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报消息,2022 年10月21日,全球知名的轮胎制造商正新橡胶(中国)有限公司向全国玛吉斯经销商发布主题为“郑州某经销商违反磨码胎声明通告”。

通知原文如下:
尊敬的玛吉斯经销商客户:
本月我司核实郑州某经销商违反签署之《条形码磨损或消除的声明通告》,为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经公司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10万元销售政策支持。
正新橡胶(中国)有限公司
市场企划部
2022 年10月21日

据轮胎报了解,这已不是玛吉斯轮胎第一次出手了,曾在2022年8月23日,正新橡胶(中国)有限公司向全国玛吉斯TBR经销商发送针对条形码磨损或消除的声明通告。

内容如下:
尊敬的玛吉斯经销商客户: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玛吉斯品牌的信赖和支持!
近期,我们发现部分经销商在市场上销售及配送的玛吉斯品牌轮胎有出现条形码经人为磨损或消除,导致无法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追溯及识别,甚至有伪造胎的风险,让消费者曝露于危险之中。
为保障消费者切实享受玛吉斯轮胎的安全质量及售后服务,如发现经销商故意进行人为磨损或消除条形码,将取消经销商的各项销售政策支持;情节重大者我司将取消经销商的授权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请经销商客户共同配合,维护消费者权益!
以上,特此通知!
顺颂商祺!
正新橡胶(中国)有限公司
市场企划部
2022年8月23日
2021年12月21日,安徽省怀远县技术监督局查封一批玛吉斯卡车轮胎,共22条,这批轮胎的胎号被磨除,DOT被磨除,并贴了假的条形码。



据当地玛吉斯轮胎代理商介绍,这批轮胎是在他们走访市场的过程中发现并联合玛吉斯工厂举报给当地技术监督局的,怀远县技术监督局连夜对其进行了查封。




现在各行各业的价格已经非常透明,作为轮胎已经进入微利时代,即使可以跨区域拿到货源,综合来看价格差距已经不大,若价格差距大,那需要谨慎+小心了。正规渠道进货有保障,胎号一旦磨掉这条轮胎就会涉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最最可怕的,这是在拿安全做赌注,万一有问题,申诉都无话语权!
各大轮胎企业纷纷发布严正声明,中策、玲珑、三角、倍耐力、米其林、普利司通、邓禄普、玛吉斯、马牌、通用、双钱、万力、浪马、丰源、凯旋……
2022年9月15日,知名公司万力轮胎发布严正声明。

声明如下:
尊敬的万力轮胎客户:
感谢您对万力轮胎旗下系列产品的信赖和支持!
近期,我司在市场调研中发现,有部分商家在销售万力轮胎旗下产品时有伪造标签、人为磨损轮胎条形码和破坏轮胎信息核实等侵权和违法行为已对我司品牌信誉和其他经销商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鉴于此,万力轮胎严正声明:
轮胎贴的产品标签,轮胎趾口位置印的产品条形码,胎侧位置印的生产周期码等都是产品应有的要素标识,是获得完整正当售后保障的关键。销售虚假标签的万力轮胎产品属于违法和侵权行为;销售条形码被磨损,导致难以追溯生产销售流程,属于不合格产品,无法享受正常三包理赔。
为保障各方合法利益,我司正联合国家工商管理局开展针对伪造标签、人为磨标等行为的调查、取证和追溯工作,烦请经销商、零售门店和用户广泛收集证据,及时提供给我司。对于涉及其中的经销商,一经核实,除按照我司《2022年跨区域管理规范》处于三倍处罚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再次感谢各位合作伙伴的支持与配合!顺祝商祺!
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销售部
2022年9月15日



倍耐力轮胎:
近期市场上有不法经销商私自印制仿冒的倍耐力轮胎标签,把其它品牌轮胎假冒倍耐力轮胎进行销售,此行为严重侵犯了Prometeon Tyre Group S.r.l.(以下称“PTG”)和广大中国用户的利益,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在此我司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 购买倍耐力轮胎请认准轮胎胎侧的PIRELLI英文标识,以免上当受骗;轮胎胎侧没有PIRELLI英文标识的即为假冒倍耐力轮胎。(如下图,胎侧有 “PIRELLI”英文标识的才是正品倍耐力轮胎)
- 已经上当受骗购买了假冒倍耐力轮胎的司机朋友,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经营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您可以拨打12315市场监督管理热线电话或在12315平台举报经营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途普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2 日
正新橡胶声明:

中策橡胶声明:

玲珑轮胎声明:

米其林、普利司通、邓禄普、马牌、通用、双钱、三角、万力、浪马、丰源、凯旋等多家企业发布过此类声明: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
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磨号”的产品,特别涉及安全的产品。
如果购买到“磨号”产品,消费者可以要求生产厂家对“磨号”产品出具质量不合格的证明。生产厂家应为消费者开具相应证明。三是依据生产厂家出具的不合格证明,向经销商主张权利。对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情形的,向经销商主张“1+3”倍的赔偿。

磨号胎属于不合格产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磨号”产品因为不符合产品应有的标识等要素,已经被列为不合格产品。



相关法律条款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近年来,轮胎企业对磨标胎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多家企业通过发声明、罚款、终止合作等形式进行处罚。越来越多的零售店对产品规范化!严控严查伪造假标签,条码等扰乱市场行为!
轮胎报提醒:正品才是永远的王道,才是长久经商路!
“轮胎报”提醒广大消费者:打击假胎市场,维护正品权益,轮胎安全关乎生命!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轮胎,切不可贪图便宜!请大家选择正规公司合作,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