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讲座」厦门大学刘学敏副教授为长泰县政法干警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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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厦门大学法学院刘学敏副教授给长泰县政法系统的干部授课。”长泰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思明热情地向台下满座的长泰县政法系统干部们介绍今晚为大家授课的主讲人刘学敏。

「法治讲座」厦门大学刘学敏副教授为长泰县政法干警授课

刘学敏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法学博士 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教学课题六项,主讲的《诉讼与正义》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法治讲座」厦门大学刘学敏副教授为长泰县政法干警授课

今天讲授的主题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次培训契合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和法学发展前沿,是提高政法干部整体素质的有力举措。

*共中**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以审判为中心”规定其中,作为未来司法改革的内容之一,规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法治讲座」厦门大学刘学敏副教授为长泰县政法干警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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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讲座」厦门大学刘学敏副教授为长泰县政法干警授课

「法治讲座」厦门大学刘学敏副教授为长泰县政法干警授课

刘学敏副教授摘取近年来的多个典型案例,抓住“审判中心主义”的要点,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意义、内涵,深入浅出,为我们指明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详细说明了在这项工作中,侦查、检察、审判工作中需如何应对等,对政法干部开展具体工作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

这次改革的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防范冤假错案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