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2026-03-13T20:44:24+00:00 我来说说阅读 次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招人啦!!!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若干名,欢迎优秀人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履行在编书记员相同的岗位职责,即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履行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各项职责以及庭领导、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及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大专学历限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计算机运用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社会反**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发至:305394137@qq.com邮箱。
2.现场报名。桂林市*江阳**路6号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办公室。
(二)要求:
本公告长期有效,参加应聘人员将以下资料通过邮寄、网络传送(QQ邮箱:378581894@qq.com)或面呈方式送交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3.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4.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网络传送的资料必须确保图片清晰、不变形。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签订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用工成本3800元以上。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食堂提供早、中餐,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出差补贴同在职干警。参加自治区高院组织的聘用制书记员考试的,优先录用。
联系电话:0773-3800956、0773-380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