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交谈中,
判断比雄辩更重要。
——西班牙·思想家·格拉西安
在目前的国内医疗环境中,相信很多医务人员都会遇到类似下面的情景,比如:
病人:大夫,能不能给我用便宜又有效的药物啊?
大夫:。。。
病人:大夫,我能不能光吃点儿药而不做手术啊?
大夫:。。。
病人:护士,我能不能吃点苹果或者下地活动啊?
护士:。。。
相信诸如此类的对话每天都在医院里发生,而且也确实是属于“人之常情”,
但是,今天“小意思”想跟大家聊的“提高‘医商’的一句话”,却是:
尽量不与医务人员“讨价还价”!
为什么呢?敬请继续往下看哈!

何为“医疗环境中的讨价还价”?
所谓的“讨价还价”,就是说在买卖东西或谈判时,双方对所提条件斤斤计较,反复争论。
而“医疗环境中的讨价还价”,则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病人和/或家属与医务人员对诊疗行为当中发生的相关事宜,存在一定争议或讲条件。
“小意思”认为,之所以会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出现“讨价还价”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双方对病情的认知存在差距:
大家都无法否认的事实是,在疾病的了解和理解方面,医患双方无疑是存在较大差距的,尤其是疾病的理解、治疗方式的选择及治疗效果的评估等方面,这完全都是“医务人员”的“主场”(其实,也是“职责”所在),
因此,如果病人或家属对“医学”有一定了解、能够从网络或其他渠道了解到部分医疗相关信息,从而想在诊疗方面“发表一些看法”的话,则极其容易导致“讨价还价”的发生;
PS:殊不知,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病人和/或家属实际上都扮演着“越俎代庖”的角色;
- 双方对病情的沟通存在障碍:
充分的沟通,是医患双方能够有效交流的重要基础,因此,医务人员的“忙”、“着急”或“不耐烦”,以及病人和/或家属无法理解病情但又抱着“尽量省钱”或“能治病但又没有伤害”的想法,再加上医学专业知识本身就“艰深晦涩”等诸多因素,都使得医患双方总是无法得到及时而有效的沟通,也就容易导致“讨价还价”的发生;
PS:殊不知,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早已成为大家所公认的真理之一了!
- 双方对彼此定位发生了变化:
在人们的意识里,尽管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该始终都处于主导地位,
但是,随着医学知识的日益普及、国内医疗环境的严峻现状以及病人和/或家属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使得医患双方对彼此的定位,不再是以前的那种“病人谨遵医嘱执行”了,而是医务人员应“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
这就使得“讨价还价”的现象也成为了当下医疗环境中的常态了;
- 双方对医疗费用的看法不同:
鉴于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家尚无法实现全民医保的惠民政策,使得“医疗费用”仍然是现阶段当下普通百姓的“三座大山”之一,
病人和/或家属往往都对“医疗费用”极其的纠结,甚至于,受困于“医疗费用”而“退而求其次”选择并非优选的治疗方法,
而对于绝大多数的医务人员而言,在医疗过程中所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中,“医疗费用”仅仅是其中之一,而“难易程度”或“治疗效果”则往往更值得他们重视,
此外,再上“红包”和“回扣”等不良因素的“推波助澜”,更加使得医患双方之间容易出现“讨价还价”的现象;
由此可见,在现阶段的国内医疗环境当中,“讨价还价”是必然存在的事实,而且,短时间内,仍然无法“彻底消失”!
PS:除非医疗环境足够的和谐、医患双方的“医商”水平都足够高,而且,医疗费用也不再成为影响医疗决定的重要因素,医疗领域的“讨价还价”现象才有可能成为“历史”!
为何“尽量不要与医务人员‘讨价还价’”?
正如上文所述,医疗领域,是医务人员的“主场”,病人和/或家属想要“反客为主”,势必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或者说,存在一定风险的,
所以呢,“小意思”认为,大家都应该做到,尽量不要与医务人员“讨价还价”,毕竟:
- 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
实际上,医患双方就“医疗行为”的“讨价还价”,其实是建立在双方“医疗相关信息无法对等”基础之上的行为,因此,在此基础之上所发生的“讨价还价”,必将存在“利益受损”的一方,而这一方往往都将是病人和/或家属,
毕竟,对于医务人员而言,治疗方案由“最优”转为“次优”,或治疗手段由“费力”转为“省事”,抑或医疗费用由“上万”降为“成千”等,其实都“无伤大雅”,但是,对于病人和/或病人却截然不同,轻则多住几天院或多换几次药,重则耽误最佳的诊疗时机或生命健康存在隐患啊!
所以说,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的缘故,敬请诸位尽量不要与医务人员“讨价还价”哈!
PS:铁打的病房,流水的病人,绝非一句空话!
- 医疗行为“并非”做买卖:
医疗行为,无疑是极其特殊的一种商业*服务性**行为,病人和/或家属向医院付出金钱购买了“医疗服务”,而医务人员则通过提供医疗服务而挣取一定收入,看似与一般的买卖行为也并无差别,
然而,其最重要的区别其实就是,医患双方所交易的“对象”是“生命健康”,此乃世上最为珍贵的“商品”之一,
一旦“生命健康”受损,往往将造成病人的不可逆转性损失,
而在医务人员能否这一“商品”“保质保量”地交付给病人和/或家属的过程中,“讨价还价”的行为,却往往会使得该“商品”存在“缺斤少两”的风险,
所以说,医疗行为“并非”做买卖,诸位也尽量不要与医务人员“讨价还价”哈;
PS:做买卖时,“买贵了”或“买错了”,问题不大,重新购买就是了,不过,如果是看病“看错了”或“耽误了”,那麻烦就大了,不是么?
医疗行为中“讨价还价”的建议!
尽管“小意思”认为,尽量不要与医务人员“讨价还价”,但是,在具有某些前提之下,“讨价还价”还是具有一定优势的,比如:
- 充分了解自身的病情及相关的医学知识:
病人和/或家属掌握一定的医学知识(并非是指“在网络上baidu一下”或者是“听XX说。。。”等情况),是其在“讨价还价”中“获益”的重要前提,
否则的话,不但徒增烦恼之外,还将严重影响医务人员做出合理的决定,因此,奉劝您还是“谨遵医嘱”的好;
- 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和恰当的沟通时机:
“讨价还价”,病人和/或家属无疑是“讨”的一方,因此,如何进行“有效”的沟通使得医务人员获得正确的“讨价”信息,以及如何在“恰当的时机”提出“讨价”的“要求”,都将明显影响着医务人员作为“还价”一方的态度和决定,
毕竟,作为专业知识的拥有者、象征着医疗信息的垄断方,或者是掌握着“还价”优势的一方,没有哪一位医务人员愿意心甘情愿、毫无甄别或毫不保留地“听从”病人和/或家属的建议,
因此,“小意思”奉劝您,如果的确十分想提出“讨价”要求的话,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和恰当的沟通时机,也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也并非所有来自病人和/或家属的“讨价还价”,都是毫无意义的,很多医务人员还是十分“通情达理”并能够做到“从谏如流”的;
只不过,作为“医疗”这一特殊行为中的“讨价方”,病人和/或家属,在具备相当的医学知识背景并掌握高超的沟通技巧之前,
“小意思”还是建议您,尽量不要与医务人员“讨价还价”,尽量做到“谨遵医嘱”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