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受理工作,提高助学*款贷**受理效率,确保高峰期有序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学校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须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款贷**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款贷**。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户籍须在本县,且和借款学生在同一户口簿上;
2、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3、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年龄在25至60周岁之间的借款学生其他*亲近**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4、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或高校助学*款贷**)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办理时间
续贷学生:2020年7月27日—8月14日
首贷学生:2020年8月17日—9月11日
三、*款贷**金额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款贷**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款贷**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款贷**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款贷**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四、办理流程
(一)首贷学生
1、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实名注册,注册后登录系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款贷**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家庭住址和联系人住址必须按照我县29个乡镇、568个行政村规范地名填写,详细到门牌号,联系电话填写正确且畅通)。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签字《申请表》原件、各自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除外)、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缴费凭证原件或高校提供的学费及住宿费材料一起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款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有一方不到者不予办理*款贷**。
3、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二)续贷学生
1、登录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填写*款贷**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家庭住址和联系人住址必须按照我县29个乡镇、568个行政村规范地名填写,详细到门牌号,联系电话填写正确且畅通,变更信息可自行修改)。
2、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签字《申请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除外)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款贷**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3、开学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就读高校,并督促高校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系统。
温馨提示:
高校于10月10日前未在系统中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的申请。
礼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1日

(供稿:礼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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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 强 编辑:马小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