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舟一休
编辑|司徒夜
广东小学老师质疑学生偷自己2000,女孩4楼跳下证明清白,结局如何?
2013年,在广东的一家医院里,一位小女孩正在向妈妈哭诉着:“我说了很多遍不是我偷的,为什么就是不信呢?
”究竟发生了什么让这个小女孩如此委屈?她又是因为什么才来到医院呢?


«——【·案情回顾·】——»
1.被诬陷偷钱,为证清白气愤跳楼
哭诉的女孩叫做吴晓敏,是广东省一所小学中的五年级学生。
是因为被老师诬陷“偷了2000元钱”才气愤跳楼,以此自证自己的清白。

可是据女孩母亲透露, 吴晓敏在家一直十分乖巧,从未做出什么出格之事。
即便在学校成绩不好,也会时常帮助老师做一些事情,是大家口中的好孩子。
那老师为什么会突然怀疑到吴晓敏身上呢?她到底有没有偷钱呢?

时间回到2013年12月10日的上午,担任吴晓敏音乐科目的谭老师在办公室清点班费时, 突然发现自己1.6万元的班费少了2000元。
顿时慌了神,找来刘老师商量。而刘老师正是吴晓敏的班主任。

刘老师短暂地对谭老师进行安抚后,让她仔细回想昨天有谁来过办公室,谁最有可能拿走这2000块钱。
同时刘老师第一时间进行了报警处理。

谭老师仔细的回想以后,想起来是吴晓敏在放学之后来过办公室拿音乐歌谱,再加上吴晓敏平时穿着朴素,给人一种家境不好的感觉。
谭老师便怀疑起是吴晓敏偷了这2000块钱。随之将这件事告诉了警察。

但警察通过查看监控等方式调查以后, 并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是指向吴晓敏拿走这笔钱的。
可当时的谭老师找钱心切,连警察的话都没有相信,一口咬定是吴晓敏拿走了这笔钱。
再次央求刘老师去班级喊吴晓敏到办公室,说她要亲自和吴晓敏对质。

上着课的吴晓敏被刘老师叫到办公室,以为是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
却没想到,刚进办公室就迎来了谭老师的一通审问。
此时的吴晓敏觉得十分冤枉,不知道怎么自证清白,只能一直向谭老师摇头,哭喊着说:“我没有偷钱。”

双方对峙许久,任凭吴晓敏怎么解释,谭老师都明确表示不会相信吴晓敏的话,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直说昨天吴晓敏是最后一个走出办公室的,那么她一定就是拿走钱的人。

眼看着都要放学了,吴晓敏依然没有承认的意思, 谭老师决定把她留在办公室,等到什么时候承认了再放她走。
甚至自以为是的给吴晓敏家长打电话,告知吴晓敏今天在学校有事,中午需要留校,不回家吃饭。

完全是一副要逼到吴晓敏承认为止,甚至她还告诉吴晓敏: “如果你不承认钱是你偷的,那我就把你开除,在放学后再把你丢到警局”。

五年级的吴晓敏看到自己的老师这样严刑逼供,怀疑自己,实在害怕,想着不能一直在这死耗时间, 要先出去和父母说,再想办法自证清白。
于是她向谭老师承认“偷了钱”。没想到谭老师看到吴晓敏终于承认,直接打电话让警局来抓人。

此时的吴晓敏见状,慌不择乱,只能再次向谭老师说自己是冤枉的,不要让自己去警察局。
可这时的谭老师怎么会相信她说的话呢?
完全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吴晓敏看到不管怎么说,老师都不相信自己,失魂落魄的走出了办公室。

吴晓敏站在走廊上,怔怔的想着怎么样才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呢,就这样想着,她有了想从楼上跳下去的举动。
路过的同学看到,赶紧告诉老师,两位老师却只是冷漠的说:“别管她,让她跳”。

此话彻底浇灭吴晓敏自证清白的决心,吴晓敏真的从四楼一跃而下。
两个老师这才恢复理智,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冤枉吴晓敏了。
可想了想,她们还是怀疑吴晓敏这是不愿意让家长知道自己偷钱,是逃避责任的表现。

