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软件的电子面单号分享功能上线啦,此功能不需绑定店铺,即可将菜鸟电子面单号分享给其他店铺使用;可设置给某个店铺分享的电子面单号数量;点击使用数量,可查看被分享店铺使用单号的详细数据;下面介绍下详细的方法步骤
第一步、点击【设置---电子单号分享---新建分享】输入对方的旺旺账号选择快递公司选择网点设置分享单号的数量——确认分享。


第二步、
确认分享后需要对方重新设置电子面单账号
对方点击【设置---快递单模板---电子面单账号设置】选择新的网点账号,点击保存。

以上设置即可完成电子单号分享功能。
重点解析:
1、输入对方的店铺旺往必须是订购我打的店铺并且不能跟本店铺绑定
2、分享单号的数量必须是大于0的整数且不能超过主店铺的单号余额。
3、可以给分享的账号设置备注,查看对方的余额,终止分享,查看日志。
4、点击使用数量数字,可查看被分享店铺使用单号的详细数据,可以导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