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文艺青年,过年回家总是倍感孤独的。与三姑六婆在一起,什么诗与远方,都一边去吧。
其实就算不是在过年时, 原本注重精神性的“文艺青年”也早已经被严重污名化,成为了被群嘲的对象。“诗与远方”只不过是个网络的段子,而摇滚的男女青年们,不管是自己还是他人,津津乐道的不过是骗炮与被骗炮,睡过谁和没睡过谁,在现实中犬儒而利己,离摇滚的精神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
但文艺青年原本真的是个令人自豪的名字啊!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嬉皮士运动,就是一群热爱自由、诗歌、音乐的文艺青年发起的。
那个时代的美国年轻人面临着物质膨胀而价值混乱的现实,与今天中国年轻人面临的状况有不少相似之处。所以在这个前提下来讨论嬉皮士运动,说不定会引发不一样的思考。
话说,美国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真的是一个复杂、深刻、严肃、迷惘的时代。正如网络可查的资料上所显示的,“马丁·路德·金发表“我有一个梦想”演讲,约翰·肯尼迪总统遇刺,越南战争,人类登陆月球,赫鲁晓夫扬言要消灭美国……
嬉皮士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产生。这些美国青年以一种区别于主流社会、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进行了自己的独立思考。他们头上戴花,穿着最旧的衣服,热爱摇滚音乐,热爱诗歌,崇尚纯精神,回归自然与生命。

他们的头上戴着象征爱与和平的鲜花

他们倡导公社式和流浪的生活方式

他们热爱摇滚、民谣。鲍勃.迪伦、琼.贝茨是他们的精神偶像。

那时,他们也有关于对于“时代”的迷茫。然而,为了消除这一切未知的迷茫与恐惧,他们开始追求“爱与和平”,反对战争。

反叛的个性也决定他们是站在主流的另一端,以看似极端的方式*制抵**腐旧的政治行为、反对快速膨胀的物质消费主义:

他们追求人类善良的天性、追求纯粹的个人自由, 尝试与陌生人同吃同住 、谈论佛性和性解放,以及未知的神秘主义。
而在文学界,金斯堡的诗歌广为传颂
杰克.凯鲁亚克同样是他们的精神偶像,痛仰乐队的《再见杰克》就是向他致敬的作品。
嬉皮士的这一切精神,都在1969年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中通过数万人的行动,在看似纯净实质肮脏的草坪上,制造了一场最令人缅怀的“乌托邦”。

“反叛”是这个阶段他们身上带有不可磨灭的印记,“垮掉一派”让他们不顾一切地走在路上,在彼此年轻、逆反的灵魂上,寻求生命的真谛,“嬉皮士”是他们涌动在头上、象征着“灵性思考”的名称。
他们以公社式群居方式,用开放、赤子般的态度去接纳陌生人。“爱与和平”是这个时代,也是他们留给后人最宝贵的价值所在。

尽管在自我思考、追求纯粹、自由的阶段中,他们那种看似极端的方式:吸毒、滥用迷幻剂、异常开放的性观念总被常人嗤之以鼻,但是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嬉皮士用自我的真挚、重返人类淳朴纯真的方式,以“爱”构建起来的乌托邦,却成为如今我们无法回到一个沉梦,一个叫做“理想重塑与崩塌”的实质存在。

嬉皮士留下太多无法用物质去取代和衡量的精神:爱与和平、包容与开放、自由和理想;但无奈的是,半个多世纪过去之后,无论在美国还是在美国,所谓“嬉皮士”精神如今仅仅变成了一种符号式的象征,它成为一种潮流标志、大众狂欢式的工具,一种笼络人心的口号。
就算有“纪念”,也并不是单纯地表达对精神的尊重与怀缅,而是变成一种病态的狂欢式娱乐,我们被众多无谓的产品所轰炸,审美上的疲劳自然导致对生活的疲倦,或许在又一个狂欢式的节日来临之际,我们应该学习前人那种追求灵性思考的精神,毕竟我们是在生活,而不是“被生活”。


商业狂欢之下,愿我们也能常常想起那个充满灵性碰撞、人类返璞归真最极致的时代。
乌托邦存在心里,在那些敢于发声、敢于独立思考的灵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