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淄博市委、市政府“深化九大赋能,打造九个现代化新淄博”的决策部署,落实“淄博人才金政50条”,全面升级后的首届淄博市人才创业大赛大学生赛正式启动。
一、大赛组织形式
大学生赛道分为:创业企业类和创业项目类。其中,创业企业类分为科技创新组、社会服务组、乡村振兴组,创业项目类为创新创意组。
科技创新组、社会服务组、乡村振兴组和创新创意组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大赛成绩突出,项目技术领先的参赛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经决赛专家组一致认定,颁发特等奖。
二、参赛条件
参赛者应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4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1、创业企业类(科技创新组、社会服务组、乡村振兴组)
参赛企业须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截至2022年11月1日);参赛者为参赛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以上;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经营规范,社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2、创业项目类(创新创意组)
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人或团队;参赛者须为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以下情形不得参赛
往届省、市创业(创客)大赛获奖企业和项目不允许以相同(或关联)的产品、创意、设计、企业、项目参加大赛。
三、大赛流程
(一)报名阶段(2022年12月5日前)
线上报名渠道:所有参赛选手须在爱山东APP注册账号后并按照以下流程登陆。
方式一:登录“温暖淄博人社”微信程序,选择“公共就业创业”,通过创业服务云平台进行报名。

方式二: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单位服务”栏目—“百事通人才服务”登陆进行报名。
各参赛企业应通过报名系统按照注册地报名参赛,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及创业计划书,创业企业还须提交股权证明材料。未注册实体的项目应直接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市直部门报名参赛。鼓励社会引才中介机构推荐符合条件创业项目,经引才机构初步遴选后,可直接从市直通道申报。
由各区县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报名条件、参赛资格,符合条件的推送参加市级比赛。驻淄各院校按属地原则参与区县分赛区选拔。
(二)初赛阶段(2022年12月11日前)
大学生赛道邀请国赛级专家评委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对参赛企业和团队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和现场连线,每个组别分别筛选10名人选进入决赛。
(三)决赛阶段(2022年12月25日前)
大赛决赛拟于12月25日前组织(具体举办时间视疫情情况确定)。
根据疫情形势,初赛、决赛采取现场或实时视频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支持政策
获奖创业企业按照特等奖奖励20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8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获奖创业项目1年内在我市落地的,按以上创业企业标准给予支持。对进入决赛但未获奖的企业和创业团队,给予1万元资金支持。
赛后我市对获得奖项的项目提供“一揽子”政策包支持,具体包括开展创业指导、创业担保*款贷**支持、免费创业培训、入驻园区费用减免、给予创业补贴等内容。并且将组织“淄博市人才创新创业服务联盟”理事单位,与参赛项目进行专项落地对接,加强海内外智力与民营资本间的对接交流,做好项目在淄落地的各项具体对接工作,促进项目在淄落地实效。
五、其他事项
(一)参赛人选须确保报名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市级各类人才工程。
(二)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所提交的参赛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参赛项目涉及版权纠纷的,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
(五)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如对大赛有异议,可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沟通,或选择退出比赛,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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