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网络时代的飞速发展,“代购”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开始逐渐充斥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当你十分需要购买一件商品,但发现所在地区无法购买或是购买价格高于其他地区或国家时,“代购”便会成为你省时、省力、省钱的不二之选。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没有放过这个可能“大赚一笔”的好机会,2019年12月17日,经云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樊某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迟迟接不到代购物品,却接到了警察的电话
2019年1月,何女士在某社交平台上看中一款香奈儿的钱包,便留言询问钱包价格。不久后,何女士的留言收到一条回复,为何女士提供了一名代购的微信账号,让何女士自己联系。
与代购聊天过程中,何女士得知,这名代购名叫樊某甲,目前在意大利读书,学习之余也干代购的生意,赚取一些学杂费用。为了验证樊某甲的身份,何女士特意与樊某甲进行了微信位置共享,信息显示樊某甲确实在意大利的一个名叫佩鲁贾的城市,樊某甲的朋友圈中,也全都是代购的货品图片和其本人在意大利的自拍照。第二天,何女士便向樊某甲转去6000余元的代购款。樊某甲向何女士承诺在月底之前在意大利专柜帮何女士购买。
到了1月31日,何女士在微信上询问樊某甲购买的情况,樊某甲称已经在专柜帮何女士预定了指定的钱包,只等专柜到货后通知取货。两天后,樊某甲称已经帮何女士买好了货,等自己将最近几天的货买齐,就可以一次性发回国内。又过了几天,樊某甲联系何女士称,包括何女士的钱包在内的一批代购货品被国内海关扣押,自己已经交过海关的罚款,需要再等一段时间办手续。自认倒霉的何女士只能耐心的等下去,谁知这一等,却等来了警方的电话。
2019年2月,何女士接到警方电话,核实其是否通过犯罪嫌疑人樊某甲进行代购,何女士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被骗了。
一人诈骗一人收款,两姐妹双双落网
2019年1月4日,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在微信中被自称为樊某甲以海外代购的名义诈骗。接到报案后,警方于次日进行立案侦查,并通过代购款的流通渠道,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2月14日,警方在无锡市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抓捕现场,警方在樊某甲手机中发现涉案微信号中受害人的微信好友,并在其妹妹樊某乙(另案处理)手机中发现部分接收受害人款项的转账记录。两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拒不承认以代购身份进行诈骗和转移诈骗款的犯罪事实,并拒绝提供涉案微信号的具体使用情况。警方随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
讯问期间,犯罪嫌疑人樊某乙坦白其在明知姐姐樊某甲进行诈骗的情况下,仍帮助转移诈骗所得的犯罪事实。原来,2018年7月,正在上大学的樊某乙收到姐姐樊某甲的微信,微信中姐姐樊某甲让其通过自己的微信收其他人转账,并通过支付宝再转还给樊某甲。樊某甲曾经说明钱款为其帮助他人代购,且并不准备发货的诈骗款,但樊某乙依然帮助樊某甲进行转移钱款。每次转移款项后,樊某甲都会给樊某乙百十元不等作为零花钱。
留学生为何一念之差走上歧途?
面对樊某乙的供述和摆在眼前的各种证据,犯罪嫌疑人樊某甲最终也无法自圆其说,交代了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实。
原来,2017年4月起,正在意大利留学的樊某甲在亲戚朋友的委托下,开始帮忙从意大利代购一些货品。直到2018年初,樊某甲与男友感情破裂最终分手,从此,樊某甲开始大肆购物来安抚自己的情绪。检察官了解到,樊某甲的父母不仅支付其在意大利留学的学费,而且每个月还会给樊某甲一万多元人民币的生活费。本来父母的资助足够樊某甲在国外的正常开销,但一直“买买买”的樊某甲很快就把父母给的生活费挥霍一空。2018年2月,樊某甲偶然在网上看到有网友抱怨有些代购只收钱不发货,于是,急需钱款来满足其购买欲望的樊某甲,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经查,犯罪嫌疑人樊某甲自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在意大利留学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在网络平台上,以帮助代购商品的名义添加被害人为好友,手续货款后直接占为己有,并未帮助采购商品和发货。据检察官统计,犯罪嫌疑人樊某甲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2.4万余元,其中,部分款项由其妹妹樊某乙协助转移。最终,犯罪嫌疑人樊某甲被判处上述刑法。