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5个公租房项目开展快速配租的公告,面向经开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

图片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截图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5个,房源共计438套,包含小套型378套,中套型11套,大套型49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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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租金标准为发布配租公告时点的租金标准,如遇公租房项目租金调整,实际签约入住时,按照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在配租过程中如有新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将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中。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配租对象: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经开区公租房轮候家庭。
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10:00-6月16日17:00。
登记方式:
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快速配租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原文链接附件2。
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协助登记受理时间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1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记标准:

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以上5个项目的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经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分组规则: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在完成网络登记后,须于2023年6月19日前,持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证、低收入证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家庭,将不纳入第一组家庭。
第二组家庭:除第一组外具有经开区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排序规则:
第一组家庭:(1)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2)备案时间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
第二组家庭:(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3)备案年份相同、配租资格相同的,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4)备案年份相同、配租资格相同、备案时间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