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父奔丧被开除后续赔了多少钱 (为父奔丧请假被开除法官发声)

前几日,胖东来官方发布的一份长达8页的舆情说明书引发了网上的热议,起因是一名员工与顾客发生了冲突,于是顾客便投诉了他,由于胖东来一直以人性化的管理制度和优质的服务闻名,所以该事件一时间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而后胖东来便发布了该事件的调查说明书,不仅陈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还公开了最终的处理结果。在处理该事件时,既安抚了顾客的情绪,又对员工赏罚有度,有理有据,处处都展现了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此倍受公众夸赞,毕竟这样有人情味的企业确实是少见。

为父奔丧被辞案公司已支付赔偿金,为父奔丧被辞退当事人收到赔偿金

如果换成别的企业,估计就直接开除员工来平息舆论了,比如上海一家公司就因员工为父奔丧而将其开除,因此也招来了不少非议,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 兢兢业业做保安,忽闻噩耗急返家

王先生是安徽人,初中毕业之后便外出打工了,几经辗转之后去了上海。为了谋生,他去了一家安保公司做了一名保安。做保安期间,他老实本分,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一度还被评为公司的优秀员工。几年下来,虽和富贵不沾边,但也算是在上海立住了脚。

本以为日子就能这样平平静静的过下去,没想到,家里却出了事。原来,王先生在上海的这些年,因为工作原因,一直很少回家,他的父亲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也只能一直待在老家生活。除非逢年过节,其余时间父子之间很少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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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初,王先生还在上班,就接到家里人的通知,说是他父亲病重,让他赶紧回来,以防有个万一到时候没人主事。于是,他便急急忙忙打包好行李踏上了回家的路。

二、 回城途中提假条,事后返工却被辞

坐上火车之后,王先生便急忙向公司领导人提交了请假条,只是手机上迟迟没有收到审批通过的提醒。为了以防万一,他便打电话跟负责人说明了情况,负责人还算是通情达理,便跟他说,让他放心回家,自己之后会提醒上面的人通过审批的。

有了负责人的保证,王先生便安心回了家,回家没多久,他的父亲便去世了。农村处理丧事的流程比较多,而且也颇有讲究,所以他在家一待就是7天。处理完后事之后,他便匆忙赶回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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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前脚回到上海,后脚就接到了公司发来的辞退通知,这波操作让王先生实在是一头雾水,自己也没做错什么呀,就只是多请了几天假,怎么就被辞退了呢!而公司那边给出的辞退理由是“无故旷工”,这更是无稽之谈啊,自己明明请了假,怎么就旷工了!

三、 员工上诉维权益,公司借称违章程

前脚父亲去世,后脚自己就失业了,真是应了那句“麻绳专挑细处断”。郁闷之余,王先生一人走在上海的大街上,看着这片繁华的地方,心里更加觉得堵得慌,思虑再三,他还是有点不甘心就这样接受公司的裁决。

于是,便找到了律师,希望能从律师这里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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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他的描述,律师告诉他,他这种情况,公司直接辞退他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深究的话,他是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的,只是,这样的话,他就真的再也回不去这家公司了,而且,打官司也需要时间,让他谨慎考虑。

一听自己还能获得赔偿,王先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上诉这条路,用他的话说,公司的做法太过刻薄,让自己有点伤心,也不准备再回那里了,索性还不如要点赔偿算了。于是,他便一纸诉状将安保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法庭审判,王先生请假情有可原,是符合人情伦理的。虽然涉事公司坚称在没有同意他请假之前他强行休假的行为符合公司章程中旷工的情形,但他确实提交了请假条,是涉事公司没有及时审批,因此,该理由不能作为辞退王先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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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有的情况,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王先生各种费用合计7.5万元。

法律分析:规章无情人有情,法律之下容人情

在本案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分歧点:

第一,员工要求休丧假时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员工一到三天的假期;

若员工需要去外地料理丧事时,公司应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而且在休假期间,公司应正常给员工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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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王先生父亲去世,属于直系亲属死亡,他作为儿子回去为父亲料理后事合情合理,所以公司理应给予他三天假期;而且,他家住安徽,工作地又在上海,来回也需要2天的时间,公司理应给与他2天的路程假。

然而,他的公司却拒绝让他休假,这种行为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规定的,因此,王先生要求赔偿合情合理。

第二,员工请假公司未及时审批,抢先休假是否可以按旷工处置。根据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对旷工的描述,只有无故旷工才属于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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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请假,一般是需要公司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休假,否则可按旷工处置;但若有正当理由请事假,公司应当准许其休假;若来不及请假,公司应允许职工事后补假。

在本案中,若根据劳动法的条例依次类推,他虽然休假时间未7天,但理论上能作为事假的假期只有2天。关于这2天的假期,他的请假条中对事件写的也很清楚,请假理由也很明确,所以并不属于无故旷工的情况。

而且他提交假条之后,是公司自身未及时审批,而他父亲病重事发突然,在这种情况下他未经公司批准直接回家的行为符合人情,因此,公司可以在他回来之后通过调班的方式让他补班,但却不可以以旷工的理由辞退他,因此,法院判处公司违法也并无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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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的行为符合违法辞退的情形,所以根据劳动法中,违法辞退员工,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原则,法院最终判处该公司赔偿王先生7.5万元符合法律的相关条款。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在劳动法中,公司与员工的权益都是平等的,无论是做任何职业,员工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理解。大家都是人生父母养的,管理者在指定相关章程时也应该以人为本,遵循人伦道德,多接地气,多点人气,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