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购平台骗局怎么办 (海购平台骗局揭秘)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维护自身权益、不被商家“坑”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跟着高院君一起聊聊维权的那些事儿。

案例一

网络跨境购物属委托

产品风险需自担

近几年,跨境电商、免税区销售、代购等进口产品销售模式发展迅速,消费者购买进口产品变得越来越便捷,但同时也遇到了诸多维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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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网络跨境购物导致的产品风险,由电商平台承担还是消费者自己承担?

基本案情

许某通过某公司的网络商城购买美国进口健安喜牌高浓度辅酶Q10软胶囊50瓶,共花费7400元。后许某以该案产品添加了属于药品的辅酶Q10,每日推荐食用量严重超标,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且存在夸大宣传构成欺诈为由,起诉要求该公司退款并赔偿十倍货款,以及因维权产生的交通费损失等。一审法院判决许某将涉案产品50瓶退还给某商城公司,该公司向许某退还货款7400元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74000元。某商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广州中院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许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许某通过跨境购物电子交易平台选购境外商品,填写包括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内的个人信息,并通过跨境结算软件支付了包括跨境行邮税、跨境运费和商品价款等相关费用后,所购商品从保税区通关并以快递方式邮寄给许某。许某与某商城公司之间是一种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某商城公司属于受托人,并非产品销售者。因此,不应承担食品安全法中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法官提醒,近几年,代购行业发展迅速,并且出现了各种代购形式,包括:个人线上代购、跨境电商代购、线下免税店代购、线下商家个人代购、微信代购等。由于相应的法律规范及行业监管不完善,导致诸多纠纷。不同于线下传统买卖合同中的销售商,网络交易平台根据其所提供的服务不同,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有所差别,所应承担的责任亦随之有轻重之分,需严格区分。而对于个人通过跨境电商直接下单以自己名义购买国外产品或通过免税店购买的代购产品,由于其符合代购的定义,跨境电商平台出售的是服务,而非商品本身,平台与消费者之间成立的是委托服务合同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需要向海外生产商或销售商追责,而该跨境电商平台一般并不需要承担销售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案例二

健身房未经同意擅自将会员“转会”

构成违约

“预付款消费”方式在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因其交易的特殊性,一旦商家违约,较易引起消费维权纠纷。

“预付款消费”办理健身会员卡,商家擅自为消费者“转会”是否构成违约?

2017年4月,叶先生在佛山市南海区的力X健身房(以下简称“健身房”)办理了年卡并交纳了一年的会费1480元,健身房按承诺将“大礼包”中包含的礼品赠送给了叶先生。但4个月之后,健身房突然在会所大门上张贴公告周知会员健身房停业,所有未到期的会员需安排至附近的另一家健身游泳俱乐部。叶先生不接受强制转会,要求健身房返还未能够继续提供服务的会费986元。在双方交涉退费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和经相关部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叶先生将健身房告上法庭。

佛山南海法院经审理认为,叶先生作为购买了健身服务的消费者,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判决健身房应返还986元给叶先生。

健身房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佛山中院。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成立预付卡消费合同关系。健身房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关门停业属于根本违约情形。健身房欲将服务主体变更为第三人的,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应征得叶先生同意。佛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法官提示,消费者在选择商家时不要因为商家承诺盲目冲动作出选择,重点要综合考量商家商誉和经济实力,谨慎、理性消费。尤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同时还可以对退费的条件等问题进行细致约定,并保留有效的消费凭证。如商家存在擅自提高服务价格、缩短服务有效期限、减少承诺项目、擅自增加服务条件、产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时,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费用。

案例三

港货店售卖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

违反《食品安全法》

越来越多年轻父母对进口奶粉有大量需求,部分父母可能选择通过一些私人渠道寻找代购,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原告王某在被告惠州市惠城区某百货商行处购买了“荷兰版牛栏2阶段”三罐奶粉,共向被告支付了375元人民币货款,被告向原告出具了购物小票。原告购置的上述三罐奶粉的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原告以此为由,要求被告向原告退还购物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惠州惠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理由相信其所购置的奶粉存在安全隐患,故原告诉请退换货物并退还货款,理由充分。且涉案产品系儿童罐装奶粉,该产品被列为特殊食品且系涉及国计民生的食品,法院认定应当加重被告关于涉案奶粉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举证责任。原告诉请被告赔偿十倍赔偿金,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法官提示:

