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启新程凝心聚力攀高峰 (不忘初心高峰完整版)

一位哲学家说过的话:“人的一生有两样东西让我们敬畏,一个是头顶上璀璨的星空,一个是我们心中高尚的道德律。”作为一名公诉人,他身着庄严的检察制服,佩戴熠熠发光的检徽,站在公诉席上指控犯罪时,心中充满神圣的使命感和无限的自豪感,作为一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公正执法是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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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18年来。无论从事反贪,还是公诉工作,他默默践行着对公正的承诺,履行一名公诉人应尽的责任,他敢于直陈观点,为维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到最大程度的兑现,努力让法律公正在良心的砝码上,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偏失,把一个个疑难案件办成铁案。他就是灯塔市第一检察部主任李险峰。

办理灯塔首例涉疫案件

疫情期间,他办理首例涉疫刑事案件,通过提前介入,运用快捕快诉和上下联动等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

今年2月,正值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家住沈阳市*家屯苏**区的金某某驾驶微型面包车欲前往灯塔市沈旦镇沟子沿村。当行驶至灯塔市佟二堡镇浪中沟村南侧防疫检查站时,因其驾驶的是辽A牌照汽车,又系外来人员,不符合进村条件,检查站工作人员禁止金某某驾车驶入。金某某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并将自己驾驶的面包车堵塞在防疫检查站。接到报案后,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对金某某进行劝解、教育,在劝说无效情况下依法对其强制传唤,在控制金某某期间,金某某脚踹民警,并将一名辅警手指咬伤。此案系灯塔地区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刑事案件,加快办案节奏,在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阶段李险峰作为主办案人提前介入。依照“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链条,决定批捕和提起公诉仅用三天时间。通过网络远程庭审技术开庭审理,既保证了庭审顺利进行又符合隔离防控要求,最终,被告人金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此案快捕、快诉、快审,严厉震慑了涉疫情犯罪,有力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秩序,为疫情防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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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黑“保护伞”案件

在长达70页的起诉书中,详实地记录了邢某某等11名被告人的劣迹斑斑。在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涉黑涉恶案件中,他依法履职、敢于担当、敢于碰硬。

由邢某某等11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场赌**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该案系*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案件,涉及人数多、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

2013年至2015年间,社会闲散人员郑某某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先后注册经营辽阳县鸿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2013年8月,郑某某结识了时任辽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兼首山镇派出所所长邢某某,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邢某某将自己的大量资金委托郑某某对外放高利贷获高额利息。郑某某为其高利放贷、*力暴***债讨**寻求保护,笼络吴某某等刑满释放人员为打手,以借款额百分之十的月利率对外高利放贷,在邢某某的庇护下通过技术侦查等手段寻找欠款人,使用*刀砍**、镐把等多种凶器,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形式进行*力暴***债讨**、逼债,获利数百万元。招募参赌人员进行赌博,开设赌博游戏厅等非法获利,形成了以邢某某为领导者、郑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吴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并吸收袁某等刑满释放、社会闲散、吸毒人员为组织效力。该犯罪组织人数众多、领导及组织者固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纪律严明,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查明,共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场赌**、故意伤害等7类违法犯罪,涉及刑事案件11起,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在侦查阶段,受灯塔市检察院指派,李险锋同志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在审查起诉期间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要求补充相关证据,尽快速达到起诉标准,经过细致工作, 11名被告人中有10名被告人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一审判处邢某某等有期徒刑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法院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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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企案件服务“六稳” “六保”

检察机关对支持企业合法经营是全方位的,在查办涉企侵财案件中,他从性质认定、定罪证据、量刑情节等方面引导侦查、提出意见,强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促使案件尽快起诉。

2013年,西大窑某村村主任丁某某以村域企业*破爆**振动污染为由,多次到民营企业矿业二采区阻挠正常生产,造成企业长时间停产,损失巨大。迫于无奈,经营业主孙某某,同意丁某某零投入入股10%,不久又提出退股,孙某某被迫付给丁某某人民币24.5万元。不堪重负的孙某某无奈将采矿经营权转让给于某某。丁某某又指使田某等10余人,多次到村域采矿企业二、三采区,采取24小时排班轮流堵路、干扰企业正常生产,阻止企业*破爆**、禁止车辆通行,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生产,损失巨大。二、三采区经营业主于某某、吴某某被迫每人拿10万元给丁某某,丁某某将索要来到20万元中12万元占为己有,其余8万元分给村民。经检察机关查明,2014年至2019年,丁某某指使村民多次阻止民营矿业有限公司二、三采区的正常经营,以借款的方式向被害企业勒索钱财共计100余万元,该赃款均被丁某某挥霍。李险锋做为主办案人,提前介入后,针对该案在定罪及涉案金额方面存在巨大争议,被告人态度蛮横,矢口否认犯罪行为,办案难度大。承办检察官全面、仔细审查全案证据材料,从众多发票、账册、银行单据中提取关键信息,将10余名被告人的供词进行详细罗列,完善证据锁链,排除合理怀疑,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将丁某某等10余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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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着对公诉事业的执著和孜孜不倦的业务钻研,他很快在公诉人的舞台上崭露头角。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他共办理申诉案件8件8人,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08件637人,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86件469人。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诠释了一名优秀检察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市先进工作者,三次荣立三等功。他深知“天生有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和挑战,我将用检察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履行好自己神圣的职责,在逐梦的路上,我会永攀高峰,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