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的定罪证据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主要证据)

合木民营产权保护刑事辩护与控告论坛(第一期)主讲嘉宾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蔡元培老师讲义连载二。讲解内容: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刑事控告应当收集哪些证据?隐蔽拍摄、秘密录音的视听资料能否作为刑事控告证据使用?

合同诈骗罪定罪证据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证据

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刑事控告应当收集哪些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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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证据都包括哪些资料?

1.物证。包括:

(1)被诈骗的财物、资金、财产性收益及照片;(2)利用赃款所购买的物品(含不动产)及照片;

(3)作案工具(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印章,银行信用卡等)及照片。

2.书证。包括:

(1)与案件有关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记录)、往来传真等(合同尽量提供原件,若为口头合同至少要有一名中立旁证的直接证明并有一方实际履约的书面凭证)

(2)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虚假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文件;

(3)假冒他人名义或字号证明;

(4)被骗货物的出库单、运输单据等;

(5)被骗资金进出记录、银行流水账及相关票据(支票、汇票、本票);

(6)犯罪嫌疑人的账本、资金进出记录、银行流水账等;

(7)关联账户资金进出记录。

3.被害人陈述(可亲笔写下证词,也可去公安局做笔录)

内容包括:被害人基本情况;被骗过程的陈述(商谈、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过程;对诈骗行为的认识,是否陷入错误认识,是否自愿交付财物;犯罪嫌疑人诈骗受害人财物的方式、手段;被骗财物的种类、数量;犯罪嫌疑人履约能力及履约情况;犯罪嫌疑人骗取财物后的行为表现;造成损失的情况。

4.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1)监控视频资料(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相关人员通过录音录像设备拍摄的视听资料(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视听资料(合同各方商谈合同过程的录像资料)。

(4)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网上交易及犯罪嫌疑人将所骗欠款消费、挥霍的交易记录等。

5.其他证据

例如主体信息。犯罪嫌疑人为自然人的,应收集有关身份情况的户籍资料;犯罪嫌疑人为单位的,除应收集该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及其他登记资料外,还应收集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管人员或直接负责人员的户籍资料、职务及职责范围的材料等。

刑事诉讼中秘密录音、录像能否做为证据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可以使用。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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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得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销售、购买或使用的设备,如*孔摄针机像**、*话监电**听器、专用间谍器材等特殊监听监视设备,否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2.录音录像里的谈话内容应当是善意的、必须的,不存在欺诈、威胁、引诱、收买、骗取等恶意形式;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无疑点、未经剪接或者其他形式的伪造;录音的内容限于与案件相关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行为或活动,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
  • 3.保留好录音录像的原始载体,不要删除、修改原始文件,留存备查或一并提供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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