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想传承财富给孙辈该怎么做?

小亮的父母分居两地,小亮父亲因工作性质特殊又经常出差,小亮4岁时,父母离异了,小亮判归父亲抚养。小亮父亲就将小亮托付给了爷爷照管(奶奶已去世),小亮与爷爷共同生活了十多年。今年2月,小亮的爷爷因病去医院检查身体,查出自己患上了膀胱癌,爷爷着急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和银行存款都留给孙子小亮,但不知道该怎么做?小亮父亲出差回来忙带着小亮爷爷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笔者咨询。

现代社会的生活工作节奏都非常快,作为年轻或者中年夫妇大多都工作繁忙,无暇全身心照顾自己的子女,许多夫妇就把子女要么托付给丈夫的父母,要么托付给妻子的父母来照顾。时间一久,许多爷爷奶奶即祖父母(或者外公外婆即外祖父母)与孙子或孙女的感情,甚至比跟自己的儿子女儿感情还更深厚。这就是民间所说的“隔辈亲”。因此,笔者经常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他们想在百年之后把自己名下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给自己疼爱的孙子或孙女,这是人之常情。那么,怎么做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呢?

我国民法典的继承编除了法定继承外,专门用第三章规定了两种遗产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可以立遗嘱继承财富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第一和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而孙子孙女辈并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要想把自己的财富跳过法定继承人,直接传承给孙子孙女辈,则合法的方式只能是遗赠。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祖孙之间传承财富需要特别注意:受遗赠人(孙子或孙女)如想拥有祖辈遗赠的财富,必须在遗赠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过期即视为放弃受遗赠。

我是资深法律人”兴兴聊愿“,执业间隙与大家一起聊聊财富的保全与传承,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感谢大家的阅读、关注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