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将至,年货食品采购进入高峰期,为守护好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

食品安全牵动千万家,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2年以来,大兴安岭分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要求,聚焦食品安全领域问题线索,开展商超食品安全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内容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完成整改问题3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制发书面警告16份,查办案件3起。
此次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在前期食品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采用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个体经营商铺等年货销售卖场食品安全专项调查,有重点有目标的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类生鲜肉类、冷链食品、熟食、干果、米、面、油等年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专项调查。

对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干货制品等查看标签是否符合规定;食品是否过期、有无保质期、有无生产日期、食品贮存卫生条件是否达标;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同时对辖区散装食品销售者经营主体资质、从业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及贮存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对调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行政机关监督整改。

调查组一行抽查了辖区内超市、水果店等冷链食品经营场所,重点查看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等。同时注重加大宣传,要求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冷链食品进货、销售台账,索证索票齐全并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护与健康监测,告知经营者禁止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严把冷链食品安全关。
分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深化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的保护合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筑牢食品安全公益保护屏障,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幸福、祥和的新春佳节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丨第六检察部 尹 航
图片丨尹 航
编辑丨李梦彤
审核丨聂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