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文鼓励高校教师兼职 (高校教师擅自兼职兼薪如何处理)

官方发文鼓励高校教师兼职,高校教师擅自兼职兼薪如何处理

官方发文鼓励高校教师兼职,高校教师擅自兼职兼薪如何处理

“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激励,意味着承认和尊重。近日出台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为人才再发政策红利,以价值体现价值,用财富回报财富,为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热情再添一块制度砝码。

让科研人员、教师兼职,是对现实问题的正面回应。长期以来,囿于激励政策以及人事制度的不完善,一些人才的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之间产生失衡。但追逐利益是人的天性,在本职工作之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到其他企业、学校“走穴兼职赚外快”也成为一些“公开的秘密”。也恰恰因为处在政策的“盲区”,使得监管成为难题。《意见》的出台,把问题摆上台面,让政策的阳光照进“灰色地带”,使人才通过智力输出获取合法收入不必再遮遮掩掩,也为规范兼职行为找到一个政策出口。

给人才以更多回报,是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搅动一池春水。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就是要让人才创造的价值得到体现,促进科技要素合理流动,盘活现有资源,以激发更大的创新创造活力。承认兼职兼薪的合法性,使人才的收入“配得上”人才的贡献和付出,不仅体现了对人才的尊重和礼遇,更是大胆放手、为人才松绑,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让知识的所有者、价值的创造者“有一分耕耘便有一分收获”,更是一种导向和指引,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兼职兼薪要适度,聚焦主责主业是前提。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不能本末倒置,只顾着“自留地”却荒芜了“责任田”;不能“损公肥私”,鼓了自己的腰包,损害了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要完善配套措施,规范兼职程序,把好审核关口,加强考核评价,让得陇望蜀之人斩断念想;更要发挥社会多方力量加强监督,让假借兼职之名而行“吃空饷”、利益输送、学术腐败之实的现象无所遁形。 (作者单位:吉林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