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无业人员建立微信群,请人冒充玩家,吸引群成员参与赌博,仅2018年3月至4月涉案金额就高达3788530元。
近日,沙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场赌**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17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788530元予以追缴。

黄某和吴某两名无职业者,曾参与他人组织的“网上重庆*时彩时**”赌博活动并输了钱,两人懊恼万分不思悔改,反而看似聪明的发现了一条 “致富捷径”……
2018年3月,黄某、吴某求人帮忙找“网上重庆*时彩时**”的赌博*家庄**,由二人建立微信群后拉人进群赌博,把赌客下注的赌资转给*家庄**以赚取“返水钱”。联系到一个赌博*家庄**后,二人获得了用于下注的赌博网址及网站账号、*家庄**的银行账号。
黄某、吴某用微信号建立“金冠*时彩时**”等名称的微信群,通过购买机器人微信号进群、拉人进微信群等方式组织赌博。二人每天在微信群里发布赌博的投注规则、玩法等信息,利用机器人微信号和请人充当玩家造成大家都在购买的火爆假象,吸引群里的参赌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向黄某、吴某投注。为了吸引赌客参与,有时赌客输钱了不想玩了,黄某会给赌客发微信红包安慰,并提供下注参考,有的赌客多次退出群后又被黄某给拉了回去……
2018年3月29日群里的一个赌客到沙洋水陆派出所报警称在一个微信群里被骗几十万,沙洋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认定黄某、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对上述人员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并网上追逃, 11月29日,黄某、吴某到广东省船埔派出所投案。沙洋县公安局扣押了黄某、吴某的家属代为上交的人民币726万元……
沙洋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黄某、吴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建立微信群,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组织赌博活动,接受他人投注,并利用互联网传输赌博数据,涉案金额人民币378853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场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9月5日,沙洋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黄某、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5万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提高警惕,看好钱包,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陌生的微信号不要随意加好友,可疑的微信群不要随意进,发现任何不法行为请立刻报警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