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法庭最新消息 (重庆破产法庭管辖范围)

重庆破产法庭受理案件地点,重庆破产重整法庭

第一部分 大数据报告数据来源

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数据来源: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重庆破产法庭公众号《“破”案周知》栏目

案由: 破产清算申请、破产重整申请

案号: (2022)渝05破申【】号、(2022)渝05破【】号

案件数据数量:

(2022)渝05破申1号至(2022)渝05破申825号,共计825件;(2022)渝05破1号至(2022)渝05破400号,共计400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集中管辖部分破产案件的批复》(法〔2019〕285号)要求,重庆破产法庭集中管辖重庆市市区、县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以及与前述案件相关的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和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受数据源限制,本报告数据只涉及重庆破产法庭工作范围的破产案件部分,下文分析以该等数据为基础)。

数据采集时间: 2023年3月1日

第二部分 破产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一、收案情况

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共接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825件(含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案件,对应(2022)渝05破申1号至(2022)渝05破申825号)。进一步分析,重庆破产法庭上述825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中,司法重整申请审查案件77件,破产清算申请审查案件580件,“暂无数据”案件169件。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认为,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中经查询为“暂无数据”的案件,大概率为“破产清算申请审查”案件中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所致,基于此种认识,重庆破产法庭上述825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中,司法重整申请审查案件77件,其中破产清算申请审查案件748件(含“暂无数据”案件169件)。

经笔者对比查询,关于重庆破产法庭接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的数量

2020年761 件(引自 《重庆破产法庭破产审判白皮书(2020年)》 );

2021年为911件 (引自 《重庆破产法庭破产审判白皮书(2021年)》

2022年为825件。

比较而言,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以来接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的数量整体保持了稳定,2022年较2021年略有下浮。

进一步对比破产申请审查案件中司法重整、破产清算申请审查案件的数量,我们发现:

2021年911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中,申请破产清算案件827件(占比91%),申请司法重整案件84件(占比9%),申请破产和解案件0件 (引自 《重庆破产法庭破产审判白皮书(2021年)》

2022年825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中,申请破产清算案件748件(占比92%),申请司法重整案件77件(占比8%),申请破产和解案件0件。

比较而言,重庆破产法庭2021年、2022年接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中各类型案件所占比例基本一致

特别补充:2021年8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发布《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全国法院系统受理的法律规定的三种破产程序中,破产清算约占破产案件总量的90%,重整约10%,和解不到1%”,以上数据与重庆破产法庭2021年、2022年办理破产案件数据基本一致。

二、审理情况

根据重庆破产法庭公众号《“破”案周知》,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共受理案件400件(对应(2022)渝05破1号至(2022)渝05破400号),为体现对比,我们将上述数据与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825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相结合为基础数据

(一)整体情况

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825件破产申请审查案件整体中:

审查后“受理”案件343件(包括2022年接收案件并于2023年受理的情况),占破产申请审查案件总数的42%;

审查后“不予受理”案件146件,占破产申请审查案件总数的18%;

其他案件336件,包括“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案件89件、“暂无数据”案件247件,占破产申请审查案件总数的41%。

(二)破产清算案件

结合上述,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748件破产清算申请审查案件中:

审查后“受理”案件269件,占破产清算申请审查案件总数的36%;

审查后“不予受理”案件145件,占破产申请审查案件总数的19%;

其他案件334件,包括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87件,“暂无数据”案件247件(笔者认为,“暂无数据”案件大概率为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占破产申请审查案件的46%。

(三)司法重整案件

结合上述,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77件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案件中:

审查后“受理”案件68件(不含2021年接收审查,但受理时间晚于2021年底案件及2022年接收审查,但受理时间晚于2023年3月1日的案件),重整申请成功率高达88%,其中直接申请重整案件48件,预重整转为重整案件20件;

审查后“不予受理”案件1件;

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2件;

另有尚处于预重整阶段的暂未受理案件6件。

三、破产企业情况

(一)地域分布情况

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破产案件所涉地域分布更为广泛。破产企业住所地涵盖全市全部38个区、县,而于2021年奉节、巫山、巫溪、城口4个县无破产案件。与此同时,受破产企业规模及关联影响,破产企业地域突破了重庆市范围,涉及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四川省等多省市。

(二)破产申请人情况

1、清算组申请

结合上述,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破产案件中,清算组向重庆破产法庭申请为35家(占比4%)。

特别补充:该等案件全部由强清案件转化而来。

2、债务人申请

结合上述,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破产案件中,债务人向重庆破产法庭申请为153家(占比19%)。

3、债权人申请

结合上述,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向重庆破产法庭申请为637家(占比77%)。

结合上述,我们发现,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接收的破产案件中,债权人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占绝对多数(占比77%)。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债务人企业申请破产重整在重整类案件中占绝对多数(占比87%),即破产重整申请绝大多数由债务人企业主动提出。

