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行中,我们时常能够看到告示和温馨提示:请勿高空抛物、过马路请走斑马线、禁止醉酒驾车等等。但很多时候,虽然心底明知应当做好安全防护,保持小心谨慎,却仍然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轻易逃脱,却因此遭到了厄运的降临。
就在福建某镇,装修经验丰富的石先生在给一户人家安装防盗网时便因安全绳磨损断裂而从26楼跌下,当即死亡。而其妻子夏女士得知此事伤心欲绝,并向其雇主、介绍人、装修公司等索要赔偿200万。

对此,法院该如何认定呢?
石先生是居住在福建某镇的一户普通人家,因为家里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境况并不富裕,在读完初中便早早辍学,跟着一位经验老到的装修师傅学本领。
因为石先生脑子灵活,又勤奋刻苦,很快便熟能生巧,开始自己接下用户的装修单子,并以此积攒了不少钱财。
后经人介绍,他与同龄的夏女士相识了,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书后,拥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在二人的共同努力下,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而石先生也开始着手修缮家里的老房子,决定将其改装一新。
因为要重修老房,石先生手中的积蓄也没有剩下多少。此时他的老乡蒋先生给他介绍了一个活,前往某雇主家为他安装防盗网。
现在人都住在高楼上,这网不仅可以防止盗贼,还能够保护户主个人的安全,为此不少人都会选择安装,对于装修经验的丰富的石先生来说更是手到擒来,十分简单。

在和蒋先生道谢后,石先生便带着工具来到了户主家。而此时因为身在外地,其房主人徐先生并不在家。石先生进入后,四处简单打量了一番所要安装的尺寸和结构,随后测好量好数据后,便将自己用了多年的安全绳拿出系挂在身上,开始着手安装。
因为防盗网对石先生而言轻而易举,所以他也没有太在意, 在身上系好安全绳后,便未加其他防护措施,直接开始干活。
却不想, 因为常年磨损,此时的绳子已经被磨损大半,而就在石先生专心安装时,其渐渐变松,一点点断裂开来......
此时正在家里等待的夏女士正翻炒着石先生最爱吃的两样菜,却不想接到了警方的电话,一个噩耗从天而降,落入了她的身上:因为未佩戴好足够的安全设备, 石先生从26楼摔下,当即死亡。
而赶到医院的夏女士只能见到丈夫的尸体,她悲痛欲绝,石先生可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还有孩子和家中老人需要照顾,他今年也不过42岁,这一走,叫人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

而石先生的父母也难以接受儿子的死亡,就在不久前,石先生还打电话询问房子修缮的进度,怎么不过几天,人就离世了呢?
更让夏女士和石父石母气愤的事,在面对石先生死亡一事,委托人蒋先生和雇主徐先生都置若罔闻,甚至在出行还躲在他们不愿意见面。同时,夏女士也认为, 自己丈夫的死亡固然有个人不慎的原因,但是雇主和委托人难道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吗?
为调解这起纠纷,法院将涉事几方都召集起来,却发现蒋先生也并非第一手承包人, 在防盗网的装修中,房主徐先生先和黄先生签订承揽合同,而后黄先生又将其转包给张先生,最终才由张先生转包给蒋先生,而蒋先生因和石先生之前有过多次合作,二人还是老乡,便将这项安装交由石先生来做。
虽然最后通过调解, 房主与各方愿意按照农村给付赔偿标准,共承担65万元的赔偿,但是夏女士对此结果并不满意,提起诉讼,向其索赔200万元。
在本案中,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高空作业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分级》,其基准高度为2米或2米以上。满足其要求后则需要按照规定,配备好安全的防护设施,才能够进行作业。

但石先生作为一个经验充足的老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检查好安全绳索,也没有佩戴其他设备,因此从高楼坠落,应当为自己的过错产生的死亡承担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70条中明确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可以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来完成,但是就第三人完成工作的成果向定作人汇报;如果定作人不同意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在本案中,徐先生将装修防盗窗的项目交由黄先生,而后经过层层转包,最后由石先生来完成。
此时徐先生和黄先生,黄先生与张先生,张先生与蒋先生,蒋先生和石先生都构成承揽关系。蒋先生为定作人,而石先生为承揽人,《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即是说,只有承揽人在对定作、指示、选任存在过错时,才应当对其承担责任。这其中定作过错主要是指物品本身不安全,而指示过错是定作人让承揽人在不安全的方式下进行工作,选任过错则是明知承揽人没有相关资质,仍让其承担承揽任务。本案中蒋先生所要装修的防盗网本身并属于常规性安装项目,且并未指示石先生以不安全的方式进行作业。
但安装防盗网仍需要相关资质证书,如果蒋先生仅凭经验而没有事先检查,则需要为此担负责任。同时,以上其他承揽关系也因按照此标准划定归错,确认是否需要担责。
如今,夏女士已经放弃调解,诉至法院。也希望法院能够给予其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同时,这也警示我们,在进行风险性工作时,需要做好安全防护,保护好自身安全。
(《福建男子装防盗网时不慎坠亡,家属向户主索赔200万,法院怎么判》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