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3天在头条写日记#
早就想写这篇了,这个念头终于在今晚因为做作业的时候听到 队长的歌 ,思绪拉回高三那年而被我落实了。

还记得我的第一篇文章,写到我和我的舍友闹矛盾,于是我提出走读。但是走读的细节以及回忆我只字不提,今天我打算把它写在这里。纪念过去的自己,曾经拥有过一段特别而美丽的回忆。
高三那年走读以后,就更加习惯了一个人,也爱上了一个人。离开内耗的我也正如我之前说的那样:上课积极听讲、无数次和老师对视、成绩进步……那时候有写积累的习惯,一个人的时候,就把想说的话写在积累本上,和自己对话。
每次中午放学,因为教室在四楼,去食堂吃饭肯定抢不过别人,索性在班里写写作业看看书,等过了半个小时再去,食堂差不多已经没什么人了,山珍海味任我挑,以前还喜欢在打汤的时候把汤里的肉和菜捞得满满的,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温馨感和满足感。
我的班主任很好,因为考虑到我一个人不安全,特意让我妈妈过来我的出租屋里陪了我一段时间。所以那段时间每次下晚修,一个人走到校门口,就会看到妈妈在向我挥手,然后在我出去以后一把把我拥进怀里,听我诉说一天的经历。
还记得有一天因为写作业没时间吃饭,晚修肚子饿的咕咕叫,下晚修回了自己的小屋就发现妈妈去了离学校距离几公里的菜市场为我买了鸭肉。

后来因为心疼妈妈因为我而放下工作,就让她回去了,我一个人住。
妈妈离开后的日子也没有很糟糕,每次下晚修回来就照常洗澡,吹好头发就拿出语文作文背,背好了就关上灯打开暖黄光的小夜灯,听着颜人中和队长的歌,整个房间充斥着一种平凡的浪漫与柔软。
有一次,我不想上晚修,于是找英语老师拿了试卷回来做。在学校吃完下午饭出了校门,因为我的出租屋楼下就是一个超市,那天下午落日还未离开,树下有人卖那种大大的橘子,我跑去买了几个,和老板搭了几句话就上楼了。放好书包探头从阳台往下就能看到树,树下有人卖橘子,旁边还有市井吆喝声。
晚上,天空变得晕蓝,夏天的风轻轻吹,我躺在没开灯的房间里,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 等我醒来发现外面下了小雨,手机里刚好*放播**到《Paris in the rain》。

有时候真的觉得很幸运,自己有一颗感性的心,因为在那个看似平凡的两个月里,找到了一花一木也能美丽的意义。
那时候,我谈了一场校园恋爱。那天是周日,他因为班级有活动所以要早来,他提出要过来见见我,我同意了。我们见了一面,走之前他轻轻亲了我,他走后我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桌子上已经放着一袋芒果。那一刻心里有一种微妙的感觉,但你要我说,我说不清。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个月,我的高中生涯也落入帷幕。毕业后,他给我送了一束花。现在我们都大一了,也分开了。每每听到颜人中和队长的歌,心里就会莫名地抽痛。
为什么要写这篇,是因为我打算纪念过去那段对我来说是光的日子,那段时光里我慢慢变得更好,慢慢被治愈。虽然我现在来到了更大的地方,见到了更多精彩绝伦的别人,但是有些回忆值得深埋心底,有些温暖只在顷刻间拥有,致曾经的自己的那些温柔与热爱生活的浪漫。
或许,你也曾经有过那么一段简单而温暖、温柔而遗憾的时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