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男子掌掴幼童案件,为什么只抓男子?男子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吗?男子是入室行凶吗?谁是正当防卫,有可能和解吗?
上几期视频我们用一问一答的形式连续答疑解惑网友提问的入室行凶、非法入侵住宅、正当防卫、是否和解和老人两次拿板凳砸向男子应该如何定性五个问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着去看。
本期视频我们就说说掌掴幼童男子可能构成什么罪?
看过我以前视频的朋友可能发现,我的视频都在对案件的行为进行定性评价,一般不会去直截了当地去说具体罪名,很多网友看了视频就认为自己是法官,就要给打人男子扣罪名,其实这样做是不妥的。
因为如果仅仅通过一段视频就可以定罪,公安机关就不会这么大费周章的去立案侦查了,更何况检察机关也提前介入案件调查。鉴于网友给我留言最多的问题是,掌掴幼童男子到底构成什么罪这个问题。
今天我们就说一说这个问题,但是我要强调的是未经审判,任何人都是无罪之人,我在此处的分析评价也仅仅用了“可能”两个字,我们下面的分析评价只是基于一段网上视频,真正的定罪量刑还是要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由法院裁决。

下面我们言归正传,看一看掌掴幼童男子可能构成什么罪?
第一、老人让男子离开自己家男子不离开,可能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其实这里说罪有为时尚早,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先看一看法条是如何说的。
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中下列行为包括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吧,我刚才为什么说男子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为时尚早,我国现行法对于非法入侵住宅的行为是有两部法律可以管,一个是刑法一个是治安处罚法。
咱们经常说的违法犯罪其实中间应该有个顿号隔开,因为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比如,违反治安处罚法就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
回到男子掌掴幼童这个案件上来,打人男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法的处罚就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也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受到刑法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我们大家再看网上这段视频,从男子和他儿子坐在老人家里凳子上的画面分析,我们可以猜测男子从室外进入室内,也就是老人的家里,可能是男子得到了老人的允许进入室内的,这就意味着从室外到室内这个行为不是非法侵入住宅,是经过允许的,也就不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
我们继续往下看视频,在男子掌掴幼童后,如果有老人明确地让男子离开自己家的对话或者行为,男子拒不离开,此时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具体是根据《刑法》第245条处罚还是根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处罚,这就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认定入侵行为的恶劣程度,所以一开始我就说可能触犯非法入侵住宅罪,但是说罪又为时尚早的原因。
在这里我想补充一点,很多网友给我留言说我的视频中总是喜欢说如果两个字,可能更多的网友更喜欢直接听到结果男子是杀人犯或者行凶一类字眼,我想说的是,没有调查,没有辩护,没有审判,都不给当事人说话的机会,就直接宣布一个人死刑或者剥夺自由,如果真的是这样一个社会,你会喜欢吗?
哪怕发动侵华战争的东条英机罪大恶极,作恶滔天,国际法庭都开庭审理,给他一个自我辩护的机会,难道我们依法治国的国家不更应该给当事人一个说话的机会吗?难道直接给打人男子定罪量刑才是你心中认为的公平正义吗?

第二、男子掌掴幼童,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也能触犯治安处罚法。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子在毫无征兆地前提下突然掌掴幼童,这个行为是没有任何争议的,现在需要等待幼童伤情鉴定报告。
如果幼童经鉴定构成轻伤,那么男子就构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如果幼童是轻微伤或者仅仅是皮肉的疼,男子掌掴幼童这个行为也就只是触犯了治安处罚法,这个行为只是违法不是犯罪。
但是在这里我还是想要强调刑法的口袋罪,寻衅滋事罪,有人说不是无理取闹才构成这个罪吗?
之所以寻衅滋事罪叫口袋罪可不是浪得虚名,请问什么什么行为是无理取闹,有明确的界定标准吗?
男子闯入别人家里打人,即使自己儿子在幼童院打闹受伤,这不是理由可以闯入别人家打人吧,请问是不是也可以说成无理取闹,这个罪名因为性质就是口袋罪,只要想装进去的,各种理由都可以装进这个罪名,我们就不做过多解读。

第三、男子造成老人骨折,可能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也可能是防卫过当。
关于男子造成老人骨折说复杂也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
复杂的地方在于在认定男子行为的时候要先认定老人用板凳砸男子的行为,如果老人是正当防卫,意味着老人的行为是合法,男子推倒老人就是不法行为。
目前争议最大的就是老人是否是正当防卫的问题,在前面我做过专题分析评价,这里就不解读了,直接说两种结果。
1、如果老人用板凳砸男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这时候意味着男子推搡老人的行为失去了合法性,从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到老人已经骨折,构成轻伤,男子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
2、如果老人用板凳砸男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这时候意味着男子推搡老人的行为是自己为了自卫,也就是合法的,但是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能过当,从老人骨折看,此时男子推搡老人导致骨折涉嫌防卫过当。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如果防卫过当造成他人轻伤以上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法律也有考虑防卫过当毕竟是正当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所以刑法补充规定对于防卫过当的犯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好的,我们从开始男子进入室内到导致老人骨折的三个行为都分析完了,大家可以看到我们是从整个案件中把男子分成三个行为给予分析评价,有人就质疑说明明是一个连贯的案件,非要人为的肢解成三个行为分析评价,不合理。
如果有人持有这样的观点,我只能说国家普法还是任重而道远,不过我倒可以建议,如果这些人真的对法律感兴趣,可以去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去学习研究下法官是如何判案的。如果不想去学习研究只想凭借自己朴素的正义观站在道德制高点当一个键盘侠,我想说的是早晚有一天你会吃法盲的亏。
好的,本期视频为大家分享到这里,我是法律深猴,喜欢的可以关注加转发。创作不易,请点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