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苇乔逸什么关系 (张一苇是被乔逸陷害的吗)

大家好,律师君又来给大家普法和看电视剧找茬了。

跨年大剧《巡回检察组》正在湖南卫视和优酷视频热播,这部剧被称为《人民的名义》姊妹篇,一经播出就收获了大批观众,收视率也是屡创新高。网上已经有很多关于这部电视剧的观后感和剧评,从这部政法题材剧中也可以学到很多的法律知识。

张一苇和乔逸谁厉害,张一苇和乔逸现在怎么样了

虽然这部电视剧的主题是巡回检察制度和扫黑除恶,但今天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片中另外一个情节,即政法委书记张友成的儿子张一苇被人设计陷害,而疑似遭遇“仙人跳”陷阱,最后险些被诬告强奸这一事实的法律分析和评价。以兹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大家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案情简介

张一苇是省政法委书记张友成的儿子,母亲是某上市公司高管,他自己开了一家公司,家里住的是大别墅,出行开的也是*博兰**基尼,人称“平城四少”之一。父亲在朝为官,自己又事业有成,这些都让张一苇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成为万众瞩目的对象。张友成为官清正廉明,是一个一心为人民服务的好官,他不愿意跟奸商黄雨虹打交道,因此得罪了海平首富黄雨虹。

黄雨虹的儿子黄四海作为“平城四少”中的一员,曾因过失杀人入狱。眼见拉拢张友成不成,黄雨虹便指示秘书鲁春阳设计陷害张一苇,想抓住张友成他儿子的把柄,以此来要挟张友为自己办事。而他儿子叫张一苇也确实是禁不住诱惑,看到美女就上钩了。

一天晚上参加鲁春阳组织的朋友聚会,鲁春阳给他介绍了新晋美女作家乔逸,两人相聊甚欢。聚会结束时,乔逸趁机把张一苇带回家,当晚他们啪啪啪滚床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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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张一苇和乔逸还在床上睡觉,辖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来查房,警察一进门就咬定张一苇涉嫌强奸罪,张一苇却满不在乎,声称他和乔逸是你情我愿不存在强奸之说,乔逸却表现得手足无措,慌乱之中称自己不认识张一苇,后来警察把张一苇和乔逸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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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逸则认为是警察误会张一苇了,称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便撤销了案件。乔逸的闺蜜白小莲知道后,承认是自己看到乔逸给她发的那条信息后报的警,还责怪她为什么撤销案件了。同时劝说她去医院做了一个身体检查,一来防止被公子哥感染性病,二来对自己将来也是一个保护。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乔逸跟随着白小莲去医院做了相应的检查。剧情发展到这里,乍一看确实很像“仙人跳”陷阱。

事发当天张一苇很晚才回到家里,他对乔逸的做体检取证的事满不在乎,张友成则狠狠教训了他一顿,郑双雪则怀疑儿子张一苇是遭到“仙人跳”陷阱了。张一苇则辩称是乔逸主动请他去家里,他们俩发生关系也是你情我愿的,根本不存在强奸,说得难听一点,这件事最多也就只能算是年轻人之间的的一夜情或者约炮了。

在这个案件里面有三个情节及其对话值得我们探讨:

1、张友成向张一苇强调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张一苇反而谴责张友成的身份给他的生活造成困扰。张友成只好硬着头皮给张一苇普及强奸罪的定罪标准:只要张一苇在与乔逸发生性关系过程中,乔逸说过不,张一苇继续与其发生关系的就涉嫌强奸犯罪。张一苇听完顿时傻眼了,他清楚地记得乔逸在床上曾经反抗过。

2、剧中另外一个情节,就是邓耀先律师接到熊绍锋检察官通知后从国外归来,熊绍锋拜托他为张一苇辩护,并向他详细讲述了这件事的经过。熊绍锋介绍案情的时候,提到乔逸在与张一苇发生关系的过程中,问张一苇“你会会跟我结婚吗”,张一苇回答“你开什么玩笑”,乔逸后来不是很高兴,便对张一苇说“你走吧,我不想这样”,但是张一苇并没没有马上停止。邓耀先觉得此事很棘手,称他要好好想一想怎么辩护。

3、乔逸在邀请张一苇去自己家的时候,曾给白小莲发过一条微信,内容是“我不愿与张少发生关系,还说一会儿会把张少赶出去。如果一个小时之后,张一苇还没出去的话,那么就请白小莲报警”。针对这个指控证据,张一苇说则称,“但凡是一个识字的成年人,都能看明白,这就是好朋友之间的闲聊开玩笑”。邓耀先律师说,“从法律上讲,它是不会考虑女性撒娇或者不好意思,因为微信上就是这样说的。就算是有一个笑脸的表情包,也不一定被会法院认定为这是否定表达。”

那么问题来了?上述张友成书记、当事人张一苇以及邓耀先律师的说法或者辩解是否成立呢?

