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被违法强拆能获得赔偿吗 (已经判断强拆违法后续如何索赔)

■本文作者:陈福文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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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0年,当事人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设了2层楼房,建设前房子没有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2017年,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内。行政机关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无果后,做出了限期拆除通知书,“房屋属于无证房屋,限期在3日内自行拆除”。

当事人没有处理,一个月后,行政机关组织实施了强拆。随后,当事人对强拆提起了诉讼,法院也判决确认程序违法。当事人兴高采烈地去申请行政赔偿,但法院最终判行政机关只赔建筑材料费用。

当事人拿到判决后很疑惑,为什么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却拿不到赔偿呢?实际上,法院判决里包括“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限期履行法定”,并不一定意味着当事人就能获得赔偿。

违法强拆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处理,判违法强拆后怎样申请国家赔偿

判决类型解读

怎么才能看明白判决书呢?接下来在明律师为大家介绍法院的判决类型。

法院作出的判决包含以下六大类:

第一类:限期履行类;

第二类:限期给付类;

第三类:撤销行政行为类

第四类:确认违法类

第五类:确认无效类

第六类:变更类型

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读判决的意义。

限期给付类、撤销行政行为类、变更类型和确认无效类判决的法律效果是比较明确的。实践中比较麻烦的是限期履行类和确认违法类判决。如果不懂这两类判决的意义,会直接影响到后续索要补偿、赔偿的结果。

我们先来分析第一类:限期履行类判决书。法律规定在法院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房子涉及征收,那么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申请履行补偿职责,就有可能出现这个判决类型。该类判决是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直接相关的。如果在起诉时候的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补偿职责”,那么法院会作出限期履行职责类判决。

虽然胜诉了,但日后的麻烦会很多。对于原告实际是耽误了时间,因为如果法院作出此类判决,那么行政机关有可能不会执行判决结果。原告就只能再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执行时间会比较长。

另外,申请强制执行也是受时间限制的。

违法强拆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处理,判违法强拆后怎样申请国家赔偿

我们遇到过一个当事人,因为认为法院作出该判决后就觉得后顾无忧,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结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执行期。

另外一种情况是行政机关有可能在判决书确定时间里做出令人不满意的补偿决定。此时想要获得满意补偿,原告只能再次起诉撤销该补偿决定。

怎么才能解决呢?实际上,解决办法很简单,就是在填写诉讼请求时,额外增加一个诉讼请求,即要求法院直接判决行政机关向自己支付房屋补偿及其他补偿的具体金额。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确认违法类判决。确认违法类判决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有的人认为只要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便一定能获得补偿或赔偿。实际上并不是。

文章开头的案例就是最典型的此类判决。确认违法判决的理由是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对于房屋是否是违建的性质没有作出认定。从实际案情来看,限期拆除决定书中认定房屋是违建,当事人找到我们时,该文件已经超过起诉期限。

那为什么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后,当事人就不能获得满意的赔偿呢?原因在于,法律规定对于程序违法的表述是:“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法院判决说白了就是,行政机关执法程序存在瑕疵,但房子确实是违建,不属于合法财产。《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保护的是合法财产及权益,由于房子是违建,法院对其不予保护。

那么,怎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在明律师建议在行政机关作出每个行政行为后,都要进行诉讼。在所举的案例里,一定要在法定起诉期限内,起诉撤销限期拆除决定书(通知书)。

征收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坑”,在明律师建议遇到征收问题,直接咨询专业律师,防止由于对法律不了解,耽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最佳履行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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