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
灵巧快速的自由穿梭
就好像翱翔于城市道路之间

但是
其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
其中随意加装“遮阳(雨)棚”
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一)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电动三轮、低速四轮等车辆凡是存在加装遮阳(雨)棚等违法装置,且驾驶人无法提供车辆出厂时原始状态证明的,依据《机动车管理规定》第37条,对驾驶人处以罚款500元。
以上,对于擅自改变车辆外形的,公安交管部门有权责令恢复原状。
洛阳的车主们注意
如果你的爱车也“打伞、带棚”
那就要小心了
在此给大家科普下
电动车加装了遮阳篷
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危害!

1、加装遮阳棚,遮挡了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
2、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易导致车辆“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
3、遮阳棚加装在车辆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这把“利剑”很容易刺伤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颈部。
4、由于高度宽度增加容易影响其他人的安全。
即日起
洛阳电动二、三轮车
拆棚行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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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总是让人追悔莫及
加装遮阳棚造成的严重后果
你知道吗?

蜀黍“举栗”说明
在电动车上加遮阳伞尤如“加把刀”
广东廉江市发生一起离奇车祸,一骑摩托车女子被折断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据了解,可能由于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该女子车上的遮阳伞被风拦腰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可悲的是,折断的伞柄竟直插女子喉咙......

第二个“栗子”
在江西省九江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小轿车与对向驶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令人想不到的是,由于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私自安装“遮阳伞”,事故发生时,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现场十分惨烈!


洛阳交警提醒
请大家不要为了“凉爽指数”“防雨指数”
而降低了“安全系数”
已经安装的,请自觉及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