何谓“仙人跳”?

旧时以美女为诱饵,设置*局骗**诈骗钱财的一种圈套,被称之为“仙人跳”。如今多指以卖淫嫖娼为幌子,敲诈、偷抢嫖客谋取钱财。简单说,就是一种利用女色骗财的圈套。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仙人跳”已经变得多样化了,现在的酒托、饭托等都有类似的含义。这类犯罪都是以卖淫嫖娼为幌子,没有什么征兆可循,想远离“仙人跳”的陷阱,只有洁身自好,加强自律这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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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视剧《巡回检察组》中,黄雨虹为抓住张友成他儿子张一苇的把柄,以此来要挟省政法委书记张友成,从而达到为自己儿子黄四海减刑的目的,由鲁春阳设局,案外人白小莲报警谎称乔逸被张一苇强奸,可谓是不择手段。但是该行为不符合生活中常见的“仙人跳”行为特征,目的也不是为了谋取钱财,不属于传统“仙人跳”行为。

关键是当事人女方乔逸也是被人利用的工具而已,本人并没有陷害男方张一苇而谋取不法利益的目的。整个案件,其实就是黄雨虹等人设的一个局。故认为该事件是“仙人跳”说法不正确。

什么是“半推半就式”强奸?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交性**的行为,或者与不满十四周岁*女幼**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对自己的性自主权,其基本内容就是妇女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为性**,包括何时、何地与何人采用何种方式发生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强奸罪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法定要件:一是违背妇女意志,但不满十四周四*女幼**不在此限;二是使用了*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被害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程度。

如果张一苇在与乔逸发生关系的过程中,不论是是出于什么原因,女方乔逸要求男方张一苇停止发生关系的,从这个时候起如果男方违背女方意志强行继续发生性关系的,则行为性质就从男女双方自愿发生关系转变为强奸罪了。所以,这时候不管张一苇是有多么地性趣高昂,都应该立即停下来,否则就是强奸犯罪了。

根据剧中交代的案情,在张一苇与乔逸发生关系过程当中,乔逸确实是提出了停止的要求,故张一苇确实有可能涉嫌强奸犯罪。你也许觉得这有点可怕,但是事实就是如此,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自有其合理之处。但是本人更倾向于两人半推半就式发生性关系。

“半推半就”是强奸罪中的一种出罪情形,这一说法来源于已经失效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下称“《解答》”)。该《解答》认为“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可以视为“半推半就”。如果属于“半推半就”,一般不宜按强奸罪处罚。虽然该《解答》现在已经失效,但是其中的精神还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强奸案中有时并不全是使用*力暴**或威胁等手段明显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现实中对于“性”这种发生于私密关系、隐蔽场合的行为,并非总是泾渭分明,因此存在“半推半就”的情形。半推半就的前提是未使用明显的*力暴**、威胁手段,既包括发生在妇女未明显醉酒的情况下,也包括发生在“网聊”、“约炮”过程的陌生人、熟人之间。所谓“半推半就”,自然是既有“推”的表现,也有“就”的表现。到底是“推”多一点,还是“就”多一点,也是司法实践中较难认定的问题

2015年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1061号孟某等强奸案,重新明确了“半推半就”的认定标准。司法实践对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这一本质要件的审查,多是从被害人角度进行,通过被害人三个时间节点的客观表现,推定是否违背其意志:其一,案发前的认识过程、认识的时间长短、双方的熟悉程度是判断被害人对发生“*行为性**”认知能力的因素;其二,案发时选取的地点、如何选点、被告人在*行为性**过程中的手段、被害人的受伤情况、呼救情况是判断被害人在“*行为性**”过程中的反抗能力的因素;其三,案发后被害人有无报警、通过何人报警、报警的反映时间快慢是判断被害人在事后。这一点是为了解决那些先假意顺承以防止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或者为了区分事后翻脸不认人、意图敲诈勒索的情况。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首先,从张一苇在与乔逸发生关系的时候来看,虽然因为张一苇没有答应要娶她,导致乔逸突然提出停止发生关系,但是结合剧情和当时具体情况来看,这个要求更多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一种*情调**,很难定性为违背妇女意志;其次,从案发前来看可以判断乔逸对与张一苇发生性关系是有所期待的,而且在与张一苇发生关系的过程当中身体丝毫没有反抗或者抵触,在案发后也没有想过报警,甚至后面还主动要求警察撤销案件。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 事实是,女方乔逸在案发后也反复承认双方是在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这样以来,就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故张一苇不构成强奸罪。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本以为二人只是逢场作戏一夜情,电视剧中张一苇和乔逸最后竟然还真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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