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会两**,不少代表为教师待遇、编制、职称建言,一起来看!
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教师工资保障长效机制,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不少代表委员也为提升教师待遇建言献策,发出呼声。
>>>>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
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水平
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水平。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软硬并举,拿出“真金白银”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落实“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吸引优秀人才争相从教。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柳州高级中学*党**委书记、副校长韦振益:
单列中小学教师工资系列,合理确定全国基本标准
一是单列中小学教师工资系列,合理确定全国基本标准。该标准应该达到较高水平要求,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要超过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以此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质量。
二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国家、地方中小学教师工资分担机制。根据经济欠发达地区实际,国家给予相应地区中小学教师工资支持,并不断完善长期坚持。
三是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专项督查制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制定相应督查机制,确保相应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全国政协员、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钟茂初:
乡村教师工资应大幅高于城市同职级教师
乡村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大幅高于城市同职级教师工资、公务员工资水平(根据艰苦程度,应增加50%-200%),乡村教师的工资应由省级及以上财政承担,应明确设立相应的补贴和其他方面的优惠待遇。建议修订《教师法》相关内容,应有明确的条款予以保障。
>>>>全国政协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
尽快解决“非编”幼师待遇偏低问题
对标相同学历、职称和工作年限在编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给予无编幼儿教师相同的工资待遇并向社会公示。把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改善、同工同酬纳入学前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体系,,让中央文件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幼儿教师的“福音”。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民委原副部长级专职委员管培俊:
增加学前教育教师编制和相应的人员经费投入
进一步增加教师编制和相应的人员经费投入,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最重要的保障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善竑:
加大财政拨款和专项补助,解决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问题
加大财政拨款和专项补助,解决好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落实幼儿教师的社会保障机制,将幼儿教师纳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范围,按一定比例设置特殊津贴,提高待遇。
职称评审权下放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
建议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校”,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分配
下放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到学校,提高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评审标准由学校根据上级统一标准进行调整并备案实施。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由学校自行负责申报、审核、评审、审批等,并报上级部门备案。因组建评审委员会等原因导致学校评审存在困难的,可以申请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评审。
在实际评审中,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方式,强化现场实践评价。落实好“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方法,增加现场观课、师生座谈访谈等方法,让教师职称评审更具真实性,凸显教师教育教学的专业水平。
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指标分配。目前职称指标主要根据教师数量进行分配,直接导致各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难易程度相差较大,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容易挫伤教师专业发展的热情。建议以区县为单位,根据上级确定的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职称比例结构,在县域内各校间统筹协调,拿出一定比例指标进行弹性调整与分配。职称指标向偏远地区学校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效丰富、优秀教师数量多的学校倾斜,以促进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发展,同时调动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崔建梅:
教职工编制核定不能搞“一刀切”
目前,初中、小学分别按照生师比13.5:1和19:1核定编制。这个比例按照正常的教师工作量和体育、艺术等学科教师的专业要求,是很难满足教学实际需求的。建议科学制定教师编制总额,将比例调整为初中10:1、小学13:1。同时,制定编制时,应充分体现“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需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精神,在编制核定上不搞“一刀切”,真正实行“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教师编制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落实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校学生数、班额等变化情况,每年对学校编制进行适当调整。
全国统一规定,每两年一次,按实际学生数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两年之内,每年进行动态调整。核定编制和动态调整应在年底前完成,以确保秋季开学之前顺利完成教师补充和调整。
由编办会同教育、财政、人社、计生等部门,在综合多方面因素测算未来一段时期在校学生数量的基础上,再按照一定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现既能较好地满足一段时期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能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的目的,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校长唐江澎:
根据学生跨省学籍变动情况调剂教师编制
大量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入学,造成流入地教师紧缺的问题。学龄儿童流入地教师编制紧张,流出地却空有大量的教师编制。中央编办可根据各省份学生跨省学籍变动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教师编制调剂,在承担了大量外来人员子女入读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就读情况,动态调整教师编制,缓解他们教师编制的紧张状况。
>>>>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
对幼师编制单独核算
对幼儿教师编制进行单独核算,稳定幼师队伍,提高幼师群体综合素质水平,使幼儿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此外建立以持居住证学龄人口为依据的教师编制动态核定机制,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定期调整教师编制总量和结构。
优化编制使用结构,将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由政府购买工勤岗位服务,进一步压缩非教学人员数量,将宝贵的编制资源更多用于专任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建立编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大各级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编外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管培俊:
尽快出台编制标准,补齐学前师资缺口
加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本出路在于依法治教,尽快出台公办幼儿园教师与保育人员编制标准,从根本上破解编制不足的难题。建议严格按照编制标准核定幼儿园编制,配齐教师和保育员;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补充高素质教师。
国家出台的标准可以是最低标准。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出台幼儿园人员配备具体标准与规范,不能低于国家最低标准。
进一步增加教师编制和相应的人员经费投入,这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最重要的保障条件。同时,强化国家与地方政府对于幼儿园编制的监管责任,将编制管理与编制标准的落实情况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管的范围;强化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任教,未经专业培训的中小学教师,不能转任幼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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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综合中国教育报、未来网、澎湃新闻、中国教师报、荔枝网、中国教育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