不紧。七年间,燃料公司共亏损一百一十八万元,搞计划外基建和购置设备达五十六万六千多元,一九七八年末占用*款贷**一百一十万元,挪用二十五万元。银行在*款贷**掌握上不加控制,要多少给多少。一九七七年二月买汽车银行也*款贷**一万三千元,垫付十个月,财政才拨款。七年来银行从未分析过燃料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对这样一个问题成堆的单位,在发放*款贷**时,如能全面分析企业经营情况,分析亏损原因,是可以及早发现一些疑点和问题。

宾县银行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省分行是负有责任的,与省分行平时检查不够、指导不力分不开。我们除责成宾县支行进行检查外,并发动全省各级银行从此案件中吸取教训,认真改进工作。

编后

“自私和贪婪相结合,会孵出许多损害别人的毒蛇。”作家艾青的这句话,将自私、贪婪的人,描述得非常透彻。

关于对金钱的贪婪,庄子也曾说过一句名言——“贪财而取危,贪权而取竭。”

贪财的尽头,是一贫如洗;贪婪的尽头,是自取灭亡。欲望与现实就是如此矛盾,在历史的长河中,因为贪腐而堕落的*官高**比比皆是,因为贪财而殒命的“小角色”也如恒河沙数。重温这些人的人生经历和结局,就像是一声声警钟在耳边长鸣!

参考资料:

《目击处决巨贪》文/李振盛《政府法制・半月刊》2005.7(上)

《红色新闻兵:一个新闻记者秘藏底片中的文化大革命》李振盛 2018 香港中文大学

《从一个大贪污案件看银行工作的漏洞》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