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公关典型事件 (危机公关真实事件)

对于公众人物而言,危机公关能够做的不是“把黑的洗成白的”,而是要考虑利益最大化。当下很难立即扭转局势,只能选择达成核心目标。

当然了,真正触碰到法律红线的时候,就没什么公关的必要了,这部分人最需要的是公安机关。

危机公关事件,危机公关总共发生了几次公关事件

近期,公众人物“塌房”“人设崩塌”事件数不胜数,诱奸未成年的,多次嫖娼的,多人运动的,婚后出轨的,吸毒还幻想复出的。这些艺人在犯错后,第一件事是发律师函,声明已报警,并表示自己如何无辜,以及对于造谣传谣者的痛恨。近期最好笑的一则“求锤得锤”事件莫过于李易峰了吧,前一天告诫大众不要“造谣”,第二天被警方带进铁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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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锤得锤,反被打脸

这也给公众人物提了个醒,所谓“求锤得锤”,就是持续释放更多的细节,提供继续扩散的传播点,热度水涨船高,被扒出来的真实情况也就更多,大概率会失控。

被实锤完,消停一段时间,艺人们就开始了试探复出。柯震东、房祖名这对吸毒“好兄弟”,还连麦拿吸毒这件事开玩笑,嬉皮笑脸道歉。罗志祥喊话粉丝“我一定还会回来的,等我”。毕竟粉丝钱好恰呀,不管糊成啥样都有你们“唯一的姐”给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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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梨花带雨的模样,怎么就激不起我的一点怜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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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失去啥了?失去了“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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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梨花带雨的是你吗?怎么还嬉皮笑脸道歉?

不否认这部分公众人物确实会有粉丝群体接纳和支持,但是大众普遍的态度仍然是:不接受。由此也引发我们的一些思考:犯错的艺人的正确做法是什么?先看一个正面案例洗洗眼睛。

2008年,香港男星陈冠希相机内的私人照片被人恶意传播后,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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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上,没助理,没主持,就一桌,一椅,一个人;

态度上,没哭,没卖惨,是以负责的、恳切的态度给公众一个说法;

内容上,表明态度,多方道歉,配合警方调查;

最后宣布“无限期退出香港娱乐圈”退出之后真就信守承诺,干脆利落,转战潮牌事业。

同为受害者,陈冠希承担了责任,并对事件中涉及到的人员表示歉意。反观近几年娱乐圈爆出的丑闻,随便拎出一件来,都要比陈冠希当年的错误严重百倍。

当年所谓“道德败坏”的 人,竟是一众违法乱纪的艺人里难得地说到做到、立正挨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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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今天,陈冠希的道歉也被称为是危机公关、艺人道歉的范本:

一 (承担责任)首先,这件事我承担责任,也没想过逃避。

二 (讲明事实)照片是我拍的,但属于私人物品,照片被人非法、恶意传播了,我也是受害者。

三(诚恳致歉) 对于事件中涉及到的多方人士,我深表歉意。

四(真诚沟通) 我在国外长大,忽视了外国和中国在文化层面的差异,没能在国内做一个榜样,其他人也要引以为戒。

五(解决措施) 做完手头工作,我将退出香港娱乐圈。事件发生后我一直配合警方,希望事件尽快结束,停止对受害者的伤害。

六 (再次致歉)感谢你们愿意听我解释,我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伤害再次表示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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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地穿了正装

是我的责任我承担,不是我的锅我也不会背。

干脆利落,没狡辩,讲事实,表态度,没把事件中的其他人拖下水,全程揽下责任,用实际行动证明决心。

曾经被称为是“香港人的悲哀”,现在却成为了娱乐圈令人怀念的“范本”,讽刺吗。

(【危机公关(下)】文章中会详细分析危机公关的具体做法,如何转“危”为“机”,望大家支持[灵光一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