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行者 三剑客

三剑客 题图/大唐
大张要转业了。
想起自己档案里那厚厚的工作经历和荣誉,大张知道根据规定自己的档案量化赋分绝对不少,会给自己的转业安置、积分选岗带来不小的帮助,所以他是感到满意和开心的。
然而,大张依然是有遗憾的。

他是一个士兵军官,也就是拥有士兵、军官双重经历的军官,一个从士兵提干的军官。
而在他的士兵经历中,也有优秀士兵、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一等奖这样的荣誉。如果他是以士兵的身份退役,这些荣誉自然会给他带来不少的帮助,至少在量化计分上如此。但是这些士兵阶段获得的荣誉,在军官量化赋分的时候却未被算入。
大张说,那些士兵阶段的荣誉无论能加多少分,对自己的档案计分结果和选岗顺序等都不会产生多大影响,但是有没有效果、用不用得上是一回事,有没有、算不算就是另一回事。
“对那些量化赋分比较低的士兵军官来说,如果这些荣誉可以获得计分,实现士兵和军官量化赋分的对接和承认,或许就能改变他们的命运和结果。自己虽然用不上,但是其他人或许很期盼。”
查资料发现,这个问题所言非虚。
根据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 规定,士兵的量化计分内容主要包括: 服役年限计分、奖励和表彰计分、残疾等级计分、其他情况计分 等几类。
而军官呢,则和士兵的分类有所不同。 以2020甘肃*转军**安置考试考核内容以及积分标准为例, 主要包括 军龄计分、职务等级计分、奖励情况计分、边远艰苦地区计分等。
可以看出,士兵中的残疾等级计分,在军官之中没有。这是大的方向上的区别。在小的内容细节上也有差别。
比如士兵的办法中规定,个人嘉奖,每次计0.5分; 个人获得中央军委实施的表彰,每次计20分; 个人获得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全军性表彰,每次计10分。
而这三个奖励和表彰内容,在军官的赋分办法中直接没有任何体现,感觉这些荣誉和奖励“不该”被承认和赋分一样。
这样的区别还体现在 赋分的标准上 。

对于退役士兵来说,标准是 连续在艰苦边远地区、海岛等艰苦条件下服役并在部队服役期间连续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海岛津贴一年(含)以上的计分。时限规定是1年以上。
而 山东省章丘市2022年*队军**转业干部安置办法 明确, 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和在边远、高原、沙漠、海岛等特别艰苦地区服役满3周年赋2分,之后每增加1年加0.5分,不足1年的月份不予以计算。时限标准是满3周年。
这也意味着,如果一名士兵在服役期间身份发生改变成为了一名军官,他士兵经历中的很多荣誉和表彰内容,以及一些服役经历都将被取消量化赋分资格,都将无法转化为安置中的量化赋分。一名军士说,士兵、军官量化赋分标准之间的不连接、不对接,是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会对这些士兵军官的权益产生影响,让不少士兵感到失望。
当然,这样的不对称不光体现在“士兵有军官没有”上,也体现在“军官有士兵没有上”。比如,军官的职务军衔可以赋分,而士兵的职务军衔则无法计分;军官的学历可以赋分,士兵的学历无法计分……
所以前段时间,有战友在评议“2022年退役军人工作系列报道之六:切实服务保障退役军人 开创移交安置工作新局面”中,“结合新的军官制度、士兵制度改革成果,研究转业军官服役贡献量化赋分办法,跟进修订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激励引导现役官兵聚焦备战打仗,积极建功军营”时,就提出了 进一步建立健全士兵量化计分、军官量化赋分办法对接机制 的建议,统筹做好士兵、军官量化赋分工作的建议。
网友说,既然未来要对这两个办法进行拟制和完善,既然要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贡献的安置导向,那就不应该各管各、各顾各,而应该在量化赋分(计分)的内容、标准上做到统筹设计,搞好对接沟通,让大家的每一份付出贡献都能得到体现,不因身份的改变而让荣誉和经历清零,切实保障大家的权益。
网友的建议,剑客赞同,也觉得很有必要。无论是小小的嘉奖还是工作年限,都是对军人服役贡献奉献的肯定和尊重。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每个量化内容背后都是大家的付出牺牲,都见证着大家的忠诚和担当。这样的肯定和尊重,不因身份的改变而减轻削弱,不因名称的改变而清零取消。
然而由于工作机制等原因,军官、士兵的量化赋分机制并没有建立相互连接的机制。这就导致了部分军人,特别是拥有士兵、军官双重经历军人的部分权益受到了影响,成为他们军龄生涯的一个遗憾和无奈。
但是大家也要知道,这样的局面并不是有意为之,一方面是因为士兵、军官在各方面还是有区别的,不可能做到二者统一一致,出现差别也是在所难免。另一方面,是因为士兵、军官退役安置原先分属不同的部门,制定规定的时候也只涉及特定的范围没有兼顾其他。同时,两个办法并不是同时制定实施,自然军官的办法里也无法兼顾士兵的内容了。最后,因为士兵成为军官的人数比较少,涉及的计分内容也不多,所以也就没有专门明确和规定了。

随着军人职业化的发展,以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要求标准的提升,作为退役军人安置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量化计分赋分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回应官兵的心声和需求。剑客提几个建议供参考:
一是研究制定军官统一量化赋分办法的时候,积极借鉴参考士兵计分办法的内容和标准。建议士兵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尽可能在军官的赋分办法中得到体现和接续。
二是因为军官、士兵情况不同,安置的重点和比重不同,所以可以采取“一个内容不同标准”的方式,也就是做到该有的都有,但是在分值和标准上有区别,但是区别不要太大。
三是未来如果相关的量化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做到军士、军官的统一步伐,做到二者的兼顾。
同时也想对战友们特别是士兵战友说,我们也要正确和理性对待量化赋分方面军官和士兵之间的差别。毕竟二者职责不同、分工不同,自然已无法做到事事、项项都一个样。
我们期待赋分内容标准的延续对接,但同时也要知道即使可以这么做这也会是一个长期过程无法一蹴而就。而我们需要做到,是根据个人的身份做好相应的准备。如果身份发生变化,则需要及时调整以新身份为主。
而量化赋分的最终结果,靠的还是自己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