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些人向我咨询被套路买车后回想起来觉得太坑来求解决办法?从他们的描述里,我了解到各种各样的套路,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在58同城开始上当的,也有被乱七八糟的聊天群销售业务员吆喝忽悠的,最终的套路模式基本都是以租代购、融资租赁、合作加盟等等,我就拿其中一个“融资租赁”说吧。
首先,范先生看到网上发布的招聘司机(只需要驾照、公司稳定运输安排、月收入8K起等等非常吸引的条件),比如下图:

疫情影响下,失业缺钱特别渴望来份稳定收入的工作,机会来了蠢蠢欲动。于是,范先生到了这家A汽车公司,结果在汽车公司人员一顿操作“解说”(大概内容是运输需要车,现在没有车了如果想做可以租个车,租3年后车归你了,看钱赚了还拿到了车,多划算)之下范先生签了汽车的融资租赁合同、委托扣款授权书,还向这家公司付了10000元车辆押金。
实际上,范先生签署的协议对方并非A公司,而是另一家B融资租赁公司,而这融资租赁公司的车辆又是另一家C汽车服务公司所有的。
就这么一个应聘,范先生不明所以地付了10000元押金给A公司,又跟B公司签了融资租赁合同每月银行划扣租金给B公司。后来,A公司并没有像之前说的有稳定配送任务,每月货运收入还不足以支付租金,而且租金比外面租车还贵,另外还有高额的保险费。
无奈之下,范先生不想继续支付租金就把银行卡存款清空,后范先生逾期没付租金,B公司就让C公司将车辆扣回去了(所有车辆均有GPS定位及额外钥匙),再让C公司联系范先生支付违约金。
从范先生的例子我们可以知道:
1、范先生在急需赚钱的焦虑下没有过多思考;
2、范先生没有认真看协议,不明所以地给钱;
3、范先生违约前没有做好相应对策。
像范先生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从协议的履行来看,融资租赁公司已将车辆交付,但范先生没按约定支付租金,属违约在先,上到法庭无论怎么抗辩都是输的,因为范先生拿与A公司的情况是无法对抗B公司的。
所以,从上面范先生的“遭遇”,希望可以提醒各位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署任何协议前,支付任何钱财前都好好掂量一下成本与利润或者咨询一下律师朋友,莫被“套路”终悔恨。

承蒙关爱,多看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