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在国内教育体系中是一个独特的存在,是处在公办和民办之间的夹心层。

独立学院
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从定义可以看出,是本科学校举办的本科教育,区别在于费用较高。
独立学院的发展
独立学院的产生是当时高等教育发展缓慢的产物,在1998年高校扩招后,大学数量不够,满足不了学生上学的需求;另一方面,大学也穷,想要增收。于是,高校跟社会资金一拍即合,高校出品牌,出管理和部分师资,社会资金出钱,大家就开搞独立学院。国家当时也支持,但是一个摸索的阶段,并没有指导性文件。
第一所独立学院
产生于1998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成为标志。在创办初期,统称为“二级学院”,后期则称为“二级学院”或“独立二级学院”,对申办高校的“依附性”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基本特征,国家鼓励转设,或并入母体。
2003年,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为标志,独立学院开始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在此文件的要求下,独立学院开始向独立的场地,独立的教师发展,但很多高校还处于观望状态。教育部加大了巡查,对很多不按文件执行的独立学院缩减招生计划,取消办学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罚。

2006年被取消的独立学院
2008年,教育部下发《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提出于2013年完成独立学院的改革,并指出了独立学院继续作为独立学院存在、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撤销或合并的3条“出路”。此文件,对独立学院的性质进行了明确规定,也提出了独立学院发展的五个选择:或者以独立学院的形式继续办学,或者“回归”申办普通高校,或者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或者并入其他民办高校,或者被终止办学资格。
很重要的一个方向是转民办普通高校:因为之前中国只有27所民办普通高校,2008年就批准了4所独立学院转制为民办。
独立学院与母体
教育部规定2003年入学的学生不再颁发母体学校的证,意味着之前的独立学院是和母体基本不分,从教室到师资都是一样的,除了学费不一样,录取分数不一样外,校外的人根本不知道区别,还停留在自费生的概念,独立学院毕业的学生拿到的证和母体学校的一样。
现在独立学院尽管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很多的独立建设,实际上和母体还是扯不清的关系,母体高校是把独立学院当成创收来源,在人事和财权上还是没有完全放开。独立学院的干部任免还是母体来决定。
独立学院的实力
独立学院数量:截至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688所,其中独立学院257所。独立学院的数量并不多。
独立学院师资:独立学院在独立过程中,从母体高校接收了大量的师资,但这些师资很多是被动分流过来的。在独立后,招的老师学历比较低,集中在硕士研究生,近3年才招一些博士教师。
独立学院排名:可以从下表看到,独立学院靠前的基本是重点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这些独立学院的录取分并不低,重点专业的录取分会超过一些一本院校。

独立学院的新分歧
2019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开始由独立学院转变为公办办学。
2019年底,绍兴文理学院拟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这是政策导向,但引起了学生的不满,只能暂时搁置。

从这个过程也可以看出社会对公办高校的办学更为认可,独立学院之所以能得到家长的支持,很重要一个原因是母体的吸引力,如果没有母体背书,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是等号,吸引力会大大降低。毕竟在国内还没有很成功的民办高校。
独立学院的历史遗留问题很大,与母体关系扯不清。如果脱离母体,很多独立学院招生都是问题。企业的参与会让教育失去其本有的公益性。
300多所独立学院,一个学校10000人,就是300万,这个连锁反应不是谁能承担的了的。
独立学院面临选择却无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