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2023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开始
参保范围
01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 全日制在校学生 。
02
具有 我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03
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
参保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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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登记及缴费渠道
大家可以先自查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
情况一:“正常参保”
- 已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仍符合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显示为“正常参保”)的,无需再办理2023年度参保登记手续,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将默认自动延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情况二:
“暂停参保”或“未查询到对应年度参保信息”
- 如已办理停保手续或在我市首次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显示为“暂停参保”或“未查询到对应年度参保信息”),则需按以下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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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由市税务局征收,支持银行账户扣费。因历史原因未能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参保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或银行对外营业网点缴费。
银行账户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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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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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查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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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外营业网点柜台查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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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01
因参保数据量较大,银行账户扣费工作将分批进行。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费的参保人员,请务必在相应银行账户中 备足资金 且确保账户处于 可正常交易状态 ,以确保扣费成功。
02
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 2023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包含但不限于因账户号码错误、余额不足、冻结、锁定等原因导致扣费失败), 2023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
03
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22、2023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 需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 ,方可追溯从出生之日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04
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应先到所属税务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05
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后转参我市职工医保的人员 ,系统将自动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如后续参保人需再次转参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需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06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规定,我市已为高三年级毕业生统一办理了停保手续,相关人员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新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未继续就学人员需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在我市就读但已在我市以外地区参保并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学生,如确认属于原则上应在我市参保的,应按规定在原参保地办理退费停保手续后,再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来源:广州政府网、中国广州发布、广州12345
编辑:黄丽敏
初审:刘芳
审核:王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