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与思科的案件谁赢了 (华为思科大战始末谁赢了)

通信历史连载142-华为和思科打官司的故事

华为思科大战始末谁赢了,华为与思科的世纪之争详细讲解

2000年底:IT泡沫破灭,华为大力拓展海外,进军美国市场,提出口号:“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太平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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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华为在德克萨斯州成立子公司Future Wei,在硅谷设立芯片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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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6月:华为在北美的子公司Future Way在美国亚特兰大Supercomm2002商展会上登台,第一次在美国本土全面展示华为全系列的数据通信产品。华为打出广告: 华为与思科唯一的不同就是价格,Future Wei 。有两位陌生人造访华为展台,向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华为高、中、低端全系列路由器。十多分钟后,两人匆匆离开。一位华为主管认出其中一位客人就是思科CEO钱伯斯(John Chambers)。咨询公司Frost & Sullivan透露,钱伯斯说:“在今后几年里,思科将只有一个竞争对手,就是华为!”

不久之后:华为在思科的后花园巴西中标了一个项目,钱伯斯更将华为列为全球最大的竞争对手。

2002年底:思科公布一项在全球投放1.5亿美金的广告计划,这一公关色彩明显的举动更让思科掌握主动。

2002年12月中旬:思科全球副总裁来到华为,正式向华为提出知识产权的问题:要求华为承认侵权,并且要进行赔偿、停止销售等行为。而华为认为可以在海外停止销售涉嫌有争议的产品,但是拒绝承认在软件方面有侵权的行为。华为一边同思科协商,一边对产品进行修改。撤回已经销售的部分可能涉嫌侵权的产品。这一举动被美国媒体捕捉到大肆报道,从美国撤回产品,被认为是默认侵权。

2002年年底:华为的美国市场销售比上年度增长将近70%。思科在全球网络设备市场的霸主地位未动摇,但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却出现首次下滑。

2003年1月22日:在距离春节只有9天,思科向位于美国德州东部的马歇尔镇联邦法院 起诉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 ,起诉书长达77页,指控涉及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21项罪名。其中包括指控华为多款路由器和交换机盗用源代码,使产品连瑕疵都存在雷同;路由器和交换机命令接口等软件侵犯思科拥有的至少5项专利。思科诉讼华为侵权的焦点,一是源代码侵权;二是技术文件及命令接口的相似性。

德州东区联邦法庭:美国知识产权诉讼的首选地。这个法庭历来有偏向专利权人的传统,美国商界人士无不闻“E.D.Tex.”(德州东区联邦法庭的缩写)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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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东区的陪审团成员主要生活在小城市和郊区,并无高科技企业员工,对专利技术了解不多,受教育程度比较低 ,而且老龄人口偏多。德州东区的陪审团倾向于将专利权看成不动产,侵犯专利权看成是非法入侵(trepass),专利无效的抗辩则理解为所有权瑕疵(defective title)。

德州东区陪审团更倾向于相信美国政府,相信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对大公司尤其是外国公司持怀疑态度。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在德州东区法庭专利侵权诉讼的胜率高而且赔偿额大。美国有学者评论说德州东区的陪审团不仅是亲专利,而是专利权人最好的朋友。 特别是当美国公司起诉外国公司专利侵权时,对于外国公司尤其不利。这是一种美国特色的“乡土爱国主义”,是从十九世纪美国挑战大英帝国时流传下来的悠久传统。

这就是思科不在总部硅谷进行起诉,而千里迢迢跑到德州东部法院起诉的原因。

思科:展开舆论战。钱伯斯出色的外交能力以及能言善辩的本领,为思科获得强大的舆论支持。在美国媒体看来“侵权几乎是中国企业的标配”。美国舆论更是认为:落后的中国不可能制造出高科技产品,即便有,一定是靠模仿、抄袭、侵权制造的。这种长期形成的狭隘观念,使得美国业内一致认为:华为偷了思科的技术。思科副总裁特地拜访信息产业部和深圳市政府,表明思科“捍卫”专利技术的决心,希望得到理解与支持。思科利用媒体和舆论,将此次事件上升到“考验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高度。

华为:大年三十晚上,华为的核心管理团队开会。不善公关,又奉行远离政治原则的华为明白:一旦思科诉讼胜利,华为的国际化之路将可能因此而破灭。最后确定的方针是:“ 敢打才能和,小输就是赢。

