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注意到关于银川市北塔中学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已经公示。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凤凰北街以东、富民路以南规划用地范围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387.8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综合楼、综合楼、基础配套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其中教学综合楼普通教室要均设置在三层以下,教室设置和使用功能严格依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执行。
(一)建筑工程
教学综合楼地上四层,局部二层,每层层高均为3.9米(仅北侧功能教学区的第四层层高为5.4米),建筑高度17.55米;综合楼地上两层,首层层高4.5米,二层层高6.6米(局部4.5米),建筑高度11.55米;基础配套用房(含基础配套用房、厨房及生活水泵房等)地上一层,层高3.6米,建筑高度3.75米;自行车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3米。
墙体:外墙采用70毫米厚耐火等级*级A**的G型050级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薄抹面外保温系统,内墙采用200厚烧结煤矸石页岩空心砖及100厚烧结煤矸石页岩空心砖砌筑。
楼地面:普通教室等采用现浇水磨石;卫生间等为防滑地砖;电井等为混凝土。
内墙面:普通教室等采用乳胶漆;音乐教室等采用吸声软木;卫生间等采用釉面砖;电井等采用水泥砂浆。
顶棚:普通教室等采用板底喷涂;卫生间等采用铝合金方板;音乐教室等采用穿孔石膏吸声板;门厅等采用纸面石膏板。
外门(窗):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门(窗)等。
(二)结构工程
项目建筑单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体抗震等级为一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乙类,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三)给排水工程
1.给水工程
给水水源均为生活用水,校园二期的生活水源接一期已建生活-消防环状管网(De200)。室内给水管采用不锈钢管和钢塑复合PSP压力管;室外给水管采用PE聚丙烯给水塑料管(含钢丝网缠绕)。
2.排水工程
室内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制,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雨、污水管采用HDPE静音排水管,螺口法兰压盖式柔性承插接口;室外雨、污水管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橡胶圈接口,120度砂石基础。
(四)电气工程
本项目供电电源由凤凰北街和富明路市政电网各引来一路10KV电源接入校园北侧自建室外箱变,两台变压器同时工作,互为备用;低压配电采用放射、树干混合式方式,三相四线制380V/220V;设置2台315KVA室外箱变;光源主要采用智能护眼防眩光LED灯具等。
弱电系统包括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校园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电能能耗管理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周界防范及闭路电视监控等。
(五)采暖通风工程
本工程热源为原校区地下换热站,散热器采暖方式。采暖水系统为*管双**下供下回同程系统,采暖干管均敷设于地沟内。卫生间采用机械排风等。
(六)室外配套工程
新建6米宽整体混凝土道路、新建4200平方米面包砖
硬化铺装场地、景观绿化、体育场(塑胶)、拆除原有322米旧围墙后新建300米铁艺可透视围墙、新建6.5米宽铁艺大门等。
三、消防工程
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分区及疏散口、火灾自动报警、消
防联动控制等系统,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提式灭火器、消防专用电话等系统和消防装备。
四、防震减灾、无障碍及环保节能设计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56号),项目建设应推广工程抗震新材料新技术,新建三层及以上学校、医院、幼儿园中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设计、使用和设置环保设备、设施等。要按照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在基本满足建筑造型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应采用自然通风和采光,降低能耗,确保建筑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到位,并达到《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建发〔2015〕15号)及《银川市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5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人防工程相关建设内容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4号)文件执行。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143.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64.57万元、其他费用585.95万元、预备费292.53万元。资金来源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银川市本级政府资金2020年第一批投入计划的通知》(银政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六、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
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