相比较于2021年,关于向重庆破产法庭申请破产的债权人类别和人数,笔者发现一些变化:

(1)向重庆破产法庭申请破产的债权人中,金融机构债权人共38家,其中银行19家、担保公司7家、资产管理公司5家、小贷公司4家、保险机构3家。相比较于2021年数量为22家,金融机构债权人数量显著增加。相对于债权人向破产法庭申请破产的数量总额,金融机构债权人占比不高(占比5%),但笔者认为其有重要意义。首先,这些金融机构债权人类型广泛,包括银行、担保公司、小额*款贷**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二,上述变化可以说明,伴随《企业破产法》多年的贯彻实施,金融机构债权人对通过破产程序实现企业市场化出清、化解债务风险的认识日益提高,从前期的*制抵**、排斥破产程序,到逐渐理解、接受破产制度,甚至开始积极主动发起破产程序、运用破产制度实现自身权益。

(2)向重庆破产法庭申请破产的债权人出现一定的行业集中,比如笔者发现,债权人中有经营“租赁”业务的各类型主体达到49家、经营“建材”业务的各类型主体37家,其对应的被申请企业均为建筑行业企业。笔者未直接掌握上述数据的背后原因,但作为行业从业者,我们愿意相信,这是债权人更深的理解、接受破产制度、运用破产制度的表现。

第三部分 破产重整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一、重整案件整体情况

结合本报告“第二部分破产案件办理基本情况(二)司法重整案件”,2022年重庆破产法庭共办理重整案件77件,具体如下:

相比较于2021年,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上述77件司法重整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1、整体办理案件数量显著提高。

2、同一企业集团下多家企业共同进入重整程序的数量显著提高。

根据上表,涉及同一企业集团下的企业包括:灵方生物共3家、石川化工公司1家(关联企业案件于2021年受理)、阿兴记集团及关联公司共4家、金菱汽车共4家、能投集团共16家、协信地产共29家,合计57家,且上述企业的重整申请均已受理,占2022年受理重整案件总数的85%。

特别补充:我们相信,大型企业及集团重整价值相对较高,因此,我们认为,上述数据显示大型企业及集团的重整受理可能性更高是合理的。

二、预重整案件情况

2021年1月,重庆破产法庭正式出台《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提出重庆预重整模式。2022年系《工作指引》出台的第二年,结合上述数据,我们发现:

1、取得预重整备案的企业数量出现微幅下滑

2021年共30家企业取得重庆破产法庭预重整备案,2022年取得预重整备案的企业数量为26家,整体微幅下滑。

我们认为,预重整制度在破产重整申请审查阶段可以帮助人民法院提高对企业重整价值、重整可行性的识别能力,借助预重整制度,申请人重整申请成功率显著提升。预重整模式下,由债务人主导,法院不过度干预,整体消耗司法资源较少,笔者建议对企业的预重整申请应当“宽进严出”,以充分发挥预重整制度的优势。

2、通过预重整实现重整的企业数量有所提高

根据上表,2022年共计20家企业通过预重整实现司法重整。对比2021年共计17家企业通过预重整实现司法重整,2022年通过预重整实现重整的企业数量有所提高。

当然,如果扣除能投集团共16家企业,仅有4家企业通过预重整实现司法重整。

三、审理中的实质合并和协调审理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处置多个关联企业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实质合并和协调审理。

根据上表,2022年共有6个系列案件涉及多个关联企业处置,其中5个系列企业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共计53家),占68件受理企业整体的78%。以上数据表明,2022年在审理破产重整案件过程中,重庆破产法庭对处置多个关联企业更多的采用了实质合并方式。

第四部分 破产管理人参与承办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基本情况

《破产法庭2021年大数据报告》专章介绍了“破产管理人参与承办强制清算、破产案件基本情况”,侧面反映出破产管理人在参与承办强制清算、破产案件中的数量不均衡的问题,数据公布后引起了很多管理人同行的共鸣,由此,我们将持续关注有关数据的变化。

为方便比较,笔者再次以重庆破产法庭公众号《“破”案周知》栏目公布的“(2021)渝05破”字号案件为统计口径,重庆破产法庭2022年共受理破产案件400件,强制清算案件88件,共涉及本地破产管理人参与承办案件490件(合办案件按照每个管理人各承办1件计算),81家管理人参与案件办理,具体而言:

承办案件前5名的6家管理人承办案件达到119件(占总案件比例24%),机构均承办案件20件;

承办案件6-10名的22家管理人承办案件达到185件(占总案件比例38%),机构均承办案件8件;

承办案件11-15名的53家管理人承办案件达到186件(占总案件比例38%),机构均承办案件3件;

另有6家管理人2022年未承办破产案件。

结合上述,2022年重庆市区域内管理人承办案件分布仍表现出较大的不均衡性(按概率讲,2022年管理人承办案件机构均数为6件)。

个别补充: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发布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和增补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的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二级管理人名册编制为第一分册至第四分册,共87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