1.真相大白,悔恨为时已晚
事后,浑身是血的吴晓敏被紧急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父母得知此事后,急急忙忙的赶到医院。
看到躺在病床上的女儿,他们伤心不已,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乖巧的女儿会有一天选择跳楼自杀。
准备去找老师要个说法。

没想到做为班主任的刘老师,竟然以吴晓敏跳楼是不想让大家知道她偷钱这个理由,向吴晓敏的母亲索要丢失的2000块钱。
丝毫不关心吴晓敏的受伤情况。

吴母听到这样的话,十分生气。
认为自己的女儿在病房尚未苏醒,自己还没有向学校要求一个说法 ,现在老师竟恶人先告状的问自己要钱。

实在气愤,但吴母又不愿意在医院和刘老师起争执,便告诉刘老师,一切事情等到晓敏清醒过来再说。
就在这个时候,谭老师匆匆忙忙地来到医院表示丢失的2000块钱已经找回,说不是吴晓敏把钱偷走的,自己误会她了,要向吴母和吴晓敏道歉。

原来,谭老师那天收完班费后,因为有一个同学晚交了,当交给她的时候, 她就把这2000块钱随手放在另一个抽屉中 。
因为当天的事情太多,她忘记1.4万元和2000块钱是分开放在两个抽屉中。

这才导致误以为是吴晓敏将钱偷走,此时的谭老师表示自己非常后悔。
不应该在没查清楚真相之前随意冤枉吴晓敏,更不应该把孩子逼到这个地步。

但是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吴晓敏的父母明确表示不接受道歉。
自己的女儿被人诬陷,迫不得已从,楼上跳下自证清白,致使全身多处骨折,光是医疗费用就不只两千块,
这不是几句轻飘飘的道歉就可以解决的。

况且,两位老师带给吴晓敏的精神伤害更多。
在苏醒后,吴晓敏嘴里仍然念念有词的说: “不是我偷的,我没有偷。”这个精神伤害又该谁负责呢?

吴晓敏的家长看到女儿这样, 表示对学校的教育十分痛心,要求学校一定要给予一个说法。
不管是在女儿的精神上还是心理上,两位老师的行为都对其造成了深深的影响。
一定要对这两名老师做出处分。

此次事件影响恶劣,闹到了教育局。
负责人随即将两名涉事老师开除,并且要求学校向家长道歉给予一定补偿。
学校得知此事以后,向吴晓敏家长表示深深的歉意,没有做好老师的思想工作。

并且校长向吴晓敏的家长承诺: “医药费全部由学校承担,今后也会尽全力帮助晓敏,让她尽快走出被诬陷阴影。”

至此,一场“闹剧”才算结束,事件中两位老师不负责任的表现差点酿成一条人命,从而引发一起悲剧。
那么这两位老师有没有触犯到法律呢?需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呢?

«——【·以案释法·】——»
一.刘老师和谭老师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辱侮**、*谤诽**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回顾案件本身,此事件中的两位老师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无故指责吴晓敏“偷钱”。
甚至不听解释,仍一口咬定是吴晓敏的责任, 则是侵犯了吴晓敏的名誉权。
在吴晓敏苏醒后,应及时向吴晓敏赔礼道歉和给予吴晓敏一定的精神赔偿。

二、吴晓敏跳楼,老师该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事件中的吴晓敏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从四楼跳下,其实是一种非常不可取的做法。
即便吴晓敏在跳楼中死亡,两位老师也只是承担侵权责任,并没有构成刑事上的犯罪。

因为吴晓敏的跳楼属于一种 自发行为 ,和两位老师的行为属于 间接关系 。
不是直接关系,所以她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两位老师的行为虽没有构成刑事犯罪,只是触犯了民法。
但在道德层面来说,她们违背了老师的职业道德,失去做人的基本良知,随意诬陷学生,也该受到一定的惩罚。
希望她们以后做事前可以三思而后行,不要随意颠倒黑白。


«——【·结语·】——»
在事情未弄清楚之时,教师不要随意妄加揣测,怀疑学生, 这可能会对学生来说是一种精神折磨,容易对学生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切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观臆断而伤害了学生的心理。

与学生建立互信的关系,是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础。
身为一名老师,应在日常生活中多了解学生,发掘学生的多样面,这样才可以在教学中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形成师生共同进步局面,才可共建美好校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