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医保的二次报销标准及流程?
答复:医保二次报销,应是居民大病保险,只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后,就享受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6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6万元以上(含1.6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咨询: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谈判用药,个人和医保支付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答复:参保职工门诊使用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由医保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参保居民门诊使用时,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合规药费部分,一档、二档缴费的由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按40%、60%的比例支付。
参保人员在“三定”医疗机构、特药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谈判药品费用,暂由审核备案的医疗机构负责报销,后续将逐步开通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
咨询: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给亲属绑定自己的个人账户?
答复: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简称“个账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亲近**属(配偶、父母、子女)来实现个人账户余额供家庭成员共用。家庭成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在常见的生活场景,如医院看病、药店购药时使用,也可以实现省内异地消费,给异地的亲人带来极大的便利。
烟台市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申请设立(变更、取消)个账共济账户。关注并打开“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个账共济”,进行实名实人认证后可以建立自己的共济账户并添加家庭成员加入自己的个账共济账户。创建个账共济账户完成后,户主可以点击“修改信息”来修改自己的基本信息,还可以点击“明细”查看收支明细,也可以“添加家庭成员”,还可以对已添加的家庭成员“解除绑定”。(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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