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庆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镇原公路段作为省级文明单位赫然在列。

近年来,镇原公路段坚持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06年镇原公路段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下属新城养护站、方山养护站创建为“市级青年文明号”,2009年新城养护站创建为“行业一星级文明集体”,2018年屯字养护站创建为“行业一星级文明集体”,2011年镇原公路段创建为甘肃省交通系统行业二星级文明创建单位。

镇原公路段坚持按照“双化”标准改造完善下属4个养护站设施,建设职工活动室、文化长廊,亮化职工大灶,倡导文明就餐,丰富“职工书屋”和活动室,建设标准篮球场,利用养管站闲置土地种植蔬菜、油料、粮食,丰富职工大灶“菜篮子”、“油罐子”、“粮袋子”。建成40多平方米档案室1间,有档案密集柜8列,各门类档案1860多卷(件),并配有齐全的管理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了系统的整理、编目、上架工作,编制了案卷目录,经市、县档案局测评验收,达到了甘肃省一级档案室标准。新建了职工展览室,现收藏职工书法、绘画、摄影、手工艺、剪纸作品100余幅,创造了浓郁的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同时还新建了*党**员活动室,为*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展示才艺和开展活动提供了平台。现建有职工阅览室4个,收藏图书3000余册。
镇原公路段通过精心谋划,逐步形成了组织发动到位、氛围积极浓厚、社会担当瞩目、文明传播广泛的良好局面,广大干部员工在文明创建的过程中广泛关注、人人参与。先后通过经镇原县文明办的现场实地考察和集中发布展示,并被推荐至庆阳市文明办参评,并最终脱颖而出,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
下一步,镇原公路段将继续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助力构建和谐社会再添动力,为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让文明创建工作在公路养护事业中不断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