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补救措施 (购进发票已认证怎样处理)

购进发票已认证怎样处理,购货未取得发票能开出销售发票吗

一、问题背景

我们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我们的业务是回收学生使用的药片。经过质检和改造之后,有两个业务方向:

① 转售

② 租借给学生

因为我们刚到税务局办理结算手续,特约经理告诉我们,贵公司以低价回收学生的平板电脑,如果未取得进货发票,将来会出售,后续管理之中可能会有预警信息。认为只有输出,没有输入,怀疑*票开**错误

二、我公司的实际业务流程

销售人员到全国各地向学生宣传回收业务,并向学生支付机器钱(或学生向我公司发送平板电脑,经我公司质检之后,销售人员首先通过自己的网银支付给学生),然后销售人员根据二手平板电脑的入库单和他付款的网银记录,提交财务人员报销

(对于公司的企业账户来说,直接向学生汇款数千笔是很困难的,所有汇款都是100元等小额汇款,因为公司的网银支付需要学生银行卡的开户行信息,而学生自己也不知道开户行在哪里,学生表示100元二手货不会到处找开户银行信息,操作难度太大,从实际操作来看,很难,原因是我们要让经办人员直接通过个人网银支付给学生,然后公司会报销销售人员)

三、本次咨询之中的问题

我们的业务是实际发生的、真实的、没有隐瞒的。我们还有会计软件来仔细控制对学生的付款记录(销售人员的个人网银付款记录)也一一保留。对于我们公司的此类业务,如何避免被列入虚假发票清单

我们可以将我们的业务向税务局备案说明情况,以避免控制预警

大连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回复:

亲爱的纳税人,您好!您的在线留言咨询已收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指代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允许他人虚开、介绍他人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41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2)要求他人自行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

综上所述,建议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处理。针对具体的控制问题和预警,您可以向主管部门核实。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税务局

分析:

1.此类业务之中存在许多与税务相关的问题

将有一个风险警告,即只有销售,而没有增值税不购买。所得税:购买阶段没有发票,这使得成本无法扣除,增加了所得税负担。

2.解决方案

个人可以享受销售自己使用的物品的增值税免税政策,公司销售人员可以在年向税务局开具免税发票他的个人能力是公司收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