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1)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坪山区、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龙华区、宝安区均有站点分布。出租用途是广告经营,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2)A标段: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平面广告媒体独家经营权招租底价为人民币6,787 万元/年(含税价,2025年及2026年每年递增1%,2027年及2028年每年递增2%);B标段:深圳地铁12号线全媒体独家经营权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646 万元/年(含税价,2025年及2026年每年递增2%,2027年及2028年每年递增3%)。
【资格】1.截止2023年2月28日,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地区)注册满5年以上,有效存续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等额外币),具有广告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须具有至少一份正在经营的2023年度经营权费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公共交通行业平面广告媒体经营许可合同;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度至2021年度未出现连续2年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每年主营业务(广告)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商项目;5.响应人不被接受的情形:响应人及其分(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招商活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响应被暂停响应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响应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近三年在招商及响应活动中有串通响应不良行为记录的;或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有进入包括诉讼、仲裁和调解在内的争议解决程序的;或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提供承诺书)
一、交易条件
A标段: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平面广告媒体独家经营权招租底价为人民币6,787 万元/年(含税价,2025年及2026年每年递增1%,2027年及2028年每年递增2%);
B标段:深圳地铁12号线全媒体独家经营权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646 万元/年(含税价,2025年及2026年每年递增2%,2027年及2028年每年递增3%)。
二、项目概况
1、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物业位于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广告资源(详细内容见招商文件),坪山区、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龙华区、宝安区均有站点分布。有权属证明(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
2、计算租金场地
深圳地铁3、6、6支、10、14、16号线及12号线,坪山区、龙岗区、罗湖区、福田区、光明区、龙华区、宝安区均有站点分布。
3、出租用途
广告经营
4、出租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5、免租期限
无
6、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空置
7、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否
8、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三、履约条件
1.履约保函金额为最后1个经营年度(2028年)6个月的经营权费。经营单位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合同期内均有效。
2.本项目的经营权费分为年度保底经营权费和年度超额经营权费两个部分,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如年度实际广告收入大于年度目标广告收入时,对于超出部分按照规定比例支付给业主单位年度超额经营权费。
3.保底经营权费按月支付,经营单位须于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的经营权费。
4.在整个经营期内,经营单位应自行承担广告经营相应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管理、运营和维护维修广告资源。
5.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须在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租赁合同(含附页)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
四、特别事项说明
1、 A标段签约业主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B标段签约业主单位: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 本项目A、B两个标段,兼投兼中。响应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响应,其中商务文件A、B标段分别报价,且必须均为有效报价,商务文件得分以A、B标段报价金额合计数为准。
3、 B标段经营单位需承担广告媒体的用电费用。
4、 经营单位须在经营期内按不低于每类常规媒体总面积(或总时长或总数量)20%的比例常态发布地铁方指定的公益广告、业主自身及其业务宣传,预留的广告位及时段均由地铁方指定。
5、 合同期内,经营单位保持履约评价记录良好,在租期届满前6个月,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可以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且需接受业主单位的续租方案。
五、项目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