  • 不要贪图便宜。部分年轻父母可能选择通过一些私人渠道寻找代购,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建议不要为了贪图便宜找一些不认识的人或者去一些来历不明的网站购买;

  • 许多品牌在国内没有销售渠道。国外进口品牌奶粉生产厂家多数都没有在国内设立网络销售渠道,这就意味着,网购洋奶粉虽然价格相对较低,但同时要承担潜在的风险,因为一些进口品牌奶粉缺乏进口检验检疫证明,有时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 代购运输过程途中不安全。无论是通过代购还是邮寄方式购买,少则10多天多则一个月,一旦有耽搁或包装破损,会给奶粉的安全带来隐患,因此,消费者代购境外奶粉一定要慎重;

  • 查看中文标识。核实进口奶粉身份最方便的途径就是查看包装袋上的中文标识。如上文所述,按照我国有关部门规定,所有的进口食品上都必须要有合格的中文标识。

案例四

店家诱导消费者购买合约机

构成欺诈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合约机,需要预存一大笔话费才能正常使用,这时怎么办?

2017年4月12日王某到广州市黄埔区某通信设备经营部门店拟购买一部手机,并看中了vivox9手机,标价为2598元。王某经与店员交涉,对方同意以2000元成交并赠送赠品,王某遂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了2000元。

交钱后,店员才告知王某购买的手机是合约机,需要另行预存话费2699元才能将手机交付给其使用。王某不同意再另行支付2699元话费,店员与王某协商由其暂时拿TCL750手机回去先用,以后再协商解决购机争议问题,双方就上述内容签订了书面协议。

签订上述协议后王某遂在店员处拿走TCL750手机使用,后王某多次与店员协商退货退款及赔偿事宜并未果,故诉至法院。

广州黄埔区法院判决店家向王某退还货款2000元,并向王某赔偿6000元,王某同时退还TCL750手机给店家。

法官说法

店家宣称的2000元价格与加上预存话费后实际的4699元价格相比,明显存在极大差距,而店家却故意隐瞒需要另预存话费的情况,诱惑王某先行支付了2000元的货款,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王某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及自主选择的权利,构成了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该规定,由于店家在销售手机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王某请求其三倍赔偿6000元于法有据。

案例五

网络代办驾照出错

法院判卖家返还款项

人们越来越依赖于网上购物,奢侈品,家电,生活用品......如今连办驾照这种事都依赖于网购,可是一旦发生纠纷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林某通过淘宝卖家办理香港驾照和国际IDP驾照,卖家办好证后将图片发回给林某核对,并要求其确认收货后才能邮寄。林某确认后,便收到卖家快递的驾照,发现准驾车型与其中国驾照准驾车型(重型货车)不一致。林某与卖家联系,客服人员解释称,林某准驾车型是重型货车,在香港是需要考试的,林某从开始咨询到*证办**时,从未提及要办理A型货车的驾照,在办理好给他发图片确认时,也没有提出异议。林某认为该卖家的行为构成了消费欺诈,遂向深圳宝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卖家退还商品费用2950元及三倍赔偿金8850元,由卖家承担此次诉讼费用,被告淘宝网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卖家返还原告林某款项1770元人民币,驳回原告其他诉求。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针对日益发展繁荣的网络交易,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新增了无需要理由退货(后悔权)、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担责等制度。规定了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制度,这正是基于网络交易更容易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的特性而作出的法律规制。

但特殊定制商品不在此列。本案中代办国际驾照属于特殊定制商品,因而,消费者在与网络经营者建立合同关系时,更应当履行详细说明定制商品的特性、要求等内容。与此同时,网络经营者亦应当在前期沟通过程中事无巨细列明其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以及特性。否则,一旦商品“制作”完成,却因双方沟通不足不符合要求,导致交易双方均受损的结果,可谓是“两败俱伤”。

协助: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插图:来源网络

编辑:李 婧

审核:陈虹伶

校对:刘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