2003年1月30日:郭平带队抵达美国,担任前线总指挥。

华为开展了一系列的动作:

  • 替换公关公司。因为思科也是这家公关公司的广告客户。
  • 找到擅长危机公关的美国爱德曼公司/海陆律师所,邀请美国知识产权领域顶级律师为自己辩护。把这些律师请到深圳,参观工厂,了解华为的研发能力。
  • 律师团通过一家美国退休*官高**成立的Lobby公司,游说美国政府,解除华为“军方背景”的误解,积极与主流媒体《财富》、《华尔街日报》等进行沟通。并且要求美国一流的咨询公司比如普华永道,对华为的财务、研发流程等进行审计,让美国公众对华为有了新的认识。
  • 在代理商以及律师团的帮助下,华为请到很多斯坦福的大学教授,以及通信领域的专家参观华为,参观华为的研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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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方专家、斯坦福大学教授数据通讯专家DennisAllison对思科IOS和华为的VRP平台新旧两个版本进行对比分析,结果:华为VRP平台有200万行源代码,而思科的IOS有2000万行,其中华为VRP平台仅有1.9%与思科的私有协议有关。“ 200万的软件怎么可能去抄袭一个比你大10倍的软件?

2003年2月7日:华为宣布停止部分被指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

2003年3月14日:思科拒绝对华为涉嫌窃取其商业机密研发类似产品进行进一步FBI刑事调查。思科就华为涉嫌侵权提出民法起诉,思科没有请求美国政府机构帮助其打赢这场官司,让FBI等机构卷入此案“并无任何建设性”。

2003年3月17日:法庭开展第一次听证会,华为围绕 私有协议 进行答辩。华为认为思科在滥用私有协议,对美国市场进行垄断。

2003年3月18日:原任华为旗下美国子公司Futurewei的行政及人力资源经理雷诺兹(Chad Reynolds)在递交德州地区法院的声明中称:“一名华为的工程师告诉我...由于存在许多与思科的路由器相同的问题,新的Quidway路由器将停止发货。”雷诺兹补充说:“程序瑕疵似乎显示,思科的路由器与华为的路由器之间存在相似性,华为正积极试图修补与思科软件相同的程序上的瑕疵。

2003年3月19日:华为否认剽窃思科的知识产权,并指控思科出于垄断市场的目的诋毁该公司的形象

2003年3月20日:华为与思科的竞争对手3Com对外宣布成立合资公司- 华为3Com ,专注企业数据网络解决方案。

2003年3月24日:合资公司成立第四天,3Com公司CEO专程法庭答辩作证,华为没有侵犯思科的知识产权。CEO还告诉美国媒体“ 华为的工程师都具有相当天赋,他们在宽大的办公室里操纵着最新的设备和软件,他们拥有我所见到过的最先进的机器人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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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7日:法庭驳回了思科申请下令禁售华为产品等请求,拒绝了思科提出的禁止华为使用与思科操作软件类似的命令行程序。但又颁布了有限禁令:即 华为停止使用有争议的路由器软件源代码、操作界面及在线帮助文件 等。

2003年7月:华为生产的路由器和交换机等数据产品,通过3Com公司的销售渠道进入美国市场

2003年10月1日:双方源代码的对比工作结束, 华为没有侵权

2004年4月6日:思科向美地方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继续延期审理该公司同华为的专利纠纷6个月

2004年7月28日:思科与华为达成最终和解协议。华为没有侵犯思科的知识产权,但同意修改命令行界面、用户手册、帮助界面和部分源代码,以消除思科的疑虑。华为、思科、3Com公司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法院马歇尔分院提交终止诉讼的申请,法院据此签发法令,终止思科对华为的诉讼,最终全部解决了该起知识产权案件的争议。这种中止方式,同时意味着思科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或者就相同事由提起诉讼。

华为:

  • 输:进军美国的进程明显受阻,很多客户的合同就此搁置。
  • 赢:华为公司和产品为全世界所知。

思科:

  • 输:没能取胜官司,“思科今后不得再就此案提起诉讼
  • 赢:有效阻击华为的进军美国之路。

一场对双方都有利的完美诉讼,本案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高科技知识产权领域的第一场大胜仗,成为高科技领域中外知识产权争端的代表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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