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3年3月23日以来,我已经在*今条头日**“徐祥临”帐号的文章栏目中发表了六篇文章,围绕阜蒙县两合作社案发表看法。关于两合作社案的是与非,到5月8日《再斗阜蒙县政法委书记及其同伙:无知得很!》一文发表,已经说清楚了。概括起来,我的基本观点是,阜蒙县政法委书记侯宝林、阜蒙县公安局长宋广和一伙人查封两个合作社,给合作社发起人加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名,是乱作为,严重损害入社农民(合作社发起人就是农民!)切身利益,阻碍当地乡村振兴,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是滥用职权。
本文向网友们,更是向阜蒙县*党**组织系统,介绍我到阜蒙县出庭作证、严厉批评侯宝林及其同伙的附带价值:为通过办合作社在农村干事创业的青年*党**员同志伸张正义。具体情况是,我3月11日到了阜蒙县之后,与创办务欢池镇惠民合作社的两位被告人杨静哲、齐国彬面对面交谈才知道,这两位80后青年人,都是中国*产党共***党**员,我的*党**内同志。这让我感到,接受他们的邀请出庭作证,更有价值了,大大增加了我的斗志和责任感:我1982年入*党**时,两位青年人都还没有出生。在农村特别缺少青壮年的当下,他们能在农业农村第一线干事创业,殊为不易,是*党**和人民之幸。如今,滥(用职权的)官(员)要把他们投入监狱,扼杀其政治生命,天理不容,法理不通,士可忍孰不可忍!我虽老迈,也必须挺身而出,坚决斗争。

惠民合作社理事长杨静哲,手中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阜蒙县就业服务局颁发的《就业创业证》,16位的证件编号后三位是782,颁发日期是2018年5月,也就是他创办合作社一年半之后。这是合作社初创阶段,杨静哲全身心投入到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过程之中,他和他的团队动员了务欢池镇上千名农民入社,社员平均每年使用互助金达到65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本镇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切实发挥了合作社帮助社员节支增收作用。杨静哲能够获得这个证书,主要是凭借办合作社的业绩。发展合作经济是组织动员农民抱团进入市场的大事业。杨静哲在务欢池镇发展了这个大事业,无罪有功,功不可没。
齐国彬在协助杨静哲创办合作社的同时,也办了自己的家庭农场和农机专业合作社。2000年以来,每年他经手耕种的土地9000多亩,帮助周围农户收割庄稼4000多亩,是个标准的种田能手,是新时代的新农民。他带我访问了当地其他农机手。他们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切身实践中感到,农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对于搞好农业生产,非常必要,非常重要。当他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被传唤到公安局时,如五雷轰顶,无论如何都不能理解,自己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党**、对起父老乡亲的坏事?!

齐国彬驾驶农机在田间作业
我为两个合作社发起人出庭作证,他们都感谢我。我跟他们说,我也要感谢你们。杨静哲、齐国彬,还有人到中年的扎兰营子镇百信合作社理事长吕玉琢,都年轻力壮,用扎扎实实办好合作社的实际行动证明,破解农村金融老大难问题,发展信用合作是正确的;要全方位破解小农户进入市难问题,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必须的。他们的实践让我再次确信,自己过去和现在讲授的乡村振兴内容是接地气的。
我称赞两个合作社,绝不是说他们完美无缺。实际上两个合作社在经营中可圈可点之处还有很多,尤其作为合作社理事长,要从思想上政治上解决好办合作社如何依靠当地*党**委政府领导问题。但这与犯罪无关,反倒是当地一些领导干部应该好好反思,如何支持青年人尤其是农民*党**员增强办好合作社的实际本领,把发展农民合作社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激发出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