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近期,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抽取了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水果制、食糖、蜂产品、炒货、坚果制品、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水产制品、豆制品、蛋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等26大类食品共计2342批次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合格2315批次,不合格27批次。
相关抽检情况及不合格食品信息如下:
1.德惠市西八道街昌客隆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香蕉(计量称重),吡虫啉(实测值:0.1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吡虫啉,是一种*碱烟**类超高效杀虫剂,有关专家表示,食品中少量吡虫啉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用残留严重超标的果蔬产品,甚至可能导致人体急性、慢性中毒,导致癌症、畸形等危害。

2.长春市丰润食品厂生产、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二道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东盛店经营销售的香油油茶(400克/袋糕点),菌落总数(实测值:39000,39000,38000,40000,39000CFU/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n=5,c=2,m=10000,M=100000CFU/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危害人体健康。造成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总数较高,杀菌工艺未达到要求导致;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所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虽然不是什么直接的致病菌,但如果菌落总数超标严重,当其随食物进入人体后会破坏肠道里正常的菌落环境,引起腹泻、损伤肝脏等身体器官。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后,可使人患上肠道疾病。菌落总数超标也意味着致病菌超标的机会增大,增加危害人体健康的几率。
3.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西小铺生产资料家属楼金生兴旺小吃部经营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实测值:63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100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有关专家表示,铝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4.长春市大丰收商贸有限公司生产、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星华家园五福临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大豆油(5L/瓶),溶剂残留量(实测值:28.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20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溶剂残留量,指油脂中残留的溶剂量,一般是指1公斤油脂中残留的溶剂毫克数。相关资料显示,在油脂工业上,主要用压榨法、浸出法或先压榨再浸出的方法制取植物油脂。这些浸出的毛油,不加精制是不能食用的,因为溶剂内含有烷烃、环烷烃、烯烃和芳香烃等化合物。其中,芳烃毒性较大;烷烃毒性较小,但它对人体呼吸中枢有麻醉作用。溶剂残留含量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同时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的大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中规定,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在后续工艺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去除不彻底,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5.桦甸市明桦街神州花园小区龙洋海鲜行经营销售的飞蟹(计量称重),镉(以Cd计,实测值:3.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6.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生聚源海鲜行经营销售的大飞蟹(计量称重),镉(以Cd计,实测值:1.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7.磐石市东宁街隆昌上城海船杨先生海鲜店经营销售的飞蟹(计量称重 海水蟹,镉(以Cd计,实测值:3.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8.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查干淖尔大街超富达海鲜店经营销售的飞蟹(计量称重),镉(以Cd计,实测值:1.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9.辽源市龙山区书香园小区海船先生海产品书香园店经营销售的虾爬子(海水虾),镉(以Cd计,实测值:0.9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10.白城市洮安西路瑞光南街小雪海鲜行经营销售的皮皮虾(海水虾),镉(以Cd计,实测值:1.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11.白城市瑞光南街鹤年海鲜行经营销售的虾爬子(海水虾),镉(以Cd计,实测值:2.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5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损害肾脏、骨骼和消化系统。有关专家表示,由于镉排泄缓慢,人体通过食物摄入镉之后,可对肾脏和肝脏造成巨大伤害,还可以造成骨质疏松和软化,日本就曾发生因镉中毒引起的“痛痛病”。此外,镉干扰膳食中铁的吸收和加速红细胞破坏,可引起贫血;甚至会侵害到免疫系统,继而引发肿瘤。儿童对镉暴露更敏感,长期低剂量镉暴露,不仅影响肾脏和骨骼的正常发育,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的正常功能与发育,并对高级神经活动如学习、记忆有损害作用。

12.吉林市桦甸市人民路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桦甸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0.3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13.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哈萨尔路篮天鲜佳盈生鲜店经营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4.0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14.磐石市东宁街冬晨现代城惠乐家食品生鲜综合超市经营销售的土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2.4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15.桦甸市明桦街莲花路众衡超市有限公司神州分公司经营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2.5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16.德惠市西八道街昌客隆超市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精品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0.46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17.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民悦小区和茂果蔬食品批发超市经营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1.68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18.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鑫宇花园欣堡生鲜超市经营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11.0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19.磐石市开发区阜康大路与202国道交汇处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经营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0.57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20.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艾里社区好优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腐霉利(实测值:2.3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21.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北湾新城季小强北湾东街生鲜超市经营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实测值:1.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主要用于果树、蔬菜作物的灰霉病、菌核病、褐腐病防治。有关专家表示,长期食用被霉菌侵染发霉的食品后会产生大量的霉菌毒素,会引起体内重要脏器的损害,发霉的食物多含有黄曲霉素,这是一种世界公认的头号致癌物质,长期摄入黄曲霉素,会导致多器官癌变,对人体健康不利。
22.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哈萨尔路篮天鲜佳盈生鲜店经营销售的老姜(计量称重),噻虫胺(实测值:0.4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23.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工农街一委二组爱家购物广场超市经营销售的姜(计量称重),噻虫胺(实测值:0.71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

24.磐石市河南街商贸城批发广场吉盛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销售的豇豆(计量称重),噻虫胺(实测值:0.064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01mg/kg);噻虫嗪(实测值:1.72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25.白城市瑞光商贸城晓吉蔬菜摊床经营销售的干姜,噻虫胺(实测值:0.43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2mg/kg);噻虫嗪(实测值:0.625mg/kg,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值≤0.3mg/kg);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噻虫胺、噻虫嗪,都属于新*碱烟**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用于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蚜虫、飞虱等。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有关专家表示,果蔬类食品中少量噻虫胺、噻虫嗪残留,一般不会导致人体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人体急性中毒,导致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对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6.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谷很二炭火烧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255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7.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谷很二炭火烧店经营使用的餐具-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实测值:0.0667mg/100cm2,食品安全及相关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问题分析及关键物质解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洗涤剂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孕妇使用不慎,不利于胎儿的发育。 同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还会对皮肤产生影响,人们通常形象地将做家务所造成的手部肌肤粗糙,称为“主妇手”。其实“主妇手”只不过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更确切地说它是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引发的一种皮肤病。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已通报属地市、县级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在此,告诫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务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说明,配料表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食安治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希望大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共治共享,共促食品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最后,提醒大家,关注食品安全,远离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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