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工作一小时及以上属于就业吗 (每周至少工作一小时算就业吗)

最近,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的一周工作一小时及以上属于就业,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和质疑。

这意味着,你每周只要工作一个小时,不管是打零工、做兼职还是创业,你都算是就业者。

一个小时的就业能有多少收入,能不能支撑正常的生活?

以浙江省为例测算一下,2022年12月,浙江省公布了浙江省2021年全口径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9240元(7437元/月)。

一个月工作日20.75,每天8小时,以此推算每小时大约45块钱。而浙江省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

有人相信一周45块钱,或者只有18元,可以正常生活吗?

就业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和生活 ,就算有人是为了兴趣或排解无聊,但是这样的人,你要去担心他就业还是失业吗?

如果收入完全不能支撑生活,那把这些人列入就业的意义是什么?

一周工作一小时毫无疑问不是正常的就业状态,而是一种非正规的、不稳定的劳动形式。

据发言人介绍,这个标准是依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标准,符合国际惯例的。

国际劳工组织有在参考期内(通常为一周)从事了至少一个小时有偿劳动作为就业统计的标准。

但是各国按自己的国情确定就业和失业标准也是国际惯例。

比如,美国把一周工作不足15小时的列为失业,法国把一周工作不足20小时的列为失业。

当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都在以更长的时间作为就业标准的时候,我们的统计局是认为国际劳工组织一周工作一小时属于就业的标准完全符合我们的国情吗?

如果一周工作一小时所获得的报酬可以维持一周正常的生活,那把这类人统计为就业没有问题。

或者你的工作长度或标准至少要能获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才能算就业吧?

不考虑实际,而以所谓的国际标准来当挡箭牌是无法摆脱数字就业的指责。

统计最终是为决策服务的,当就业率被高估,就会掩盖真实的就业压力。

现在这个统计能很好地反映出社会的就业需求和问题吗?

有人说就业数据中,并不是只有一个总体的就业率指标,而是有很多细分的指标来反映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就业情况。

比如,有全时工、非全时工、城镇单位就业、农村非农就业、灵活就业等等。

这些指标都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衡量和评价我国的就业质量和结构。

当你把一周工作一小时算就业以后,你告诉我这个一小时是城镇的一小时还是农村的一小时,是灵活就业一小时还是其他的一小时干嘛。

是想告诉说城镇一周一小时的工资可能可以多一些,或许能有个60块钱吗?

当有人让你在下列两项中做一下选择:

一个是把你算做已经就业者,一周工作1小时,每小时45块钱,一个月工作4小时,一个月总共有180块钱收入。

另一个是把你算做失业者,每个月可以领1600元失业救济金。

我想

你肯定会斩钉截铁地选择做一个失业者。

虽然这个选择比较极端,但是在这样的统计规则的指引下,我们还有必要去努力降低失业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