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反诈普法宣传 (普法强基反诈宣传活动)

​ 为有效遏制辖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开远市公安局羊街派出所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针对辖区电信网络诈骗的发案特点、方式手段及案件高发区域,通过进园区、进山区、进社区、进出租房、进学校等“五进”活动开展反诈宣传,努力提升宣传防范质效。

进园区

法治宣传不停歇筑牢反诈防火墙,开展全方位多举措反诈宣传

针对高效农业园区发案实际,派出所社区民警主动与园区进驻公司对接,集中组织园区职工,通过进行现场讲解的方式,对网络*款贷**、投资理财等类型的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作案方式、手段及如何防范进行现场宣讲,同时向园区职工推广开远反诈“*钟金**罩”小程序及“国家反诈中心”APP的注册安装,进一步提高园区职工的防范意识。

进山区

法治宣传不停歇筑牢反诈防火墙,开展全方位多举措反诈宣传

针对山区群众反诈意识和辨别能力较弱等情况,派出所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进行精准宣传,做到讲短语,说要点,简单明了让群众了解什么是电信诈骗,如何预防电信诈骗,并积极指导群众注册和安装反诈软件,进一步有效增强山区群众的防范意识。

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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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社区向老年群体讲解养老诈骗的特点及套路,提醒老年人要谨慎投资,谨慎出行,谨慎购物。

进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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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清查整治行动,逐人逐户宣传提醒,将反诈宣传的触角延伸至千家万户。

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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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题法制课堂为依托,通过真实案例向师生揭开投资理财、网络游戏、追星诈骗等类型的诈骗套路和具体防范措施,引导师生安全上网,警钟长鸣。

下一步,羊街派出所将把反诈宣传融入各项打防管控工作中,不断提升群众反诈防诈的意识和鉴别能力,全力营造“人人识诈、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让群众牢牢守住自己的“钱袋子”,过好幸福美好小日子。

法治宣传不停歇筑牢反诈防火墙,开展全方位多举措反诈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条 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第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

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分布等特征,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供稿:开远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