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金华两男子邵某、章某因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被永康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两日,并处以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处罚。
9月22日下午,永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接到永康某公司网站技术人员高先生报警,称其公司网站被人非法入侵,数据库内的数据被非法篡改,导致网站页面无法正常显示。随即,网安大队对该案开展调查。

经了解,9月19日,高先生发现公司网站后台管理员的权限异常,就修改了管理员的账号密码。两天后公司网站主页上部分信息显示不正常,他又进行了修复。但9月22日,公司网站页面又无法正常显示,高先生便怀疑网站被人非法入侵,于是立即报警。

网安大队民警对该公司网站服务器进行勘查后发现,有人使用网站漏洞入侵了该公司的网站,并对数据库里的部分数据进行了修改导致网页显示不正常。通过对入侵IP进行溯源,发现入侵行为的IP为金华市区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而高先生所在公司网站的前期开发和维护就是由该公司负责。

网安大队固定相关证据后,开展进一步调查。9月27日,网安大队民警在金华市辖区派出所的配合下对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法人邵某进行传唤调查。调查发现9月19 日至9月22日期间,邵某和其公司程序员章某多次使用技术手段篡改高先生所在公司网站的数据库数据,导致其主页信息无法正常显示。
原来,高先生负责管理的永康某公司网站是邵某所在公司开发的,多年来也都是他们负责维护。前段时间两家公司在维护费用的问题上产生了纠纷,邵某为尽快拿到相关费用,便使用了非法手段。事后,邵某和章某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警方提醒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